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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赵作海“被旅游”,柘城警方为哪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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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2 12:36: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日《新京报》一篇题为《“河南佘祥林”赵作海无罪释放后去向不明疑“被旅游”》的文章报道,昨日8时许,赵作海步入河南省高院设在监狱内的庭审现场。审判长依据程序宣布裁定其无罪释放。赵在相关法律文书上签字后,鞠躬致谢。昨日上午9时5分,身着便服的赵作海走出河南省第一监狱大门。

当地知情者透露,在赵作海释放前,柘城县主要领导已专程赶到监狱,赵一出狱,马上将其接走。后据赵作海的叔叔赵振举说,曾接到县公安局电话,“他们说带赵作海去旅游了”。

真是太富有戏剧性了。十多年前,为了让“破案率”达到上级部门规定的要求,柘城县公安局有关人员竟不计后果地恶意制造冤假错案,因为如果没有刑讯逼供,赵作海肯定不可能在审讯记录上签字画押。赵作海的姐姐问他“为什么当初要承认杀人”。赵作海说,“不说,他们就弄死我”。为了证明自己被打,赵作海指着头上的疤,说这些都是用棍子和枪把打的。“打到最后,他们要我说啥我就说啥。”

如今,当初“被杀”的那个人突然复活了,这桩冤案毫无疑问需要昭雪了。可当初对赵作海实施刑讯逼供的那些办案人员,都因为“破案率”高、实现了上级“命案必破”的要求,而纷纷升迁了:当年主抓赵作海杀人案的柘城县公安局副局长朱培军,现已升任商丘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局长;当年柘城县公安负责刑侦的领导丁中秋,现已升为柘城县公安局副局长;而当年刑警大队队长罗明珠,现在已被调任商丘市公安局。

可以这么说,被称作 “河南佘祥林”的“赵作海案”,已经成最近几年间中国司法最大的丑闻。

正因为当地警方也已经意识到这一丑闻实在是“臭不可闻”,不但有损于当地及河南省乃至全国警察的形象,也有损于法院、检察院的形象,因此一定会想方设法,将问题的细节尽量弄得模糊化,最终多谈工作失误,少谈相关人员的责任,该负法律责任的也就可以照样呆在领导岗位上不懂。再往后,为了追求“命案必破”的目标,他们会继续对“莫须有”的犯罪嫌疑人实施刑讯逼供,让自己的“战绩”更加辉煌,日后好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河南佘祥林”案暴露出的另一个信息,也是令人啼笑皆非:据知情者透露,错案曝光后,在问及为何不申诉时,赵回答说,之前在社会上生活得并不好,入狱后感觉“生活稳定”,就不想再折腾,安心服刑,以求早日出去。

在监狱里“生活稳定”,那在监狱外反而生活不稳定?

“监狱生活稳定”,又不禁令人联想到“死者情绪稳定”这样的大笑话。

从字面上看,赵作海的话应该是自相矛盾的,如果他内心真是这么认为的,如今又何必向释放自己的有关人员鞠躬致谢呢?还不如消极“改造”,让监狱给自己养老送终呢。

从另一个方面看,如果不是有关部门教他这么说的,那就说明他在监狱外也是活得很没有尊严,还不如“蹲大牢”呢。

如今,赵作海在无辜坐牢十年后获得自由,却连亲属都没能见上一面,就“被旅游”去了,这肯定不怎么符合一般人的本性,不符合人的基本本性。而柘城县公安局带着刚出狱的赵作海旅游,连费用也无法正当开支,又究竟是为了哪般?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69c6830100ibok.html
河南吏治,我一直以为是中国最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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