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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与繁荣》书评(李增刚)
文章来源:lyj82781@163.com
《权力与繁荣:超越共产主义与资本主义专制》(Power And Prosperity:Outgrowing
Communist and Capitalist
Dictatorships)是美国马里兰大学奥尔森(Mancur Olson)教授继《集体行动的逻辑》(The Logic of Collective Action; Public Goods and the Theory of Groups, 1965)和《国家兴衰探源》(The Rise and Decline of Nations: Economic Growth, Stagflation, and Social Rigidities, 1982)之后完成的一部重要著作。
奥尔森认为,不管一个社会是贫穷还是富裕,它都有经济和政治组织。经济推动政治,并且政治控制经济。忽略掉政府的市场理论──或者把经济看作是外生的政治思想──都具有天生的局限性,是不可*的。这些理论不能说明政府形式和经济财富间的关系,不能解释为甚么有些社会富裕而有些社会贫穷。早期的经济学家斯密(Adam Smith)、弥尔(John Stuart Mill)的著作既分析企业和市场,也分析政府和政治。然而,在二十世纪的经济学家中,只有熊彼特(Joseph A. Schumpeter)在《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Capitalism, Socialism, and Democracy)中分析了这个问题。奥尔森认为,本书是这一分析的继续。他本来打算把这本书命名为「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独裁」,以与熊彼特的著作对应。后来他把书名改为《权力与繁荣》,并由克利特戈德(Robert Klitgaard)加上了副标题:「超越共产主义和资本主义专制」。因此,本书对研究经济学和政治学的人都非常重要。
在这部著作中,奥尔森分析的问题包括:为甚么有的市场经济国家贫穷,有的富裕?为甚么市场经济不是保证国家繁荣的唯一条件?甚么样的市场经济能够带来经济繁荣?为甚么前苏联共产主义在早期取得了比较迅速的发展,而在转向民主改革、采用市场经济体制后不如改革前?为甚么前共产主义国家存在大量的腐败?等等。
奥尔森首先分析了权力的逻辑。权力是政治学的圣杯。社会中的每个人既有自利的一面,也有仁慈的一面。当权者在行使权力时也如此。当权者履行权力,就好象黑手党犯罪。黑手党对自己能够控制的地区,并不是竭泽而渔,而是有限度征税。如果掠夺过于残酷,该地区的商人就可能离开。从长远来看,他们就失去了掠夺的对象。因此,黑手党对可以长期控制地区的掠夺是有限度的,他们还对该地区的生产者或商人提供保护,禁止其它犯罪团伙的犯罪。黑手党的这种长期利益保证了该地区的长期繁荣,而不会由于其掠夺导致萧条。这与他在《国家兴衰探源》中提出的狭隘性利益与广泛性利益是一致的。一个利益集团的利益越广泛,他就越能够关心与其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这与利益集团的长期利益和短期利益也紧密相关,如果一个利益集团能够从某个地区长期获益,那么他的掠夺就有量的限度;如果仅仅是一次掠夺,那么就可能竭泽而渔。
通过这个犯罪的隐喻,奥尔森提出了国家起源的流动帮匪定居理论。他认为,存在一群流动帮匪,到处掠夺。后来,这群流动帮匪发现,通过在一固定地区征税,对该地区提供保护等公共产品,能够得到更多利益。于是,他们定居下来,对其成员制订了一些规章制度,严格保护成员产权,不准外来者掠夺该地区,也不准内部成员随意掠夺或盗窃他人财产。这样,国家就产生了。流动帮匪定居理论实际上非常类似于财政学中的「拉弗曲线」,当税率过高时,就可能导致生产下降,从而可能使税收总额减少。因而,最优税率应该等于:税率提高增加的税收恰好等于税率上升导致生产下降造成的税收损失。为了增加税收,定居下来的帮匪就会提供公共物品、保护产权等。
然后他分析了民主的起源。奥尔森认为,独裁者被消灭并不一定会带来民主。独裁被消灭后,民主的出现是有条件的。只有当面临外部影响的时候,民主才会出现。例如,日本、意大利、德国在二战后由于民主国家的外在压力推行民主;也由于这些国家的人民长期遭受独裁的压迫,愿意接受民主,民主政体就在这些国家形成了。
但是,在有些国家民主也能够自发产生。(1)这些国家不存在导致独裁的条件。在推翻独裁者时,如果领导运动的各领导者势均力敌,难以由其中一人形成独裁;(2)各个领导者不是相互分散,从而不能在不同地区形成分散的小独裁者;(3)不会被外部势力所征服。每一个想成为独裁者的人,如果不存在独裁的条件,其最好的选择就是分享部分国家的权力。英国光荣革命导致了民主制的出现,一个根本原因就在于光荣革命后没有一方能够形成独裁。各方最好的选择就是共同分享权力,推行民主。民主制的出现能够很好地保护产权。对参与民主的各方来说,多方的广泛性利益成为共同保护产权的前提条件。
奥尔森对科斯定理和囚徒困境进行了批判。有经济学家认为,科斯定理不仅适用于分析市场交易,而且也适用于分析政治交易。奥尔森认为,运用科斯定理分析政治问题应慎重。因为通过科斯定理或科斯交易来分析问题,得不出无效率的结果。不管是通过市场交易,还是政治交易,社会肯定会达到一种有效率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不使一个人的境况变坏,就不能使另一个人的境况变好。交易达不成是因为达成交易没有效率;既然交易能够达成,这种交易就一定是有效率的。奥尔森认为,这只不过是一种理想的乌托邦。现实生活中,无效率的情况大量存在。例如,富裕国家与贫穷国家。相对于富裕国家来讲,贫穷国家之所以贫穷是由于这些国家的交易成本太高,但是,富裕国家的人并不比贫穷国家的人更善于讨价还价和达成交易。过高的交易成本无法解释贫穷国家更加贫穷的原因。另一种更加没有效率的情况是霍布斯(Thomas Hobbes)的无政府状态。在这种社会中,人们的生活倾向于「孤独、贫困、卑污、残忍和短寿」,许多人通过盗窃或掠夺生活而不生产。那么他们为甚么不通过讨价还价而达到一种更有效率的状态呢?因此,尽管科斯定理和交易成本理论可以很好地解释科层制企业的特征,但在理解政治方面存在缺陷。奥尔森认为,要正确理解政治,不仅必须明白自愿交易的收益,还必须要明白武力和强制。
囚徒困境的例子通常用来说明两个理性个体难以达成对他们最有效率结果的原因。奥尔森认为,小团体通常能够达成集体行动,而囚徒困境没有抓住大团体达不成集体行动的真正原因。他认为,原因在于个体从集体行动中得到的收益太少,难以弥补其成本。按照科斯定理的逻辑,如果不存在交易成本,不管集团多么大,都能够达成集体行动。但是,每个个体的「搭便车」动机将限制集体行动的达成。要达成集体行动,关键还要通过选择性刺激,保证个体获得的收益大于其付出的成本。
奥尔森分析了苏联型共产主义国家的演进与转型。他认为,苏联模式的共产主义国家在开始时能够迅速发展有两个原因:(1)领导者具有广泛性利益,有动力提高整个社会的生产率水平;(2)领导人可以从社会中获取更多的剩余以提高其国际影响力。
苏联共产主义国家选择高度集中计划经济体制并不是意识形态作用的结果,而是其领导人为了获取更多的剩余。斯大林选择工业国有化和农业集体化本来与布尔什维克党的观点相矛盾。他是在权力稳定后才开始实行工业国有化和农业集体化的。马克思列宁主义也没有工业国有化和农业集体化的主张。斯大林通过工业国有化和农业集体化,获得了对全国资源的控制权,提高了整个社会的储蓄率和投资率,然后将这些资源用于生产资本密集型或斯大林想要的产品。为了提高储蓄率和投资率,他采用了隐含税收的办法。不征收个人显性所得税,但是将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工资定得很低,把正常工作时间外的工资定得很高。人们为了生存,为了得到更多收入,就必须减少闲暇,从而生产出更多社会产品。农民在集体化劳动之外还得到一小块自留地。自留地实际上成为集体化农业之外农民的保障。通过工业国有化和农业集体化,斯大林获取了更多的社会剩余。在消费率大大下降的情况下,没有导致整个社会生产的下降。
斯大林为了获取尽可能多的资源,取消了生产要素市场、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最终导致了社会生产的无效率。苏联社会表现出的较高经济增长率,不是因为较高的全要素生产率,而是高投资率的结果。
在这种社会中,斯大林自己不可能处理所有问题,他必须雇用许多官员。中央为了做计划必须采用下级提供的各种信息。在从下到上以及从上到下的信息传递过程中就出现了大量信息失真。上级并不清楚每个企业的生产函数。企业之间、下级之间长时间内就可能通过串谋达成集体行动。他们不是致力于更有效率的生产,不是致力于生产更多产品,而是尽可能从中央政府、从国家手中得到更多资源。这就导致了科尔奈(Janos Kornai)所说的「软预算约束」。因此,共产主义体制下,各种利益集团为了自己的利益进行游说大大降低了社会效率。
由于官员之间、企业之间的秘密串谋,导致了整个社会生产的无效率,国家能够从社会生产中获得的资源越来越少,并最终导致了政府的巨大财政赤字。面对这一现实,中央采用发行货币的方式来弥补,最终导致了严重的通货膨胀。从一定意义上说,共产主义国家的崩溃或解体,不是共产主义的崩溃或解体,而是这些国家政府的崩溃或解体。
如果市场经济、私有化能够带来高效率,那么在苏联型共产主义社会中,最有动力私有化的应该是国有企业的经理和工人,然而实际情况表明他们反对私有化。因为苏联型社会的僵化已经非常严重,这些企业在竞争性市场中根本无法存活。私有化改革不会使他们生活得更好,反而更坏了。
奥尔森认为,中国改革成功的原因在于改革前发生的文化大革命。文化大革命消除了利益集团,为改革清除了障碍。
后共产主义国家没有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而后法西斯主义国家却取得了意想不到的经济效益,原因何在?奥尔森认为,根本的原因在于共产主义在转轨后没有消除大量擅长游说而不擅长组织生产的大集团;后法西斯主义国家经过长期的战争消灭了所有的游说集团。
通过前面的分析,奥尔森的目的是要回答甚么样的市场能够带来经济繁荣。在大量的贫穷落后国家中,也大量存在市场,例如,在转轨后的苏联,市场无处不在;在第三世界国家,市场也同样大量存在。仅仅存在市场并不是保证繁荣的条件。但是市场却是繁荣不可缺少的。
奥尔森认为,能够给市场经济带来繁荣的政府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1)个人权利的有效保护及清晰界定。从以往的历史经验看,尽管个人权利通常是经济发达国家才能承受的一种奢侈品,但它也是人们在经济活动中,特别是在复杂交易中获得收益必不可少的条件。只有所有的经济当事人──无论是个人还是公司,国内的还是国外的──都有权公正有效地履行其选择的合约时,市场经济才能充分发挥其全部潜能。而合约能够公正有效地履行必须以个人权利得到有效保护和清楚界定为基础。这种个人权利并非自然赋予的,而是社会或政府设计的结果。没有政府的保护,个人所拥有的就仅仅是资财而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个人财产。一个社会只有能够保护和清楚界定个人权利时,人们才有动机进行生产、投资和从事各种互利交易,社会经济才能繁荣。(2)一个繁荣的市场不存在对个人财产的任何掠夺。在霍布斯的「原始丛林」中,在某种极权统治下,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中,以及在市场经济不发达的地方,掠夺到处可见。但是在个人权利得到较好保护、经济发达的社会中,对个人权利掠夺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这种掠夺往往是通过制订某种有利于特殊利益集团的法律、对某些经济事务的管制,以及通过卡特尔固定价格或工资的方式实现的。如果一个社会的财富被少数人攫取,如果一个社会的创新被窒息,如果市场价格机制的运作被扭曲,那么这个社会的经济一定没有活力。这是在东西方都曾发生过的事情。当然,这两个条件并不能完全保证出现完善的市场、社会创新的充分利用、资源的有效配置及社会财富的公正分配。但是,离开这两个条件,社会经济绝不可能繁荣。
但是,这两个条件并不能保证存在完善的市场、社会收益最大化的改革或者资源的理想配置,也不能保证一定会出现具有广泛吸引力的收入分配。这两个条件如果完全满足,那么无论如何,都足以为社会带来繁荣。它们足以保证社会不仅有处处存在的市场,而且还有全领域的市场,包括能够带来外国投资的资本市场,这些市场甚至能够从非自我实施的交易中产生收益。
在可*的、尊重权利的民主社会中,这两个条件很可能满足。因为在民主社会中,制度是通过让行政决定者拥有尽可能多的广泛利益做出的。狭隘的特殊利益总是为少数人服务的。如果一个特殊利益集团足够大,以至于代表了社会大多数,那么它就成为广泛性利益,就拥有了相对的建设性动力。但是,通常情况下,少数派很小,他们常常忽略对社会的损害。于是,他们就能影响公共政策向其产业和领域倾斜,或在它们的特定市场上联合起来提高价格或工资。但是特殊市场上的生产者在选民中占的比例如此小,以致于即使聪明的精英人物明白将会发生甚么,也不能脱离这种情况。
总之,奥尔森的这一著作完全立足于微观经济学关于个人理性的假定,是对他前两部著作的进一步发展。奥尔森的一个主要特点是使用浅显的理论,解释尽可能多的问题。《权力和繁荣》也体现了这一点:市场经济并不一定能够保证繁荣;但是没有市场经济,繁荣在长期中却难以实现。
奥尔森这部著作的主要贡献是深化政府在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分析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向来是经济学研究的主线之一,自经济学产生以来,关于政府干预与经济自由的争论一直不断。政府究竟能不能起作用?诺斯(D.
C.
North)认为,政府既是经济增长的动力,也是经济衰败的原因。但是他仅把这种原因泛化为一种制度安排,泛化为既得利益集团的冲突。但就政府对经济繁荣的影响而言,制度安排的结构如何,制度的产生与重建、制度变迁与演化如何等等,他并没有进行深入分析。诺斯没有分析政府在甚么情况下起积极作用,在甚么情况下起消极作用。奥尔森通过提出市场繁荣的两个条件,分析了政府在促进经济增长、保证经济繁荣中的作用。如果政府不具备相应的条件,可能就会对经济繁荣起阻碍作用,甚至导致经济衰退。从这个意义上说,他把国家兴衰的理论更进了一步,增加了对政府限制或保护权利作用的分析,深化了对政府作用的认识。奥尔森从微观经济学的角度,从个体追求最大利益的动机出发分析政府的作用,弥补了关于政府作用的传统理论只从政治学或宏观经济学角度分析而缺乏微观基础的缺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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