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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类原创】] 同一时间段中的笛福与曹雪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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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0 09:02: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社会对人的作用谈二者的不同

提要:中西方的曹雪芹与笛福几乎是在同一时间段,都经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影响世界的文学大师,但由于两人处于不同的国家,不同的人类社会的发展时期,无论从经历、思想,都有极大的不同。本文试图分别从两人的经历、思想、其作品反映出的时代风貌等各个方面,去比较二者的差异。

一、不同社会历史环境中的不同经历

丹尼尔•笛福(1660?~1731),英国小说家。出生于伦敦。父亲营屠宰业,信奉不同于国教的长老会。笛福原姓福,1703年后自称笛福。他受过中等教育,但没有受过大学古典文学教育。他一直保持不同于国教信仰的立场,政治上倾向于辉格党。
  他早年经营内衣、烟酒、羊毛织品、制砖业,曾到大陆各国经商。1685年参加蒙茅斯公爵领导反对天主教国王的叛乱;1688年荷兰信奉新教的威廉率军登陆英国,继承英国王位,笛福参加了他的军队。1692年经商破产,负债达17000镑,以后又屡屡失败,因而不得不用各种方法谋生。他曾充当政府的秘密情报员,设计过各种开发事业,同时从事写作。1698年他发表《论开发》,提倡筑公路,办银行,立破产法,设疯人院,办水火保险,征所得税,办女学等。1701年他发表一首讽刺诗《真正英国人》,认为没有纯种的英国人,反对贵族天主教势力,为外籍的信奉新教的威廉三世辩护。此诗连印9版。1702年发表政论《消灭不同教派的捷径》,用反讽手法,反对国教压迫不同教派人士,文笔巧妙,开始竟未被人识破是反对国教。后被发觉,受到罚款和坐牢的惩罚,入狱6个月,枷示3次,却被伦敦市民奉为英雄。在狱中他仿希腊诗人品达罗斯的颂歌体写了一首《立枷颂》(1703),讽刺法律不公。
  1704年他为辉格党魁哈利办《评论》杂志,主要为哈利的英格兰——苏格兰联合政策争取支持。此后11年间他一直往来于英格兰、苏格兰之间,充当哈利及其继任者托利派戈多尔芬的秘密情报员,搜集舆论。在此期间,他又因写文章而短期入狱。但从未终止为辉格党当政者搜集情报,办报,写文章。
  笛福在59岁时开始写作小说。 1719年第一部小说《鲁滨孙飘流记》发表,大受欢迎。同年又出版了续篇。1720年又写了《鲁滨孙的沉思集》。此后,他写了4部小说:《辛格尔顿船长》(1720)、《摩尔•弗兰德斯》、《杰克上校》(均1722)和《罗克萨娜》(1724)。此外他还写了若干部传记,如《聋哑卜人坎贝尔传》(1720)、《彼得大帝纪》(1723);几部国内外游记,如《新环球游记》(1724)、《罗伯茨船长四次旅行记》(1726)、《不列颠全岛纪游》(1724~1727,3卷,导游性质)。他还有几部关于经商的书,如《经商全书》(1726)、《英国商业方略》(1728)和《使伦敦成为世界最繁荣都市之道》(1728)。他的《英国绅士全书》则在他死后于1890年刊印。
  据说笛福曾与26家杂志有联系,有人称他为“现代新闻报道之父”。他的作品,包括大量政论册子,共达250种,无一不是投合资产阶级发展的需要,写城市中产阶级感兴趣和关心的问题。如《维尔夫人显灵纪实》(1706)对一个流行的鬼故事作了逼真的报道;《瘟疫年纪事》(1722)写1665年伦敦大瘟疫,把这场鼠疫的发生、传播,它引起的恐怖和人心惶惶,以及死亡数字、逃疫的景况写得如身临其境。当时法国马赛鼠疫流行,引起了人们的特别关注,笛福的作品满足了市民对鼠疫的好奇心。最后的晚年却落得个孤独而死。
从他的复杂的经历可以看出,这时的英国是一个大变革时期,社会崇尚的是英雄,看重的是冒险,这个社会的真正的有识之士都不“安分守己”,所以有笛福本人的这样复杂而丰富的生活经历,所以能有鲁宾孙这样的流浪汉与冒险家相结合的人,也所以有英国社会的动荡与前进。
而当时的中国呢,曹雪芹又是怎样的呢?
曹雪芹(约1715——约1763),名霑,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圃、芹溪。其家世显赫,祖先原是康熙皇帝的亲信近臣。所以他少年时曾经历过一段富贵荣华的贵族生活。但当他们家失势被抄家后,他就穷困潦倒了,过着一种“满径蓬蒿”,“举家食粥”的生活,后来更是贫病交加,于乾隆二十七年(1762)除夕而离开人世。一生给后人留下的只是他那呕心沥血的旷世奇书——《红楼梦》。
曹雪芹所处的时代比笛福还晚几十年,这时的中国还处于相对稳定的时期,虽是封建的没落时期,但相对还具有落日的余晖——康乾盛世,没有多大社会的进步,所以伟大如曹雪芹者,也只能食不果腹,什么事都干不了,一辈子只留下一部未完成的文稿,到死也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小人物。
要之,二者虽然都生活坎坷,遭遇大起大落,结局甚至也都很悲惨,但一个很大的不同是,笛福的那个社会需要鲁宾孙式的冒险家,也鼓励人们去冒险,不管最终成功与否,都是英雄。笛福顺应时代的潮流,结果他曾被伦敦市民奉为英雄,因发表了一些作品而被称为开现代小说风气之先的大家,又被当作“现代新闻报道之父”。而曹雪芹的那种环境恰恰相反,老百姓都是小人物,事实上也许你原来地位显赫,但你只不过是沧海一粟,所以你是注定要被淹没的,个人在这样的社会机器下,根本是微不足道的,不可能被称为“英雄”。曹雪芹那被他当作抗争与寄托个人理想与情感的惊世骇俗的奇书竟然在当时被限制流传,被当作洪水猛兽。他生前默默无闻,死后长时间不为世人所知,以致我们现在对他都是一知半解,很多说法都是猜测。 如果说笛福是一个悲剧色彩的英雄,给人一种向上的东西,那么曹雪芹应该是一个典型的中国传统的具有悲剧色彩的知识分子,他给人的是一种有点压抑而暗自佩服的内在念想。

二、不同的思想与追求

笛福当时所处的社会是进取的,上升的,所以他他的目的与信念极其明确,崇尚个人的能力,认为经过奋斗是会发家致富的。所以他一生当职员,办企业,从事政治活动,支持党派斗争,与二三十家报刊杂志有联系,自己也办过几种报纸,积极发表文章,表达对时事的意见,鼓吹某种政治理想,虽几经入狱而不改其行。为了自己的政治理想,也为了生活,他也写了许多真正地使他流芳百世的伟大著作。
曹雪芹所处的康乾盛世事实上是封建制度落日前的余晖,中国社会还是那么衰颓与落后,看不出有多少改进的迹象。作为没落贵族的他没这么风光,也没这么英雄,究其一生主要是为温饱而努力,没有事实上也绝对不可能象笛福那样一股干劲,干什么都那样不服输,他“生于繁华,终于沦落”,他的“家世从鲜花着锦之盛,一下子落入凋零衰败之境,使他深切地体验着人生悲哀和世道的无情,也摆脱了原属阶级的庸俗和褊狭,看到了封建贵族家庭不可挽回的颓败之势,同时也带来了幻灭感伤的情绪(1)”。所以他把那种悲剧体验、诗化情感,他的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全部熔铸到《红楼梦》里。他的那种“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的感慨与心酸都在这部书里。也就是说,写这部伟大著作很大程度上是他的精神寄托的需要,他是没什么功利目的的。

三、  他们作品所反映的时代风貌与所运用的创作手法等的不同

现代文学,尤其是小说的兴起,是以表现真正的人为中心的,正如伊思•瓦特所说:
18世纪小说最早、最典型地代表了现代小说的主要意识和意识特
征——即对现代“个人”的关注,以及有意识地采用“形式现实主义”
的表现手法。(2)
也就是说,16、17世纪以前,文学作品中的人是以“类”的形式存在,人物形象是某一阶层的典型与代表。当那种形式现实主义的表现手法来表现现代的“人”时,就意味着现代小说的兴起了。
笛福的小说就是这种开风气之先的作品。
他小说中的人物形象正如他本人一样,都是出身低微的人,但都很自信,相信自己靠机智和个人奋斗能致富,获得成功。当社会不容许这种人出头时,他或她只好不择手段,干一系列欺骗、盗窃以至出卖肉体的勾当。虽然这些下层的人生活艰难,但实际上社会是真正需要他们的。这些人的那种蓬勃的生命力在那里显耀,人的力量被发掘出来了。他的作品中人物的个性鲜明,推崇“个人主义”,强调个体的感受和经验,叙事也是面向现实生活的。故人称其为“西方现代小说之父。”
我们虽然不能完全按照西方文艺理论来评判中国文学,但曹雪芹的《红楼梦》无论在反映的思想内容方面还是在表现手法上,虽比同时代及以前的同类作品要高出甚多,但还是没能脱出传统创作的窠臼。
曹雪芹塑造的人物形象虽然对当时的社会来说具有离经叛道的思想,但几乎连一件实事都没干,贾宝玉喜欢林黛玉,最终却娶了薛宝钗,对封建的代表——自己的父亲怕得要死,最后只好来个消极遁世。书中的众女儿,也只是“千红一哭”、“万艳同悲”。说到底,这些形象也只是为即将沉没的腐朽社会唱一曲低沉的挽歌,他们只是在大观园那么小的一个环境里做了短时间的“梦”,只在那种情况下作诗写词,体现一下价值,“梦”很快就醒了,作为社会,依然把他们一个个吞没,不留什么痕迹。可以说,《红楼梦》中的人物还不能算作一个个独立的人,虽然他们也个性鲜明,但并不能代表某种新兴阶层。
表现手法上,他依然多借助于传统小说的那种才子佳人式写作方式,虽然有极大的突破与创新,到底没摆脱那些束缚。所以我们说,《红楼梦》是中国古典文学的顶峰。

要之,笛福与曹雪芹虽然几乎处于同一个时间段(前面已经说过曹雪芹比笛福还晚几十年),由于所处社会的发展阶段不同,所以同样是文学巨匠的他们的经历、思想追求有着极大的不同,同样表现在他们的作品中那种时代风貌与表现手法等差别都特别大。如果说,笛福及其塑造的人物形象代表的是上升时期的资产阶级的那种向上的风貌的话,曹雪芹及其人物形象代表的就是没落时期封建士大夫中一些有识之士的初步觉醒。



注释:
(1)《中国文学史》第四卷,袁行霈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357页。
(2)《小说的兴起》,伊思•瓦特著,转引自梅晓云老师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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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0 20:36: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可以扩充成一本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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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2 02:34:1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楼benchren于2008-06-10 20:36发表的 :
这个可以扩充成一本书啊.



为啥啊?

楼主也不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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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2 10:54:41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拜读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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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7 09:40: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研究可以看作是一个平行研究吧。比较的深度不够,极速努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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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7 11:0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楼liushijun于2008-07-17 09:40发表的 :
这个研究可以看作是一个平行研究吧。比较的深度不够,极速努力啊
平行研究是以有相交的点为研究前提(所谓比较的“合法性”)。楼主一眼看到的同(反过来说也一样,眼里看到的唯一的同)就是“两者同为世界文学巨匠”,凭此而作比较,本就走上一条不归路,你就别鼓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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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8 11:34:24 | 显示全部楼层
小说要写好,还真不容易,没有3年以上功夫,写不出好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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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8 18:5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在 学术妙笔 拜读了好多前辈的原作
一时兴起 想知道 各位前辈的生动笔锋 韵味和文学素养是如何练成的
故希望告之一二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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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4 23: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理解,就因为在时间上的一致关联,就这样比较2人;似乎没什么可比性~~ 见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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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13 18: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唉,进行研究很不容易,出新更不容易。这只不过是一篇应付的作业,各位见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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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4 23:5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6楼liuhuhy于2008-07-18 11:34发表的 :
小说要写好,还真不容易,没有3年以上功夫,写不出好小说
爲什麼是「3年以上」, 這量刑量得頗是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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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5 03: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猜是这样,因为“百事孝为先”,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所以写小说肯定是得三年以上,而且不仅仅是写小说得三年,干别的也是。当然类似的推理也还可以整出不少别的来,呵呵。

另外,现在的阿哥时兴只架鸟不提笼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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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5 04: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觉得没什么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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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5 13: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曹雪芹是中国最好的文学家了,经过这么多年,仍然看不到在中国有能和《红楼梦》相比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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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9 11:4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平行性研究最主要就是在于全面与深入,否则泛泛而谈,意义似乎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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