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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推荐]] 一本真正的写作经典:the elements of sty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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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8 19:33: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本真正的写作经典:the elements of style,转给大家。

英语写作顶尖教材the elements of style


相信很多喜欢写作的朋友都知道这本书,the elements of style《文体要素》值得一读再读。
附上两篇文章:


清楚的文章

(香港大学经济金融学院院长 张五常)

前些时发表《古文今用》一文,说自己的中文水平有所不逮,于是套用少小时背诵下来的古文、诗、词以补不足,救了我。臧老兄文仲读该文后,不同意古文救了我的观点,但又大赞我的文章了得。臧老兄认为,我的中文可读是因为我的英文也可读之故。天下为文之道,殊途同归,这点我当然没有异议。我也同意臧老兄的论断:一个通双语的人,不可能一语写得好而另一语却一无是处。

我收到好些记者及读者的来信或电话,希望我能细说一下为文之道,以及介绍一下我提及过的 Elements of Style那本小书。

说实话,我的文章没有什么了不起,而唯一感到欣慰的,就是可以写得清楚明白。这\"清楚明白\"的一技之长,在国际学术界也算是略有小名的。但我却没有什么特别的天分--二十九岁之前,我喜欢卖弄文笔,文章写来九曲十三弯,使人读来有天旋地转之感。

是二十九岁某一天,我敬佩的老师艾智仁(Armen Alchian)召我到他的办公室去,对我说:\"我们指(他和其他的老师)绝不怀疑你是可造之材,不过,你的文章不容易看得懂。为文之道只有一个重点,那就是要写得清楚明白。要记着,不管你的思想如何了得,文章不容易明白就不会有成功的机会。\"

听后我想,艾老从来不召见学生,这次隆重其事地召见我,就只是说这几句话,秘笈无疑也。我当时又想,自己是中国人,二十多岁才开始认真地学英语,要成为一个英语文豪是不可能的了;不得已而求其次,单学写清楚明白的文字就算了。

决定了要做什么,就把心一横地去做,是我天生的个性吧。但要学写清楚明白的文章,可不是我事前所想像的那么简单。其中的一个困难,是要\"戒除\"自己历来为文的坏习惯。这些坏习惯倒非所我独有,虽然当年我有的可能特别多。于今回顾,我当时的坏习惯有下述五点。

其一是花拳绣腿,往往跳一下草裙舞。清楚明白的文章是要有话直说。从\"花拳绣腿\"改为\"有话直说\",是困难的改进--即使到了今天,久不久我还是觉得自己有\"花拳绣腿\"之弊。

其二是喜欢用深字,比如几个有同样表达能力的字以供选择,我当年就喜欢选用较深的一个,以为(误以为)可以此而向读者表现一下自己是个读过书之人。自从决定写清楚的文章后,凡有字(或词)的选择,我就取其最浅的一个。

(话得说回来,有一些特别的文字--例如三次介绍弗里德曼--为了要加点学术气氛来过瘾一下,我就选用深字,花拳绣腿一番。这样做,听众或读者究竟明白与否--只要他们知道我是在大读弗老--则无伤大雅了。)

其三是用长句。清楚的文字要用短句。不仅句子要短,分段也要短。一句说完就用句号或分号;一个小小的论点,说完就要立刻分段。清楚的文字,是不能拖泥带水地写的。好些人像我当年那样,认为懂得用长句才算是文章高手。这是不对的。

其四是着重文法。我不是说文法不重要--更不是说英语的文法不重要--而是下笔写初稿时要置文法于度外。文法的对或错,是应该在有了初稿之后才修改的。

如果一下笔就重文法,分了心,\"清楚\"的问题就打了折扣。(是的,文法错了的文章有时也可能很清楚。即使在今天,我写英语文章的初稿,文法往往欠妥,而且错字连篇。自己时间不足,就乐得依美国的惯例,请他人代为改正。)

其五是以为读者可以明白。好些时,为了文字之美,我们会写些有欠清晰的、以为读者仔细阅读一下就会明白的文字。但我们却忽略了读者读文章不是下象棋,肯大费工夫研究你在说什么。行文之中,认为读者可能不明白的,就要修改、浅化。好些时,为了达意,宁可多用几个字,虽用得不大\"美\",还是\"化算\"之举。

兹谨答覆读者问及 Elements of Style 一书之优点如下:这本小书摆明车马,一、二、三、四……列出规例,英语怎样写可取,怎样写不可取,不作解释,没有哲理。例如,小书上说,一句之中,重要的字要放在句首或句尾,不要放在中间。此规其妙无穷也。类似的规则,小书中凡数十,记着即可。对于像我这种懒得研究文字而又想文字写得像样的人来说,它是没有捷径的为文之道中的\"捷径\"了。




读书随记:《文体要素》

  我们是怎样学习写作的?在学校里,我们主要是通过分析范文来学习。这能教给我们一些技巧。至于真正的写作能力却仍然象是一个黑盒子。如果我们留心一下书店里教人写作的书,最常见的都是《文章学》之类。这些书能给人很多知识,但要以此来提高写作能力,却恐怕是一种奢望。我们需要的,是一种指导原则,一种真正从实践中来的原则,它不是要以哗众取宠的名目来打动人心,而是真正对写作过程进行分析,得出必须遵守的原则,如果我们用这些简单的原则来指导自己、检查自己,就能得到切实的提高。但是,这样的书太少了。

  由斯特伦克和怀特合著的《文体指南》(the elements of style)是能满足我们要求的一本书。这本小书,译成中文只有一百多页,却是一本经得起考验的书。我不知道为什么只有学英语的人才去看它。用英语写作和用汉语写作难道不都是在写作吗?文体上的要求,难道不是对汉语和英语都是同样的吗?因此,我相信,这本书,对于那些想要提高写作能力的人,不管是用英语还是汉语,都是非常有用的。

  请看这几条原则(见原书第五章《文体初探》):

不要有意显露自己。文章是用文字、思想打动人,而不是要把读者的注意力集中在自己身上。而我们现在不是正有很多人,不管做报告还是写文章,总是忘不了摆一下自己的资格吗?这不过是思想无力的表现。

多用名词和动词。名词和动词是真正有表现力的词,不管对英语还是汉语都一样。而我们现在不是老习惯于一种浮夸的风格,使用一大堆比喻,却不能传达出印象与观点。这种风格,在电视上见得最多了。而这种风格能够影响很多人,特别是青少年,正说明我们总体在文体上的教育是很不够的。

不要过甚其词。过分,似乎是现在中国人发议论的一个特点,似乎不如此就不足给人留下印象。这种例子在网上所见最多,往往抓住一二点,就觉得是独得之秘,可以解决一切问题了。这种耸人视听的议论,最终必定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不要佯装谈笑风生。这恐怕是现在最常见的毛病了。语言的浮华更突出思想的贫乏。

  这只是略举几条。其它,诸如“使用肯定、明确、具体的词语”、“省略不必要的词”这些,都是正中现在常见的文体的毛病的。

  这本书的写作本身就是一个典范,是一个明确、有力、得体的典范。拥有一本这样的书,不断研究它所提的各个要点,是一定能够使你的文章涣然一新的,当然,你必须以原则来对自己的实践进行严格的检查,不断练习才能生效。这是一本真正称得上指南的书。中国现在所缺少的正是这一类真正能够触及要素(element)的书。

  中国自古就非常重视文章。所谓“文以载道”。毛泽东在延安整风,三个内容之一就是“整顿文风”,这的确有着超凡的见识。文字是表达、传播思想的,如果一个时代文风浮夸,思想就必然是紊乱、萎靡的。中国自己也有非常优秀的文体传统,南北朝的刘勰就已经提出“风骨”作为标准,所谓“文明以健”,后来凡是大家,大体都是合乎这标准的。但到了现在,却是空言横行,萎靡成风,已经到了必须纠正的时候了。斯特伦克和怀特的这本小书,虽是“他山之石”,却的确“可以攻玉”。

《英文写作指南》 陈一鸣译 上海译文出版社  原文书名为(the elements of style)我觉得直译为《文体要素》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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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8 22:47: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还要转到另一个论坛,又是注册,不爽。

烦请lz直接发附件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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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9 00: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楼shitop于2007-11-18 22:47发表的 :
还要转到另一个论坛,又是注册,不爽。

烦请lz直接发附件下吧


The.Elements.of.Sty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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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9 00: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最先在ECO论坛发的,被人转到很多论坛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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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3 20: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 已经下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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