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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卖地还债”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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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6 10:42: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0月30日,国土资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叫停高校擅自“卖地还债”。目标直指9月12日教育部提出的“置换土地偿还高校债务”一说。
  自从1999年扩招以来,国内高校因圈地已负下2000多亿元巨债,为还债务,早在两年前“卖地还债”就羞答答地进行得如火如荼,今年9月以后更是因得到教育部首肯变得明目张胆。
  尽管10月31日教育部即对国土资源部叫停一事作了回应:“两部委说法并不矛盾”,来自于部门间的利益博弈还是让这场闹剧再次升级。巨债高校路在何方?这依然是一个让多方头疼的问题。
  “很可能最终还是由财政买单。”接受本报采访的相关人士认为,只不过这部分财政来源有些特殊:由国家统一规划高校闲置土地,招拍挂适量推向市场,土地收益由政府侧重分配给高校。
“卖地还债”不成立
  9月22日,本报以《吉林大学卖地还债进行时》对高校“卖地还债”进行了深度报道。分管吉大校内资产的副校长李玉林对本报称:“我们已经成立了专门机构,负责学校的房产开发和置换。”
  随着今年9月12日教育部部长周济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明确表态,高校“卖地还债”愈演愈烈。由此引发的负面舆论则铺天盖地。
  掌控土地命脉的国土资源部再也坐不住了。
  10月30日,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公开回应指出,所谓“卖地还债”说法不能成立,使用划拨土地的高校不得擅自转让,国土资源部已组织专门人员赴有关大学进行了实地调研。
  据此负责人透露,对高校“卖地还债”现象,国土资源部高度关注,高度警惕,一经发现,坚决制止;今后国土资源部将严格控制高等院校的新增建设用地。
  据了解,今后国土资源部将严格控制高等院校的新增建设用地;对于已超过国家现行规定的生均用地标准的高校,要求其今后的发展用地应主要通过调整现有建设用地布局、盘活存量土地的方式来解决,暂不得供应新增建设用地;对于一些高校已供应尚未开发的土地,要求按照闲置地处置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置,该收回的坚决收回,并尽快重新安排使用。
利益博弈升级
  教育部唱完“红脸”不久,国土资源部即唱起了“黑脸”。这究竟唱的是哪一出?“谁有资格卖学校的地?卖地收益如何分配?”网友十年砍柴一句话把围绕高校“卖地还债”的利益之争提到了明处。
  社科院一位不愿具名的院士10月31日接受本报采访时分析认为:“于法于理,国土资源部是必须要拿出这样的态度的,至于实际操作则不是一个态度就能决定得了的。”
  据他分析,近段时间来,政府对土地的调控动作越来越大,严控土地用途意图明显;一旦允许高校“卖地还债”就意味着留下了一个土地灰色交易的缺口,同时还对先前高校圈地行为给予了默许和纵容;但是叫停之后的操作难度很大。
  10月31日,国土资源部叫停后的第二天,教育部负责人即针对性地表态:两部委的说法并不矛盾,高校对校园土地进行置换也会报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进行,按规定按程序办理,并不是擅自转让。此后,国土资源部则未再作相应回应。
高校巨债财政买单?
  “每年仅偿还银行利息,就高达1.6亿。”吉林大学宣传部长刘景辉坦承。
  博弈归博弈,高校负债的问题还是要尽快解决。
  全国政协常委会9月上旬发布专题报告称,全国高校贷款总额已达2500亿元左右,建议国家发行1000亿教育国债,以帮助高校解决巨额债务问题。对此,目前并无下文。
  而依据9月12日新闻发布会上周济表述的三种解决方案,除了卖地,另两个是着眼于政府和银行的努力,出路似乎并不多。
  刘景辉称,全国高校欠着那么多钱,国家不可能不管。
  “没有办法的办法很可能还是要由财政买单。”一些院士的解释是:不是说让政府直接从公共财政中拿钱,而是把“卖地还债”进行变通,由政府对划拨给高校的富余土地统一规划收回后,公开招拍挂处置,收益上缴政府,再有政府合理分配。
  对此观点,记者未从相关部门得到印证,但国土资源部负责人10月30日的表述为这一途径留下了余地:按照法律规定,要开发利用这类土地,必须符合所在地总体规划要求,采取招拍挂的方式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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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6 10:43:28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扩招弄的,不过按说他们学费应该收了不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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