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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三名高手2年间流窜数省诈骗7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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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0 00:5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三名高手2年间流窜数省诈骗70多万

    中新网丽水3月9日电 (记者 袁爽 实习生 陈颖 通讯员 任正东)3个手段“高明”的诈骗高手,联手演绎天衣无缝的骗局,2年间流窜数省诈骗70多万。近日,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法院对此案最后一名主犯作出一审判决,至此3个被告人均被判处相应的刑罚。

  2006年12月的一天,张承辉、张劲创、罗勇强、阿得(真实身份不明在逃)四人在浙江省龙泉市当地药店购买“鱼肝油”作为冒充假药,然后以问路为名,将受害人叶某骗至龙泉市剑池街道天堂山小路上,四人相互配合,以购买一种“用动物内脏制成的蛇胆素胶襄药丸”进行倒卖可以赚取高额利润引诱,骗取受害人20000元。得到账款后,四人迅速逃离龙泉。

  民警告诉记者,“空手套白狼”手法只要多加思考就会被识破,但是由于诈骗犯演技“很高”,加上抓住了一些受害人贪图发财的心理,且针对对象大多是上年纪的老人,因此他们成功的几率相对较高。

  此后张承辉、张劲创、罗勇强多次组织诈骗团伙流窜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进行诈骗作案,并挥霍了诈骗的财物。2007年9月,张劲创在广东湛江市南油生活区作案时被广东警方抓获,2007年10月8日被移送浙江省龙泉市公安局。张承辉、罗勇强也先后在诈骗作案过程中被龙泉市公安局抓获。

  据统计,被告人罗勇强诈骗数额人民币150000元,被告人张劲创诈骗既遂数额人民币159049元、未遂数额250760元;被告人张承辉诈骗既遂数额150000元。

  浙江龙泉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承辉、张劲创、罗勇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先后分别判决上述三人有期徒刑十年、有期徒刑十二年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分别处一万元、三万元、二万元罚金。(完)


来源:http://news.sina.com.cn/s/2009-03-09/235315281407s.shtml

这正好验证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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