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超星 读书 找书
查看: 1119|回复: 2

[【小说】] 离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2-22 09:52: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漂亮女孩嫁了个性无能者。为了传宗接代, “借种“生子。故事由此开始……

                      一
   春节,是个团圆的日子,是个喜庆的节日。但是,这个春节,小怡没有团圆,没有高兴。
    2005年,儿子满一年后,小悦就外出打工,每年春节期间回家,虽然与丈夫和家公家婆的关系有点 别扭,还能与儿子在一起,还有个地方住,还算有个家。可是今天,丈夫家把小悦脸色看了,对她不理采,把门销上,不给进门,还把儿子收藏起来。她有家,但不能回:有儿子,但不能相认,只住在父母家里。面对年老的父母,面对叔伯兄弟,小悦只能强忍悲痛。自从五年前结婚以来,她就过上了这样的日子了。她感到难以忍受下去,不知什么时候要崩溃。她找到大姐倾诉,大姐是个家庭主妇,想不出什么好办法,说镇上的表哥见多识广,也许能帮忙。这样,正月初七早上,小怡和大姐就到了镇上表哥家。表哥说,这种情形得离婚,得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得找律师,还介绍了张小儒律师。
   小悦马上给律师打电话。
    张律师说,要离婚,得有理由啊。小悦没有说离婚的理由,只是说要孩子的抚养权。张律师听到说离婚涉及到孩子,就问孩子的有关情况。小悦说,是个男孩,今年六岁,一直是在男家抚养。张律师说,这有点复杂,这种情况,一般法院会把孩子判给男方,除非有对你有利的证据。小悦说,那个孩子不是丈夫的。张律师说,这个对你有利,并问是你带孩子还是带胎到丈夫家的,小悦没有明说,就说是带去的。律师说,这么说,这孩子与你丈夫没有血缘关系了,那你就有希望得到孩子的抚养权了;这事在电话里说不清楚,你得来面谈才行。
    放下电话,小悦和大姐就去乘车,踏上了到市区的路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2-22 10:05:27 | 显示全部楼层
                    二

     1:20分,律师张小儒的电话响了,是小悦的来电,说是她们到了市交警支队那儿,不懂得怎么找到你,交警支队距离张小儒的住处有十多公里,张律师只好开车去接了。
    这是两个高1.65米左右、年龄三十岁左右的女子,两人均是身材苗条,白净的瓜子脸,大眼睛、高鼻梁,说上几句,就显出有涵养、识大体,气质高雅。张律师内心尺叹,在这山区农村里,竟有这样的美女。要是她们出生在好的人家,说不定早已成了明星了。这两人的外貌相似,穿着相似,一看就知道是姐妹,年轻些的那个神情有点忧郁,她是小悦。
    张律师问离婚的理由,小悦说,夫妻两人没有共同生活过,分居多年,每年春节回去,也没有夫妻生活。律师说,夫妻分居两年准许离婚,这“分居两年”,具体是讲两年没有过性生活。法庭上,这些隐私都得查清。小悦说,一直与丈夫没有过性生活。
    “夫妻间没有过性生活?”律师感到疑惑。
    “是的。”小悦没有犹豫,果断地说。
    “他是不是有生理方面的问题?”律师问。
    “我不知道。”
     “你们 同居时,他有什么反应?”
     “他没有这方面的要求。”
    “你们睡在一起的,有亲密的接触的,他有什么反应?"  张律师想了解小悦丈夫生理是不是正常,因为,不能正常过夫妻生活,是离婚的依据。
    “我不知道……他没有这方面的要求。”小悦不太想说,似有难言之隐。一个年轻女子,在一个大男人面前,确实是难以启齿。
   “那这个孩子是怎么来的?”张律师不想强人所难,转换了话题。
   “孩子不是他的。”小悦说。
    张律师知道,这个"他”指的是小悦的丈夫。
   “他不是孩子的亲生父亲,这对他主张孩子的抚养权不利;你是孩子的亲生母亲,对你主张孩子的抚养权有利。你怎么能证明孩子不是他亲生的?你这样说还不行,得有证据。”
   “他知道的,他家人也知道。”小悦说。
    小悦这话包含着很多内容,给人丰富的想像:是不是小悦的丈夫与其父母等人商量,决定了“借种”,然后,动员小悦去找”种源“,再具体落实”接种“……这期中,又有那些离奇荒唐的情节……想不到这么漂亮的女子,竟有如此悲惨的经历,张律师不由的叹了口气。“你这样的生活,怎么样过得下去。"     “他们说,只要我给他们生下儿子,维持这样的名誉夫妻,他们不管我怎么样。可是,现在他们连门也不给进,孩子也不给见。”小悦带着哭音说。

   “这种日子那是人过的啊。”张律师非常同情。
    “所以我要离婚。”     “离婚不成问题,肯定能离。只是儿子的抚养有点复杂。”律师分析案情说。到了法庭上,得讲证据,你说不是丈夫亲生,丈夫说是亲生,双方都没有证据证实,法院就不能认定谁说的是事实,法院就不会支持你。对这个案子进行分析,因为孩子从出生到现在,都是在丈夫家里生活,结合当地习惯和法院的相关惯例,法院会把孩子判给男方。孩子不是丈夫亲生的,这点对你有利。但你拿出孩子不是你丈夫亲生的证据。这有两个途径,一是由你丈夫和孩子搞DNA鉴定;二是由生父与孩子做DNA鉴定。第一种方法看来行不通。因为,你丈夫既然想得到孩子,他不会同意去做DNA鉴定的,法院又不能强制他去做。只有第二个途径。只是不知道生父肯不肯去做鉴定;即使生父肯作DNA鉴定,也涉及很复杂的问题,如得向法院申请、选定鉴定机构、鉴定费用、对方对鉴定结论的异议,重新鉴定,等等,得出鉴定结论后,法院会不会采纳……这事还真有点复杂。

    张律师说完,陷入沉思中。一会儿,律师打电话,向对方介绍了本案情,就通过DNA确认亲生父亲问题,就法院是采信鉴定,是不是根据鉴定支持小悦主张等问题,进行了长时间的通话。通话结束后,张律师再次沉思。
    小悦姐妹坐在那里,不出声,也不敢走动,律师抬头望头对面的墙,那墙上,一个电子钟在不停地走动。时间,一秒一秒地跳过,只听到秒针跳动的声音。良久,张律师才缓缓地说:
    “你这案子,我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有关法官进行了探讨。他说,DNA鉴定这条路走不通。他说,就是孩子与亲生父有DNA有鉴定,但也不一定把孩子判给你。法院对类似案件的判决,不是依据是不是亲生,而是对孩子是不是有利,是不是有好的社会效果作为依据。他说,类似案子,最近二审有案例……你这案子,有一定难度。”
    “那怎么办好?”小悦焦急地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2-22 10:07:10 | 显示全部楼层


律师提出了先离婚,孩子的抚养尽量争取的处理方案。他说,你与丈夫是不可能继续生活下去了,快点离婚,快点去成立新的家庭,这对你有好处。要看得开。因为,动用到DNA鉴定,即使孩子归你抚养了,但牵涉出很多问题,这些问题对你很不利。如,你的私生子就得公开,社会上就有人说你的道德作风;你丈夫的性无能就会公开;私生子和母亲作风问题对孩子的一生也会有影响;你得承担抚养、教育孩子,还有孩子的工作、家庭等责任;另外,对亲生父亲的影响、对你父母家的影响也不可忽视。除此之外,假如你丈夫承认这孩子不是他亲生的,他同意把孩子给你抚养,他会告你欺骗他,告你返还他代你养子的费用,还要你赔偿精神损害,你得赔他几万元。反过来,孩子留在丈夫家,也有好的一面。比如,能省去你的上面说到的各种问题,能保障孩子的基本生活和教育,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等等。

“不是他们亲生的,他们会对孩子好吗?“小悦担心问。

“看来这个不用担心。因为你丈夫没有性功能。丈夫能有这儿子,家公冢婆能有这个孙子,大家把他当作宝贝。他们会珍惜的。孩子是不是亲生的,社会观念不太讲究,有些没有儿子的,用了几万元去买呢,何况这孩子从出生到现在,都是与他们在一起的,有很深原子的感情,这与亲生没有什么区别。“张律师说。

“判给他们后,他们不让孩子认我了——就是现在,他们已不准我见孩子了。”小悦说。

这确实是个难题。办案实践告诉他,不准母亲见儿子的情形是有的。特别像小悦丈夫这种没有性功能的男人来说,要组成个家庭,要想具备“父亲“的资格,非常不容易。如果这个小孩判归小悦,他还能再成立个新家吗?他还有做”父亲“的机会吗?站在他们的角度来考虑,他们会非常怕小悦把孩子带走。所以他们做出了不准小悦见孩子的举动。如果法院把孩子判给了丈夫,他们会不会阻止小悦去会见小孩呢?他阻止会见,又怎么办呢?……

经过认真的思考,张律师对小悦说:“不准会见儿子的情形是有的,不讲道理的人是有的。对这种人,得多做些工作了。现在他们不准你见儿子,是怕你把儿子带走,如果你带走了,因为不是他的亲儿子,他们要主张这孩子的抚养权,很麻烦的。一旦法院判决了这孩子归他们抚养,他们就不怕你带走了,因为,法律保护他们的抚养权。另外,你对儿子有会见权,如果他们不给你会见,可通过有关部门先做工作,做不通时,再申请法院执行。通过这样的工作,我想他们不会阻止你会见的。“

小悦与其大姐商量后,决定起诉离婚。

案情不复杂,起诉状简单,不久,张律师就打印好了。此时,已是下午4:10分。因小悦的结婚证放在广东,缺乏婚姻关系的证明,法院不予立案。这样,小悦与张律师代理的委托手续,小悦到广东后,把结婚证邮寄给张律师,由张律师帮她办理有关立案手续。

第二天,小悦出发去广东了。

这案子的情况怎么样?这得有点耐心等待了。因为,这案还没有立案,立案了,还得等法院的判决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网上读书园地

GMT+8, 2024-11-16 22:42 , Processed in 0.233073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