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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交往一年多分手13次 男子不堪煎熬怒杀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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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3 12:4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长江商报5月13日报道 因疑女友与他人交往,男子曹某经历13次分手后,仍无法解开心结,遂留下遗书,用刀连刺女友后并电击致其死亡。死者为在读大三女生。昨日,作案后主动自首的曹某在法院受审,检方建议判其死刑。曹某表示愿意认罪,但称作案时给女友身体通电,是为了抱着她一起殉情。

大三女生招待所中惨死

2009年10月30日凌晨,江汉区警方接到报警,一名男子自称将女友杀害在谌家矶一家招待所中,想要自首。

警方当即将该男子控制后赶到事发地。现场的惨景令人触目惊心,一名少女死在客房内的双人床上,鲜血染红了床单,其脚被电线缠绕,线头另一端连接着电源插座。

昨日上午9时,这名自首男子在武汉市中院受审。

据悉,该男子姓曹,36岁,是武汉一名普通司机,与前妻离异,家中还有一个3岁的儿子。被害女子小倩(化名)系曹某的女友,十堰人,生前是武汉某学院大三学生。

检察官宣读起诉书:被告曹某与女友小倩因情感纠纷,预谋对她进行杀害,2009年10月29日中午,曹某携带跳刀、电线等工具,约小倩在其学校门口见面。随后,两人一同前往谌家矶某招待所。

次日凌晨一时许,曹某趁小倩熟睡之际,持刀朝其颈、胸、腹部等处连刺10余刀后,恐其未死,又用电线将其左足缠绕后电击,小倩终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13次分手后留遗书行凶

“她太爱慕虚荣了,抵不住外面的诱惑。”法庭上,曹某称,他在2008年6月通过网络与小倩相识。之后,小倩每个周末都到他家居住,经济费用也都由他承担,二人感情不错。

不料,2008年12月份,曹某发现小倩与东西湖一吴姓包工头有交往,还发生了关系。据案发后吴某的证言,他每月给小倩2000元,基本每周都与她相见。

曹某说,小倩曾对他承认了与他人进行交往,但她提出可以与曹某继续保持关系。曹某内心十分痛苦,双方经常就此问题发生矛盾,先后分手过13次。

“分手后,每当小倩向我主动示好,我都会原谅她。”曹某称,女友的行为令其在感情上备受煎熬。“其实我心中一直有杀她的念头。”

案发前两天,二人因感情问题再次发生争吵。当天,他给身在上海的前妻打了电话,并在家中留下遗书以及写明与小倩恋爱经过的一个练习本。次日,他买了尖刀,并将家中配电板的电线连同插头拔下,剥掉线头绝缘层,欲杀害小倩。

◇庭审焦点 电线是用以杀人还是殉情?

曹某在庭上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他坚称,作案时带的电线并不是用来杀害小倩的,而是准备自杀殉情所用,并非如检方指控的“恐其未死”对其电击。

“你说要殉情,为何电线却连在受害人身上?”法官当即质问。

“我当时真是迷了心窍。”据曹回忆,案发当晚,小倩已经熟睡,他在床上想了很久,最终还是决定下手。首先向她胸部刺了一刀,小倩惊醒后声音微弱地说:“对不起,我错了。”并连声求救。曹某却狠心连刺其颈部及身体。之后,他想将小倩身体通电,自己抱上去一起殉情。但通电后,他的想法又发生转变,认为自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于是将门反锁后去自首。

“我毁了双方家庭,愿意接受应有的惩罚。”曹某作最后陈述后,法官宣布本案将择日宣判。(现在网—长江商报 季东 黄瑞琪)

http://hb.qq.com/a/20100513/000781.htm

其实都是可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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