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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四条办法严查囤地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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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30 18: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下一个重点是整治囤地的“地主”。

  10月28日,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在对近期土地调控政策进行解读时强调:
各地土地管理部门要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力度,重点对囤地开发商进行查处,为此国土
部门已经制定了详细的方法。

  四条办法限定开发商囤地

  “如果开发商囤积土地不及时开发,会进一步加剧土地市场供应紧张。”国土部
有关负责人指出,国土部门拟定了几条应对开发商囤地的办法。

  一是要求实行“净地”出让。对于拟出让的土地,要在理顺土地产权和经济关系
的前提下,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基础设施较为完备的熟地,
按“净地”分宗出让;

  二是合理控制单宗土地出让规模。对于出让地块规模,考虑到大宗地出让不仅不
利于市场竞争,也不利于市场调控,因此强调控制单宗土地供应规模,以增加土地供
应的宗数,吸引更多的中小开发商参与竞争,防止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凭借其资金实
力“圈占”大面积土地,形成“垄断”。

  三是规定每宗土地的开发建设时间。为了缩短土地开发周期,根据房地产开发建
设周期一般为2-3年的实际,还规定每宗地的开发建设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年,
确保供应出去的土地能够及时开发建设,形成住房的有效供应。这一规定,也为各地
确定具体的单宗土地的供应规模提供了依据。

  四是加大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对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
的,要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要责令有关企业限期动工、竣工。土地闲置费原则上
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要坚决无偿收回。对虽
按合同约定日期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资额不足四分之一,
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要严格按闲置土地依法进行处理。

  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院教授严金明指出,上述国土部门提出的防范开发商囤地的
具体办法中,尤其值得注意“开发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这条办法。虽然规定开发
周期早有说法,但在各地土地政策中没有得到切实的落实。

  严金明认为,这项措施将从以下三方面影响未来土地市场供应:一是在土地出让
规模上,土地管理部门会根据竞标房地产企业的实际开发能力,将出让土地规模控制
在其三年开发能力范围内;二是在开发项目严格控制三年开发周期,如果开发商三年
未完成项目开发将受一定惩罚;三是在土地出让文件中将说明三年必须开发完毕的条
件,开发商在受让土地时也必须接受和做出相应承诺。

  今年9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一份《中国房地产企业竞争力研究报告》揭示了
当前土地高度集中在大型房地产上市企业的现状。其中以广东碧桂园(2007.H
K)为例,其今年前三季度新增土地储备3700万平方米,增长200%以上,以
年开发量200万平方米计算,其目前高达4500万平方米的土地储备足够其开发
27年。报告指出,囤地10平方公里以上的房地产上市公司不下10家。严金明认
为,如果三年开发周期的政策得到严格落实,则目前前50强房地产上市公司都需要
对其发展战略做出相应调整。

  国土部有关负责人同时指出,整治开发商囤地的行动还将配合国土部9月28日
发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下简称“39号令”)执
行。

  在“29号令”中,国土部门提高了房地产企业购地成本,改变了过去开发商只
要缴一部分土地出让金就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权证,进而利用土地使用权向银行抵押贷
款的做法。“39号令”中要求开发商必须一次付清地款才能取得土地权证。

  严金明指出,未来2-3年内整治开发商囤地都是国土部门的工作重点,国土部
于日前启动的第二次全国土地普查的一个重点普查内容就是,要查明土地集中在哪些
开发商手中,哪些开发商才是整顿的重点。

  政策非仅为“斗地主”

  整治开发商囤地并非仅为“斗地主”。

  严金明分析认为,全国房价快速上涨给房地产调控部门造成了很大压力,去年下
半年,有关调控部门达成共识:以积极的土地供应政策来增加房屋供应量,进而以增
加供应来稳定房价。

  然而,自增加土地供应政策启动以来,房价仍在快速上涨,同时增加供应的土地
被手中有大量资金的房地产上市公司囤积。

  “必须使增加的土地供应量直接形成房屋供应量。”严金明指出,有关部门想利
用市场手段来解决房屋供需不平衡的问题,但政策在传导时被开发商囤地行为所堵塞


  而土地供应上还必须考虑“守住18亿亩耕地”这条红线。土地管理部门显然无
法再过多增加土地供应量,以解决房价问题。

  “市场失灵的时候就必须用行政手段。”严金明表示,清查开发商囤地行为有助
于解决当前房地产市场中的一些结构失衡问题。

  不过,严金明也认为,严格执行“开发周期不超过3年”的政策,还有很多操作
性难题。

  某受访开发商老总告诉记者,开发商从拿地到办完土地手续、进场清理就需要半
年多的时间,有的项目还会遇上一些非开发商因素造成的问题,三年开发周期限制有
些“一刀切”。

  对于政府部门来说,最重要的是要将供应的土地尽快转化为市场上房屋的供应量
,而大开发商无论开发能力还是资金实力都远比中小开发商强。因此国土部门在切割
土地,引进小开发商参与开发的政策又遭致质疑。

  严金明认为,当前,国土部应该尽快对全国土地利用情况进行摸底,搞清楚哪些
地区是土地囤地集中地区,哪些开发商应该上囤地的“黑名单”,以便有针对性地提
出整治囤地的具体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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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30 19:05: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一名国土资源的管理者,看到以上的内容,心中不免生起一阵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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