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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运快报 ♥] 男装促销使用奥运名商家无奈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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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3 09: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一封来自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法律事务部的信件寄到了宜春市袁州区工商局。信中对该局依法保护奥林匹克标志,查处侵权行为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确认了袁州区城西皇室男装店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违法行为。

  据介绍,奥运会开幕前夕,袁州区工商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赶往位于宜春城区中山路的城西皇室男装店,发现其橱窗里张贴着两幅大型广告。一张广告上打着:“穿民族品牌,支持北京奥运会”;另一张上则标有奥运五环标志,并注有“LIETUVA(注:立陶宛)奥运代表团运动装备独家供应商”字样。

  执法人员经询问店主黄某后了解到,其店中销售的是福建省晋江康踏鞋服有限公司生产的“康踏”牌体育运动系列。制作上述两幅广告只是想借奥运会的名义进行商品促销,并没有任何依据。

  为稳妥起见,袁州区工商局专门寄函到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法律事务部。在来函中该部证明:“奥运”、“北京奥运会”及“奥运五环”等字(图)样均属于《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所保护的奥林匹克标志;LI-ETUVA(立陶宛)奥委会已经停止了与康踏公司的赞助协议,康踏公司不再与立陶宛奥委会发生任何关联。国际奥委会和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均未许可康踏牌运动鞋服的任何生产者、销售者在中国境内使用LIETUVA奥运代表团和“奥运”、“北京奥运会”及“奥运五环”等相关称谓和字样进行广告宣传。

  据此,袁州区工商局于近日依法对袁州区城西皇室男服店的侵权行为进行了查处。

http://info.cloth.hc360.com/2008/09/23085875335.shtml

  评论:这种行为明显侵犯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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