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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学】] 这个校长是不是妨害了公务?何以有此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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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9 12:52: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红网12月29日报道 国家财政部、教育部明文规定,职中学生的助学金“应于学生入学一个月内”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然而绥德县职中校长为了让这笔资金在年前下发到学生手中,去找县长签字。而县长要去参加一个会议,心急的校长追着县长并打开车门,希望县长签完字再走,没料此举给自己带来麻烦。当日绥德县教育局作出处理决定,责令校长停职,向县长赔礼道歉,并被要求做检查。公安部门随后也以妨害公务为由将该校长行政拘留。

落实助学金找县长签字

今年6月21日,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制定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500元。还要求学校于学生入学一个月内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但绥德职业中学到目前为止仍未给学生发放这笔资金。“眼看到年底了,娃娃们都等着这笔资金。”得知这笔资金第一批发放给每个学生750元后,心急如焚的职中校长高勇找各级领导签字,希望尽快落实。

在教育局长和主管副县长签完字后,12月25日8时40分,高勇找县长崔博签字。高勇说,他到崔县长办公室时,正好县上纪检部门一负责人在汇报工作,他就在门外等候。等到崔县长出来后,他跟在身后汇报情况,希望崔县长能尽快签字。

据了解,当时崔博正准备参加一个电视电话会议,在从三楼办公室走向一楼过程中,高勇一直在请求。到了政府大楼门口,高勇说他拉开车门,崔县长坐上副驾驶位置,看到车门关上,他就立即把车门打开,“希望他能签字”。然而,急着开会的崔博看到此情形,立即大喊保卫科人员。一旁的人事局一离职人员和教育局局长将高勇拉开。

校长被处行政拘留7天

高勇说,他从县政府回到学校后,就立即被教育局领导叫去,局里行政领导都在,随后宣布三条决定:一是责令高勇立即停职,二是要求他向县长赔礼道歉,第三是要求他在政府合适场合做公开检查。宣布决定后,教育局长、教育局工会主席、政府办主任和职中两名副校长一起到县长办公室,此时崔县长已经开完会议。教育局长当面批评了高勇以后,高勇也向崔县长赔礼道歉。

然而,从县政府出来后,绥德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又将高勇“请”去,说要谈话了解情况。从上午11时30分直到下午6时,高勇一直呆在派出所。晚上6时左右,城关派出所所长宣布公安局决定,对高勇处于行政拘留7天,理由是妨害公务。高勇说,后来警方又让他叫来教育局领导,交了5000元保证金,然后回家。“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县长签个字咋就这么难?”尽管已经回家,高勇仍然想不通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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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已经构成妨害公务

这个结果看起来有点莫名其妙,这就妨害公务了?我不懂,大家发表下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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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9 17:24:49 | 显示全部楼层
令人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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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9 22:50:57 | 显示全部楼层
特色!
中国特色!!

无法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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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30 13: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校长的行为真的“妨害公务”了吗?按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故意阻碍国家机关、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根据有关的司法解释,妨害公务罪,除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以外,必须是采用暴力、威胁的方法实施。“暴力”,一般是指对侵犯对象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进行其他人身强制。“威胁”,是指以加害本罪对象或其亲属的人身、破坏其名誉或毁损其财产相恐吓,从而迫使本罪对象不能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根据新闻所述,校长在紧跟县长的过程中,只是不断地说明和恳求,所做的最“出格”的一件事,也不过是在县长上车后拉开车门继续请求签字。而教育局长在事后也说,“当日他一直在现场,双方既没有发生言语冲突,也没有身体冲突”。这足以说明,校长根本没有使用“暴力”和“威胁”的手段。其次,当校长拉开车门时,县长就喊了保卫科的人员,校长随后就被教育局长拉开了。整个过程延续的时间并不长,据说使“县长开会迟到了十来分钟”,就算责任全部算在校长身上,其对公务的“妨害”也不到违法的程度。所以,“妨害公务”的说法不能令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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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30 20:27:22 | 显示全部楼层
从这一出闹剧,我们看到了什么呢?

从这里,可以看到是非观念的扭曲。既然校长没有错,那何来行政拘留?何来停职检查?有人会说,他使县长开重要会议“迟到十分钟”。这个“错误”是很“严重”,可是这个迟到是怎样造成的?校长在门外等候,之后在走廊跟着汇报,从三楼到一楼,从楼里到门外,一直到县长上了车,一直在请求。签一个字就那么难吗?签一个字只是举手之劳,就那么费时间吗?从这“十分钟”,倒可以看出,这位县领导的大驾持重,居高临下,对基层的正当请求漠然置之。可是到头来,反而错到了无辜者的身上。

从这里,可以看到对教育工作的忽视。县长不签字,大凡是没有钱,可是钱哪去了?这里至少有国家的财政拨款,这是应当专款专用的,这笔钱也不在了,那就是挪用了。有人就认为,教育的钱,甚至教师的工资,都不是那么急迫的,动一下坏不了年成。还有,从县长对校长的轻慢,也可以看到,当然不是对他个人,而只因为他在学校。

从这里,可以看到县长对权力的滥用。这个乡长仅仅因为校长对他“不恭”,就把县公安局长叫到他的办公室,“讲了事情经过”,公安机关随后对此事立案查处,说“高勇已经构成妨害公务”。为这么大点事,县长就指示了公安局,就动用了国家专政机器,实实令人惊诧。

从这里,可以看到逢迎阿谀之风。高勇校长并没有做错什么,但是教育局闻风而动,片刻不停,马上做出“三点决定”,马上带“冒犯者”前去检讨道歉?公安那方面,立即要拘留、还要保证金?难道他们看不出,高勇这点事算不了什么?但他们更知道,让上头高兴更为重要。他们的小题大做就是给领导看的,向他表明自己的尊敬和忠诚。这是一种对权力的拍马。

这的确是一场闹剧。在这场闹剧中,种种卑琐的意识和心态,就都表演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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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30 22:4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华商报12月30日报道 昨日报道的绥德县职业中学校长追着县长签字,结果受到教育部门和公安部门的处理一事引起相关部门重视。(新闻回顾:校长为落实助学金追着县长签字 被停职拘留(图))县长讲述事发经过,教育局等单位也认为处理决定欠妥。职中校长也开始吃饭,心态相对平静了许多。

  绥德县公安局一负责人告诉记者,当日警方是接到县政府办公室报案后介入调查此事,也是按照程序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

  县长还原“追着签字”经过

  昨晚,绥德县县长崔博向记者讲述了当日事发经过。他说,由于当日上午9时他必须参加国务院普九债务清欠电视电话会议,那个会议要求政府一把手必须参加。高勇找他签字时,他正同县纪委书记谈工作,纪委书记称工作还未谈完,让高勇在外面再等等。此时工作人员催促他说开会时间已到,他就结束了同纪委书记的谈话走出办公室。这时,高勇也跟上来,希望他签字。“当时会议很重要,不能迟到”,崔博说,下楼时他告诉高勇,可以先让财政局长拨款,随后补签字,但是高勇就是急得非要马上签字。高勇则说,因为这笔拨款共15万元,要分给绥德县两个职业学校,其中他们学校分4.8万元,另外一个学校分10万多。如果补签的话,担心财政局长搞不清到底给谁发多少。

  崔博说,高校长不同意先拨款后签字,他就让高校长将文件放在政府办公室,等开会回来再签。坐上车后,就发生了高勇把着车门不让走的一幕。“我是事后在他赔礼道歉时才知道他第二天要赶回家给哥哥办后事。如果早知道这些情况,也许不会发生后来的事情”,崔博说。

  教育局长称当日高勇情绪激动

  据了解,榆林市财政和教育部门于11月12日下发了关于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的通知,通知到县上已是12月18日。财政局长和教育局长称,下发通知晚,崔县长并不知道这笔拨款的来龙去脉。

  教育局长刘世国称,当日自己也在事发现场,看到高勇拦着县长的车不让走,“当时高勇情绪有些激动”,很多人围观,影响也不好,他和其他人使劲才把高勇的手从崔县长的车门把上拉下来。由于高勇是教育系统的人,自己感觉高勇的行为过激,已经影响了政府领导工作,也给教育系统造成不好影响。因此,他们教育局立即召开了办公会,宣布了三条处理意见。刘世国说,当时自己也不知道高勇当日为何情绪激动,后来才知道是他家里出了事。“他没有给我们说,要是早知道,估计也不会发生这种事情”,他说现在看来,当日处理决定有些草率,为此崔县长事后批评他们,说建议停职检查有些欠妥。

  昨日,记者了解到,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已发放到学校。高勇的心情也已平静许多。

  此事发生后,虽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从此事中,绥德县相关政府部门也认为,今后处理此类问题应该积极稳妥,进一步强化政府服务意识,共同打造和谐社会。

http://news.cctv.com/society/20071230/1014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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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cky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7-12-31 11:5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扁!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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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31 15: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楼lll999888于2007-12-30 20:27发表的 :
从这一出闹剧,我们看到了什么呢?

从这里,可以看到是非观念的扭曲。既然校长没有错,那何来行政拘留?何来停职检查?有人会说,他使县长开重要会议“迟到十分钟”。这个“错误”是很“严重”,可是这个迟到是怎样造成的?校长在门外等候,之后在走廊跟着汇报,从三楼到一楼,从楼里到门外,一直到县长上了车,一直在请求。签一个字就那么难吗?签一个字只是举手之劳,就那么费时间吗?从这“十分钟”,倒可以看出,这位县领导的大驾持重,居高临下,对基层的正当请求漠然置之。可是到头来,反而错到了无辜者的身上。

从这里,可以看到对教育工作的忽视。县长不签字,大凡是没有钱,可是钱哪去了?这里至少有国家的财政拨款,这是应当专款专用的,这笔钱也不在了,那就是挪用了。有人就认为,教育的钱,甚至教师的工资,都不是那么急迫的,动一下坏不了年成。还有,从县长对校长的轻慢,也可以看到,当然不是对他个人,而只因为他在学校。
.......
呵呵,领导耍威风,属下拍马屁。还好,这种心态没有入侵到园子里,否则会是读书人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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