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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国务院:将问责未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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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6 12:31: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务院5月4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中国政府网今日刊载了这一通知的全文。这份通知中要求,各地区要按照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的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组织开展本地区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对未完成目标的地区进行责任追究。到“十一五”末,要对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算总账,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对未完成任务的地区、企业集团和行政不作为的部门,都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通知要求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通知具体写到,要组织开展对省级政府2009年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及“十一五”目标完成进度的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落实奖惩措施,加大问责力度。及时发布2009年全国和各地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公报,以及2010年上半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公报。

  通知要求,各地区要按照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的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组织开展本地区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对未完成目标的地区进行责任追究。到“十一五”末,要对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算总账,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对未完成任务的地区、企业集团和行政不作为的部门,都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分。各地区“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的确定要以2005年为基数。各省级政府要在5月底前,将本地区2010年节能减排目标和实施方案报国务院。

出處:http://www.sn.xinhuanet.com/2010-05/06/content_19708885.htm

評論:除了追究責任,更重要的還是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監督體系。否則一切都只能是事後懲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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