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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交流】] 他们一般是通过什么途径集体串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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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3 08:03: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日看到重庆打黑案庭审杨天庆等9人集体翻供
重庆打黑案庭审杨天庆等9人集体翻供2009年10月13日 04:24广州日报【大 中 小】 【打印】 共有评论0条
  
  10月12日,杨天庆(左一)等被告人在庭审现场。
  
  10月12日,刘钟永等被告人在庭审现场。(《重庆晚报》供图)
  
   10月12日,20余名重庆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受邀在重庆一中院进行现场监督。
  
   本报记者邱瑞贤现场接受检查。
  
   现场直击 法庭旁听要过三道关

   广州日报10月13日报道昨天,记者到重庆一中院现场旁听杨天庆“涉黑”案,过了三道关。第一关是进法院,旁听人员须经过第一道安检门,法警开包检查随身携带物品。进入法院大厅,所有旁听人员都要存包,纸、笔、手机不得带入法庭内。到了三楼,有两名法警在通道把守,负责查验旁听证,这是第二关。在法庭门外,多名法警手持金属探测器,对入庭人员进行全身检查,这是第三关。

  被告人马甲统一编号

   为规范押解、便于辨认,重庆市三中院对22名被告人专门制作了统一编号的黄色马甲背心(见下图),供庭审时使用,防止人多发生混乱。重庆市一中院的9名被告人也穿着编有001~009的橙色马甲背心。

  光在一中院,旁听人员就有300多人。为确保庭审秩序,法院采取了分区就座的方式。特别是对被告人家属和被害人家属实行分区就座,一方面可以避免双方发生冲突,防止庭审过程中出现混乱,另一方面尽量减少被告人及被害人家属的心理刺激,舒缓情绪波动。

  杨天庆案9名被告人齐翻供

  杨天庆:砍伤情敌是误会

  杨天庆等9人“涉黑”案

  地点:重庆市一中院

  审理时间:12日开始

   被控罪名: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抢劫罪、故意毁坏财物罪

   本报讯 昨日,备受关注的重庆“涉黑涉恶”案件进入开庭审理阶段,首日开庭的分别是在重庆第一中级法院审理的杨天庆等9人“涉黑”案以及第三中级法院审理的刘钟永等人“涉黑”案。两案被告共计31人,其中,杨天庆涉黑团伙涉案罪名多达10项,杨天庆一人被控的罪名有7项。

  在昨日的庭审中,9名被告均推翻此前在公安机关的供述,集体不认账。

   杨天庆称没有收入来源

   “老大”杨天庆称,其没有收入来源,根本无法组织以及维持涉黑团伙。而“马仔”们则异口同声地说,没有参与涉黑组织,即使犯了案,也只是无组织的普通作案。被害人梁益平的家属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9名被告连带索赔72万余元,杨天庆表示愿意赔偿。

    对于6·26命案,杨天庆的辩护律师表示,砍人者均无杀人故意,杨天庆只是让“马仔”砍脚,没有让他们砍致命部位,因此充其量只是故意伤害。而对于砍伤雷某一事,杨天庆没有正面回答是否属实,他想了想,说了一句:“那只是个误会。”

   被告人李渝在被告席甫一站定,便向法官大倒苦水,称根本不认识杨天庆,是受了曾川的胁迫才干了些违法犯罪的事情。他带着哭腔说:“曾川先是给了我一些好处,取得了我的信任后就让我办事。后来,他动不动就对我破口大骂,拳打脚踢,还说他在重庆很厉害,很有势力。我很害怕,就不敢违抗他的命令了。”

   马仔称“不属实”“不知道”

   身背数命的刘成虎在庭审中,说得最多的就是“不属实”、“不清楚”,对于其所犯罪行,选择了“大部分失忆”。而当检察官问简绍坤是否参与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时,简绍坤回答了多次“没有”,并称遭到了刑讯逼供。而刘渝则称只是负责给杨天庆开车,没有直接参与犯罪。

  恶行累累

   竟在扫黑风暴期间大白天砍死人

    今年6月,重庆已经刮起扫黑风暴。当月26日下午3时30分,在重庆北碚区辽宁路新村67号楼下停车场,某娱乐会所老板梁益平像往常一样准备驾车出门,他刚要关上车门,突然从路边杀气腾腾冲出几个男子,拉开车门,挥刀向其猛砍。仅两三分钟的时间,左手被砍成数段的梁老板就身中15刀,鲜血淋漓地倒在座位上……砍人的暴徒刘成虎、刘渝等人受命于杨天庆,而杨天庆则受雇于李显光。

   今年年初,杨天庆听说老婆两年前曾背着他与初恋情人雷某喝酒,立即怒火中烧。今年6月5日在北碚宾馆,杨天庆与曾川、刘成虎等人对雷某拳打脚踢。打完以后不解恨,又从车上拿下两把砍刀,一把递给曾川,另一把他自己拿着。随后,曾川拿刀朝雷某的大腿根部外侧砍了一刀,雷顿时倒在地上,血流如注。杨天庆看教训够了,又威胁雷某:“你记住了,这件事情还没完,我还会找你,下次就砍断你的手脚。”

   代表委员监督庭审

    本报讯 记者留意到,在重庆一中院庭审现场,有20余名重庆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坐在旁听席上,他们是专门受邀进行现场监督。据介绍,受邀代表、委员一般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主要活动地所在区县和案件审理地的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庭审结束后,负责审理该案的合议庭成员及分管院、庭领导将与代表、委员进行座谈。代表、委员对案件的事实认定、定罪量刑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合议庭将在评议案件时予以参考吸纳。

   据悉,起诉到重庆各中院或上诉至重庆市高院的重点“涉黑涉恶”案件的庭审均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

  刘钟永案“小弟”当庭翻供护老大

  刘钟永:杀人当晚我醉了

   刘钟永等22人“涉黑”案

   地点:重庆市三中院

   审理时间:12日开始

   被控罪名: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非法采矿罪等11项罪名

   昨天,南川“煤霸”刘钟永等22人组成的涉黑团伙过堂受审。这伙人称霸南川“煤界”,滥采煤矿先后造成两次矿难三人死亡,强行以低价收购其他小煤窑煤炭,持械殴打执法人员,仅因旁人唱K歌声太大就群起而上26刀夺命……累累罪行,光公诉机关起诉书就有30页,指控其罪名多达13项,其中主犯刘钟永被控罪名就有8项。

   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刘钟永否认了大多数罪行,他只承认开挖小煤窑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私了过程,对其他多数指控他都予以否认。刘钟永称,他和其他被告只是“朋友关系”,其中还有部分被告他并不认识。他不是老大,其他人也都直接喊他名字。

    至于嫌人唱K歌声太大而引发的人命案,刘钟永更是极力推脱。他说,当晚他喝了酒,酩酊大醉,根本不知道他们打架的事。公诉人质问,那为何第二天他还要安排未成年的小弟去顶罪,刘钟永说,他没有安排,陈桃等人是自己去投案自首的。

   不仅老大不认罪,他手下的“小弟”也翻供维护老大。刘钟永的“嫡系”手下郑新和袁礼都曾供述过,当时杀害聂道华时,刘钟永曾说:“这人还装大,搞他!”

    但昨日庭审时,他们都翻供称,当时打架发生时,刘钟永在二楼,他们在一楼,刘钟永不知道他们打架的事情,而且刘钟永并未对他们说这句话。然而,霍力军的“小弟”龚川则是另一种说法,他说,刘钟永当时确实说过此话。

  家属对碰

  被害人家属:

   表情凝重步履蹒跚

  原告席上有两位老者,他们是被刺26刀而死的聂道华的父母——聂兴江和卓正碧。整个庭审过程,聂兴江和卓正碧的表情都很凝重哀伤。中午庭审结束后,他们步履蹒跚地走出法院。一提起儿子,卓正碧满脸悲伤:“儿子被他们杀死时才36岁!”

  黑老大妻妹:

   缄口不言匆匆离去

  在法庭门口,记者看到两名女子神色紧张,一问发现她们是主犯刘钟永的妻子和妹妹。刘妻很警惕地回答记者的提问,称不知道刘钟永为何被抓。随后,她们便缄口不言,通过安检进法庭了。

   开县一霸“米老鼠”今受审

  李义等28人“涉黑”案

  地点:重庆市二中院

  审理时间:13日开始

  被控罪名: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放火罪、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及强迫交易罪等

   被民间称为“开县一霸”的李义涉黑团伙案将于今日上午在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开县法庭开庭审理。共有28人被提起公诉,人数是近日重庆开审的涉黑系列案件中最多的一个。

   28名被告人中有6个被告人委托以维护农民工权益著称的律师周立太律师及其分所的律师担任辩护人。

   起诉书称,李义从1991年刑满释放后就开始纠集李高清、唐绍宏等人一起混社会。该黑恶势力后来开始发展壮大,逐步形成了以李义、李高清、唐绍宏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为壮大组织的经济实力,李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开县市场物业开发有限公司”和“江里汽车客运有限公司”为依托,先后非法控制临江镇农贸市场和临江片区客运市场,并非法聚敛大量钱财。为了进一步确立该组织的强势地位和扩大其在当地的社会影响,以李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开县临江镇先后实施了放火、故意伤害、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等一系列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成为“开县一霸”。

   引人注目的是,这个团伙中,几乎人人都有一个著名的“江湖绰号”。比如李义绰号“米老鼠”、唐绍宏绰号“唐老幺”、李高明绰号“李黑儿”、李高兵绰号“干脑壳”、向辉绰号“向蚊子”、李志刚绰号“小兵”、李志超绰号“超超”等。据知情人士称,这是重庆“道”上的“江湖规矩”。

   起诉书中还称,有一些团伙成员至今都未能查实明确身份,检方只能知道其江湖外号。 (本文来源:广州日报作者:邱瑞贤、刘晓星、林霞虹)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s ... _7869_1384958.shtml

讨论;好象一般大案被捕后,禁止见人,特别是亲戚(个见,本人对此也不太清楚),他们是如何知道外面的消息,还有如何每个个设案人员一般是通过什么途径互相通气,而达到后来的口径一致,集体翻供的现象.个人感觉这里边水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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