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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警察罚款不开收据,是贪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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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9 13:42: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针对《湖南在线》一篇题为《情侣约会聊天遭警方罚款称搞不正当男女关系》的文章内容,昨天,《河北新闻网-燕赵都市报》载文指出,此事由城关派出所两名民警和一名协警所为。该所所长表示,民警以“搞不正当男女关系”的名义将人带走肯定不对,罚款更是存在错误。他已对当事民警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在全所进行公开检讨。

难以相信,如此处理就完了?一个小小的派出所所长,对派出所的干警进行批评教育,能引起干警的重视?罚款不开票的事,和派出所所长无关?在本派出所内进行公开批评,涉及的面未免也“太大了”,这是在糊弄谁呀?

就本案而言,我要告诉当地的纪检监察部门和公安机关、反贪机构,当事人收钱不开票,已经涉嫌贪污了。这样的贪污行为,又分为两种形态:一种形态是私吞罚金,如果本案中的罚金未及时上缴,就涉嫌被当事的两名警察和一名协管员私分私吞了。另一种形态就是集体私分罚金,本案中的1500元罚金,既然没有开收据,就肯定处于财政监管之外了,即使成了派出所“小金库”的收入来源,最终也不会用于正道,除了用于行贿上级机关之外,被派出所领导挥霍、被全体干警瓜分的可能性应该极大,实质上还是截留、瓜分财政资金行为。

其实,警察罚款不开票的现象在中国是相当普遍,交警利用司机“拖不起”的心理,对外地司机肆意罚款,外地司机为了早点脱身甚至有意讨好他们,往往还会主动提出“不要票”。而一些派出所的警察、刑警等在查处涉黄案件时,也往往利用被处罚人不愿意公开“丑事”、“说不清的事”而只能就范的心理,罚款不经过正常程度,更不开罚款收据。

可以这么说,所有罚款不开票,实质上都是“黑吃黑”行为。

中国警察热衷于罚款,主要是利益驱动所致,因为警察的罚款,最终会按照一定的数额得到“财政返还”,而由财政返还的这些罚款,又会按照一定的比例奖励给实施罚款的当事警察,最终是财政、警方、警察三方皆大欢喜。

高阳警方对这约会的情侣实施罚款,除了以上的利益驱动外,“不开票”就更有“黑吃黑”的味道了,只是没想到这两人“搞的男女关系很正当”,不怕警方将其捅出去,才最终导致当事警察受到“被派出所所长批评,在所内公开检讨”的“严厉”处罚。

透过如此“严厉”的处罚,我们基本上可以推测,在高阳这个地方,“黑吃黑”罚款应该相当普遍,否则,如此严重的违规行为、涉嫌贪污行为,不会如此轻描淡写地处理了事。如此处理当事警察,其实是对违规执法行为的怂恿。

因此建议,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反贪机构和上级公安部门,要对“情侣约会聊天遭警方罚款”一案中涉嫌贪污问题认真查一查,以给社会一个合理的说法。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69c6830100hue7.html
法治在现在的中国,还有很大的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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