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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北京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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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6 15:24: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北京印象

  看emppp兄的帖子,很羡慕他。不是因为他的那些书,说实话,那些书我一本也没有,因为emppp兄喜欢看小说,我讨厌看小说,太长了,累得慌。前几天面试,一个考生说自己《红楼梦》看了五遍,我立马给他打了个高分。另一个考生说自己看了九遍,我简直是无比崇敬地看着他了。我一遍都没看完,好几次强迫自己看,结果都是人睡倒在床上,可怜的宝哥哥和林妹妹睡倒在床底下。

  我很羡慕emppp兄依然能记得书背后的故事,确实,每一本书都有一个乃至很多个故事。有时,去旧书店淘书,看着一堆堆发黄的、满是尘土的书扔得满地都是;打开一本,扉页上主人的印章或题签依旧清晰。每每心中感慨,在这些书的后面,又隐藏着多少故事呢?又有谁还会知道呢?

  很多时候,连书的主人都忘记了他和书之间曾经有过的故事,比如说我。回过头去看着满墙的书,却是一片茫然。好多书已经根本忘记了从哪里买的、什么时候买的,更别说为什么买的了。看着书们蓬头垢面地挤作一堆如丐帮大会般,确实心生愧疚,落在我手上的书也真是深宫怨妇了,不知道要多久才能被临幸一回。

  有一次,侄儿来我家,满脸虔诚而崇敬地看着我的书。过了半晌,脸上慢慢浮出一层惊愕,伸出手指,在书上轻轻拂过;回过头来,举着满是灰尘的手指,狐疑地问:“你看过吗?”

  “没有!”我直截了当地告诉他:“你叔买书就是为了摆书架玩的。”

  我老婆有时说我准能长寿,因为我心里放不下事,忘的比谁都快,整天乐呵呵的。确实,我是个善忘的人。很难有什么事,能让我依然如昨般一直记得。晚上要去北京出差,刚躺着睡不着,就在胡思乱想以前去北京时有什么事还能让我记住。结果发现,记忆早已破碎不堪,虽然已去过好几次了,可记住的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因为,觉得很好玩。

  第一次去北京是大一,住在表兄家。表兄一家三口住在一个破烂的四合院中的一间房里,我去了,就在厨房里支了张小床住下。白天骑个自行车到处乱跑,晚上回厨房睡觉。应该玩过不少地方了,可只记得两件小事,却都和名胜古迹无关。

  一是在火车上,晚上,车厢里极闷热,打开窗,又嫌风大。睡不着,只能和同座的几个闲聊。车过符离集,窜上来好些卖烧鸡的,一人背一满满的麻袋,一块钱一只。对座的买了,问我们吃不,我们全都摇头,一块钱一只!谁敢吃那玩意啊!那时虽然小,还是懂得命是很金贵的。那人便独享,扯鸡腿吃。一扯,纹丝不动;再一扯,那腿依然婷婷玉立;咬紧牙扯,还是不动。于是招呼我们:“兄弟们帮忙扯扯!”四个人,按位置各拿一腿或翅膀,我揪着鸡脖子,也忘了后来是否扯下来了。

  还有是颐和园碰到一大学老师,也是落单的,于是同游。我抽烟,也拔了一根给他,他接过,有滋有味地抽。他抽烟,只摸出一根给自己,对我说:“我一向反对学生抽烟。所以,你可以抽自己的烟。但是,我不能给你递烟。”我惊愕地盯着他,靠,什么逻辑啊。

  在北京呆的最长的一次是前几年去访学,整一年。住在宣武门教子胡同,日子过得极单调。早上起床,吃早饭,去图书馆看书;中午在单位食堂吃,下午接着在图书馆看书。四点左右回来,顺便去超市买菜;回来后做晚饭,吃了整理笔记。十点钟吃夜宵,再看会杂书,睡觉。周末跑书店,一般是西单的书城和琉璃厂。

  现在回想起来,发现自己印象最清晰的,竟然是吃过些什么。这也难怪,因为我对吃的一向很有兴趣。而且嘴杂,除了甜食不爱吃,什么酸的辣的咸的淡的,抓起来就往嘴里塞。早上最爱吃弄堂口五毛钱一个的牛肉包子,晚饭最爱吃蹄膀,上超市买一个,高压锅一压,肥肥酥酥的,一顿吃完。夜宵通常是去楼下小店,三两二锅头,(如果第二天不去单位,再加二两)十串烤肉,十串烤腰,一盘花生米,或是老虎菜,或是拌豆腐丝。很喜欢吃鱼,偏偏不会做,只好不吃。谗了时就买些虾仁炒黄瓜吃,或买个鱼罐头。一年下来,学问没长进,体重飙升。因为在家虽然也好吃,却还锻炼,坚持游泳。在北京,整天不动弹,不胖才怪。到现在都没减下来,已然绝望。

  也有几件事是记得的。

  北京的公交真是让人难忘。我从来没见过车上能塞这么多人的,也没见过上车如超市大甩卖抢购般的。我是挤不过他们的,反正有的是时间,只要没大风大雨,就靠着站牌,很耐心地一辆一辆的等,一支一支的抽烟,看人家挤,好玩。印象最深的是一次,人特多,要上车的往上挤,要下车的往下挤,在门口堵做一团,结果把一不下车的怎么给挤下来了。那人下的车来,总觉得哪里不对,咋会天地如此广阔呢?摸了下脑袋,猛省,转过身来发疯般往上挤,再也上不去了。就扒着车门大嚎:“我要上车,不许开车……我要上车,不许开车……”

  地铁里风景也挺不错。第一次坐,就听那些卖报的大喊刘德华自杀了,愣了一下。后来发现刘德华每天都自杀一回,不由感慨,北京人那,一点都不敬业,整点新鲜的行不?

  有回下地铁,前面走着一女的,漂亮。小巧,旗袍,稍紧身,特曲线。拿个小包,走的极端庄而水灵,高跟鞋很节奏,喀…喀…喀……。一男的,肥大而黑,夹包,赶着上班,超过,不小心蹭了下女的臀部,自己不知道。那可真叫说时迟那时快啊,此女紧跑几步,追上男的,举起小包,一言不发,就是一顿狂扁。那男的招架不迭,眼神却是极惶恐而迷惘。几秒钟过后,女的恢复原态,继续喀…喀…喀……。男的愣怔一会,也继续赶自己的路。

  坐出租也能看到风景。大冬天的,只见一男的,年轻人,满脸挂着肥肉。开破车,天,那都哪个年代的车啊,反正没见过那么破的。敞着窗,音乐放的震天响。单穿个内衣,眼神凌厉,如杀人般,双唇紧闭,极生硬而狠重地扭着方向盘,从这条道蹿到那条道,又蹿回这条道。我好奇地盯着看,听见身旁出租司机打鼻子里冷哼了一声,转过头来看他,却是面无表情。

  所以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城市大了什么景都有。有天买烟,刚抬头,前面走过一个黑油黑油的胖妞,却只穿了个艳红肚兜。正愣神,听得身后“咣当”一声,一辆马达三轮撞出租车上了。

  医院也能碰上有趣的事。一次腿被划了很深的一道口子,直接被120送到医院。手术台上,局部麻醉,腿没感觉了,脑子却清醒。无聊的没事干,听医生护士聊天。医生问护士:“石膏模做好了吗?长度刚好吗?”护士回答:“照我的腿长短做的,他的腿跟我的差不多长。”医生再问:“准确吗?”护士再答:“绝对。”我听着纳闷,这护士是说自己腿长呢?还是说我腿短呢?到头来一比,短了。我在台上就憋不住笑了,跟护士说:“看来还是我腿长点哦。”被狠狠白了一眼。

  在北京呆最短一次是从西藏回来,中途呆了一晚上。半夜三更的,几个当初在北京求学的同事,准备追寻往昔的岁月,于是找小店喝酒。像这种老男人伤春的事,当然少不了我这个爱凑热闹瞎起哄的活宝。不记得去哪个店了,只知道穿了很多条胡同找到的。也不记得吃什么了,只知道一杯一杯的喝二锅头。总之是什么都不记得了,因为第二天起来谁都想不起来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事,天知道一帮醉鬼是怎么摸回宾馆来的。因此就出了件悬案至今未解决,我们那从不抽烟的整天搭条白围巾作许文强状的副院长,口袋里忽然多出一包极便宜的白沙烟。早上上车,听到他一声惊呼后,我们便开始分析案情。最终结论是,第一种可能性,我们的副院长酒后乱性,顺手摸了包烟回来。第二种可能性,我们的副院长酒后乱性,看老板娘略有几分姿色,便生邪念,以买烟为借口搭讪,且又舍不得买好烟,搞了包破烂烟来。当然,我们的副院长一口否认。所以说,人喝醉了什么事都有。有一次在朋友家喝酒,好多人,最后全躺他家了。第二天发现,也不知道是谁半夜上错厕所,进厨房了。过了好久,一天半夜,他突然打电话给我,很兴奋地说,经过多次研究,终于可以确定是某某某。然后我告诉他,如果只是一个人的话,你家厨房不会被撒的到第二天还水漫金山。

  突然发现跑题了,本来是想沧桑下的,因为看了emppp兄的帖子,也准备写点我和书的故事。结果书的故事一个没有,却写成这个样子了。看来我注定是个沧桑不起来的人了。写的不三不四的,就勉强改名为《北京印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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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6 16:04: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会喝酒的男人(指能掌握自己酒量,喝得适当)是不成熟不合格的男人,动不动就不省人事,多没有尊严,多丢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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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16 16: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倒也是哦,我老婆正发愁呢,别人是两夫妻带一个孩子,她是一个人带两个孩子。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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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6 16:3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楼hzyuan于2010-04-16 16:11发表的 :
那倒也是哦,我老婆正发愁呢,别人是两夫妻带一个孩子,她是一个人带两个孩子。哈哈。
    呵呵!男人到这个份上应该说是最成功的,至少能给爱人一个绝对安全的感受!现在都流行和谐,这样的家庭一定是最和谐的。

    另外看到兄提及俺所写的那个帖子,能给兄如此的感触俺可是太感动了,说实话,对于这个帖子,俺的投入当然是指精神的投入绝对地可以跟在多媒体写得那篇游记画等号,因为这些书大多数都是大学时候读的,那时候的时间一多半都给了书,还有很多读过的书是从图书馆里借来的,虽然印象很多很深,但那些也只是匆匆的过客,我现在已经没有机会重新看到以前看过的那些书了,更主要的是没有了当年的那种静心的心态。而这些自己真正拥有着的书,只有那一本岑凯伦的书,我一直拒绝看。很多书都是读过不止一遍的,因为喜欢,所以总能找到重新阅读的理由。

    看到兄所提及的“一个考生说自己《红楼梦》看了五遍,我立马给他打了个高分。另一个考生说自己看了九遍,我简直是无比崇敬地看着他了。”我也非常震惊,对于《红楼梦》,我也是看过不止一遍,但总是第一遍读得最认真,那是一个字一个字地来读的,而后来再看,就是有选择性的啦,哪一部分是自己喜欢看的,多看几遍都是常有的事。只是真的看到九遍确实令俺非常震惊的。

    提到酒烟,不觉想提醒一下hzyuan兄,到了一定的年龄,一定要适量,身体才是我们最重要的财富,一定要为了家人也需善待自己,烟最好别抽了。俺现在也是因为应酬不得不喝,但还是能少则少,也请兄保重哦!

    下班了,就不多写了,一下子竟然收不住,大老爷们也同样是怀旧起来一段一段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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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16 16:5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楼emppp于2010-04-16 16:38发表的 :

    呵呵!男人到这个份上应该说是最成功的,至少能给爱人一个绝对安全的感受!现在都流行和谐,这样的家庭一定是最和谐的。

   
.......
发现跟E兄越来越多共同语言了,就冲这段话,就觉得深合我意,呵呵。
是该戒烟了,有此打算。不过老婆只是说,少抽点就行了,没动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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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7 11: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读书是年轻人的事了,北京大部分是外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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