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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视角】] 新“国十条”秒杀炒房者 业内称“要让楼市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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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0-4-19 12: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继4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以综合政策遏制高房价后,4月17日,国务院再出重拳,发布通知要求各地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房价过高地区可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大专项整治和清理力度,严格依法查处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并限制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新购置土地;要求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确保完成2010年建设保障性住房300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280万套的工作任务;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

面对国务院这一纸《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南京业内人士随即将此诠释为房产调控的新“国十条”政策,并觉得是最为直接的一次打击炒房行为的政策,看来是“要让楼市见血了”。

“很有意思。”南京工业大学房地产系副主任吴翔华看了《通知》后表示,这是国务院很有章法的一记“组合拳”,面面俱到。前两天二套房首付提至50%、利率1.1倍的政策后,市场上的“需求”已经缩减,说明楼市的需求大部分是炒房者,他们作出的最快反应就是撤离。中央也理解了炒房人的运作规律,此次点中了投机炒房族的“命门”。比如信贷的极度收缩后,下一步就是“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可以说调控的手法更加精准了。

吴翔华说,这次“国十条”还有一个重要的亮点,就是《通知》提到“建立考核问责机制”,“这意味着什么?之前国务院发通知,要求地方政府执行,现在要对地方政府问责。‘乱市’就得用重典!”

面对新“国十条”,开发商一片惊呼:“政策来得太快了!”

有报道称,政策下达后,北京、深圳、上海等地的楼市出现投资客集中抛盘的现象。另有媒体援引市场人士提供的个案说,一名浙江炒客一次性抛出北京北三环一项目20余套房源,总价近1.3亿元,为二手房历史上最大单。突破了去年12月朝阳区一项目的抛售纪录。

记者从多家中介机构了解到,目前确实有众多投资客抛盘,但抛售价格依然没有下降。有接近广州房地产业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广州楼市亦是相同境遇。大量投资客相继挂出卖单,但是价格却未曾下降,有些盘面甚至出现拔高。

而吴翔华也对政策的持续性表示了担忧。他说,调控的政策每次都会让房价大起大落,如果这次让房价大落了,政策会不会又转而救市呢?“政策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效应历来都非常明显,根本的问题还在于缺少一个长期有效让房地产平稳发展的规划方案,不然房价永远都是一个让政府和买房人纠结的“心头之患”。


http://house.ifeng.com/toutiao/detail_2010_04/19/531641_0.shtml

最近楼市新政很密集,关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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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 13:0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北京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一家只能新购一套房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出台13天后,北京市政府4月30日出台了实施细则《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的通知》,实施细则比中央政府的《通知》更加严厉。

  北京的实施细则有12条具体措施,条条扣着“国十条”,但在“国十条”为地方政府留出的具体操作空间中,北京市全部执行了最严厉的上限。例如明确要求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对第3套及以上住房和不能提供1年以上北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北京市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且自政策发布之日起,同一购房家庭只能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同时,这一被称为“京12条”的实施细则要求,要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个人售房在计征税款时,纳税人不能提供原购房价款相关凭证和其他完整准确税费凭证的,税务部门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查询相关信息资料,或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征收方式和应征税款,这意味着房产征税的漏洞正在被逐一封堵。

  “‘京12条’可以提炼成四个字:‘不让炒房’。”北京房地产业协会副秘书长陈志说,“国十条”和“京12条”有些条款是暂时性的,但总的框架是长期性的,会执行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在“京12条”中,最引人注意的是规定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暂定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有地产分析人士认为,这种限定新购房套数的临时性措施,必然造成楼市的观望情绪加剧,促使房地产市场出现量价齐跌的局面。

  同时,“京12条”还提出增加住房有效供给,2010年政策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其中政策性住房建设用地占全市住房供地50%以上;规定将房价、套数、政策性住房配建比例以及开竣工时间、违约处罚条款等写入土地出让合同;依法加快处置闲置房地产用地,对收回的闲置土地,要优先安排用于普通住房建设;对加快建设销售和诚实守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供地。

  “京12条”中还首次规定监察部门要对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稳定房价、推进政策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

  据悉,北京细则自发布之时起正式实施。

  出台背后

  13个委办局共商

  “京12条”成为最早出台地方细则

  4月17日,《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下发后,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工作,13个委办局共同参与了北京细则的制定。

  “北京版‘国十条’细则几十次易稿,反复推敲。”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员王荣武说,这么多委办局联合制定一个文件,这种情况非常少见,为的就是让北京的细则更加科学、更加合理。

  在历经了13天、数十次的修改后,“京12条”以坚定的姿态亮相。在“国十条”为地方政府留下的操作空间里,“京12条”全部以最严格的操作上限作为实施要求。同时,这13天紧锣密鼓的恶仗,也使得“京12条”成为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内首个出台的地方政府落实“国十条”细则。

link:http://www.gov.cn/gzdt/2010-05/02/content_1597790.htm
评价:“京12条”以坚定的姿态亮相,标志着政府和开发商等既得利益者,反对散兵炒房团继续哄抬房价,给人民带来“负担”;可笑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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