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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住建部官员齐爽约 二次房改派直陈历史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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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8 12:33: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记者 晏耀斌 实习生 曹晓旭 北京报道

  5月4日,“二次房改”主要推动者李明给《华夏时报》记者发来邮件称,3天后,支持“二次房改”的多位推动者将在北京首次聚首商讨进一步行动,届时,住建部多位高官、大型开发商和权威专家会悉数到场,目的是再将一军。

  5月7日一早,本报记者早早来到会场,随着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中国投资学会副会长刘慧勇等“二次房改”坚定推动者的到来,却迟迟未见住建部官员身影。

  直到会议结束,原定出席的住建部住房保障司司长侯淅珉、法规司司长曹金彪、改革发展司司长冯俊和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等官员无一现身。

  实行“二次房改”的呼声自今年全国两会达到高潮后,目前已到决断的关键时刻,政策决策者却在期望很高的这次会上齐刷刷爽约。一负责邀请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害怕敏感,所以就选择回避。”

  据迟夙生介绍,全国人大财经委员在两会之后已经把她的议案转交到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国土资源部等有关单位办理。侯淅珉5月6日在电话里向《华夏时报》记者透露:“《住宅保障法草案》很快会和公众见面。”

  “‘新国十条’拉开了二次房改的序幕。”辽宁省外经贸厅原副处长、高级经济师李明,5月4日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称。

  可以确定的是,随着房地产新政陆续出台,推倒重来的“二次房改”目前已到了只差临门一脚的阶段了。

  房改派大聚首

  单兵作战的“二次房改”派第一次坐在一起发出了集体的声音。

  在迟夙生的牵头下,从4月22日起李明开始邀请各方来京进行一个关于“二次房改”的讨论,试图进一步完善“二次房改”理论。

  迟夙生曾在今年两会上提交《关于深化二次房改加快住房保障法立法的议案》。“希望有各方面的参加,了解各方面的声音并推动‘二次房改’早日实现。”迟夙生谈及聚首初衷时称。

  早在2007年11月,温家宝总理在出访中亚时接受凤凰卫视采访时就提出:“我们确实应该设计一个好的住房制度。”

  刘慧勇曾于2008年6月提出“二次房改”,被认为是最早提出“二次房改”建议第一人。

  今年全国两会前,李明向1000位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群发了两份建言——《致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关于加快〈住房保障法〉立法的议案和提案》和《十四位专家学者联名提出改革供地方式 建立三三制住房制度——二次房改建议书》。在他的推动下,今年两会上涉及“二次房改”的提案议案就有大约300份之多。

  高房价亦让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李开发痛心疾首:“需要用一个好制度保障13亿人住有所居。”曾经做过企业高管、政府公务员的他,在退休之后深入到深圳、广州、南京、武汉等许多城市进行调研,于今年全国两会前夕将《国家住房建设制度(建议稿)》最新版本递交给某些参会人士和国务院下属相关部门。

  国家发改委中国宏观经济学会副会长王建也曾在不同场合阐述“二次房改”的必要性。他对记者表示:“只有通过二次房改才能平抑疯涨的房价。”

  随着楼市新政越来越密集,看到希望的多位为“二次房改”奔走建言的人士终于决定从全国各地走到一块,在5月初再次发出强烈呼声。

  直陈住建部错误

  住建部可以回避却无法摆脱被批评的现实。包括本次会议在内,“二次房改”派的矛头一直指向住建部。

  5月7日,“二次房改”派抛出观点:“98房改是一个好的政策但被住建部唱错了调,以至于房地产市场走到了当前无法调控的地步。”

  国土资源部智囊团成员、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中国土地勘探院党委黄小虎书记认为,根子在住房制度或者住房供应模式存在问题,完全市场化解决不了穷人的问题。

  国发[1998]第23号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明确规定:“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对不同收入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最低收入家庭租赁由政府或单位提供廉租住房;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其他收入高的家庭购买、租赁市场价商品住房。”

  由此可以判断,98房改的最初设计的确是要建立一个多层次的住房体系。然而2003年出台的由建设部起草,并以国务院名义下发的《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第18号文件,将国发[1998]第23号文件的规定修改为“逐步实现多数家庭购买或承租普通商品住房”,并由此逐步演变成为全面市场化的住房制度,把绝大多数城镇家庭推向商品住房市场。

  这是第一次重大错误。第二次重大错误则发生在2007年。

  2007年11月19日,鉴于房价调控出现两难,温家宝总理在新加坡国立大学发表演讲中再一次提出采取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市场调节三种方式扩大供给,解决中国的房地产问题。

  但这次纠偏同样没有得到执行。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曹建海回顾说,建设部却于11月30日联合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出台《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强调经济适用房面向低收入人群。“再一次将一大部分人群从保障群体剥离。”

  而在“二次房改”声音发出后,住建部一方面极力否认,另一方面并没有停止被认为是“二次房改”举措的保障性住房的推进工作。

  “这次住建部高官爽约在意料之中。”李明这样对记者判断。

  “二次房改”渐近

  但这恰恰让李明等人认为“二次房改”开始出现曙光。

  依据就是“新国十条”指出的“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加大了居民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的难度,增加了金融风险,不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李明表示:“不通过市场意味着要通过非市场,这与住房的准公共产品吻合,而且新政中加大对地方政府在建设保障性住房的问责机制这一点更加印证了这一个方向。”

  对应的则是地方政府的大胆尝试。重庆市政府新任市长黄奇帆公开表示,高端有遏制,低端有保障,中端房价与老百姓的收入相匹配,是我们一种比较理想的城市住房模式。30%至40%搞公租房,60%至70%搞商品房。

  “60%至70%的商品房市场还要用税收杠杆控制,即低端不收税、中端税收优惠、高端增加税负。”重庆市社会科学院企业研究所所长王秀模向本报记者进一步解释,就是看到了完全市场化的住房制度存在的缺陷后做出的纠偏。

  早在今年1月底,曾任建设部部长的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就提出房地产业“二分法”:“住房有两个属性,一个是市场属性,一个是民生属性,不能只讲市场属性,不讲民生属性。”

  事实上,“二次房改”已得到了开发企业的认同。地产大佬任志强在其“万言书”中也清晰地表示:“政府应扩大和严格执行保障性住房体系的建立以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给予保护。尤其是应该用立法的方式强制纳入各级人大监督的预算,将土地收益的合理比例部分投入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中,并对地方政府予以问责。”

  而在侯淅珉和迟夙生分别向《华夏时报》记者透露了政策最新进展之后,多方呼吁的“二次房改”已是万事俱备。

  在李明看来,“新国十条”的完全落实之日就是“二次房改”瓜熟蒂落之时。
http://news.dichan.sina.com.cn/bj/2010/05/08/157494.html
他们只对领导好,领导说要改就改,领导说不改就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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