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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四川男子强拿硬要小学生零用钱19元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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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3 23:29: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新浙江网5月13日电(记者李飞云通讯员欧文)四川无业男子张某专对小学生“下手”,一元两元也不放过,稍有不从就对其拳打脚踢。为此,张某被温州市瓯海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4个月。

  张某1993年出生在四川的一个农村里,两年前辍学在家,后跟着亲朋来到温州瓯海,平日里游手好闲,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手头吃紧,张某想着“搞”点钱来花,不敢有“大动作”,于是他将目标锁定在没有反抗能力的小学生身上。

  通往瓯海南村小学只有一条小路,小学生都打这条路去上学,平日里,这条路又鲜有路人经过,2009年9月至11月间,张某就守在路边等“机会”,看见单身或结伴而行的小学生从跟前过去,张某就借以各种借口索要“零花钱”,一元两元都被张某收进口袋。遇到有些小学生没有零花钱,张某就以言语加以威胁,甚至对其拳打脚踢。张某常常出现在该条路上,致使该学校的小学生们人心惶惶,甚至有学生因为害怕遭受张某的敲诈,而不愿继续上学。

  该校老师从学生口中知道该情况后,联名举报了张某,后张某在一网吧被抓获。瓯海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对其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他强拿硬要了6名小学生人民币共19元。

  瓯海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在三个月内五次强拿硬要他人财物,属情节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因其犯罪时年龄不满十八周岁,且认罪态度较好,故予以从轻处罚,以张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完)
http://news.zj.com/detail/1264433.shtml
父母赐予你的双手不是让你做这种不入流之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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