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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法隐喻理论
语法隐喻这一概念最初是由Halliday提出的, 是其社会文化语言观的重要方面。在谈到隐喻和语言的关系时, 他指出语法隐喻性的表达必然是相对于某种非隐喻性或“字面”表达形式而言的, 只不过Halliday更倾向于使用“一致的”( congruent)这一术语来代替“字面的”。Halliday认为隐喻是比较贴近现实情况的一种表达方式, 是讲话者所做出的有意义的选择中的一种。后来的语言学家( 如Martin,胡壮麟, 朱永生, 严世清, 范文芳等) 对语法隐喻从不同的角度做进一步研究, 达成一致看法: 语法隐喻是意义在语法层表达上的变异。语法隐喻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隐喻, 传统意义上的隐喻是发生在词汇层上的变异, 常常被称为词汇隐喻, 是一种修辞格; 而语法隐喻是发生在语法层上的变异, 是过程转换的结果。概念( ideational) 、人际( interpersonal) 和语篇( textual) 功能是系统功能语法中所确认的语言的三大纯理功能, 其中前两者的实现与语法系统的关系更密切。因此, Halliday将语法隐喻分为概念语法隐喻和人际语法隐喻, 并分别从其语法体系中的及物性系统和语气/情态系统角度探讨语法隐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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