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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以户认定第二套房 北京地区首付提至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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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4 13:03: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网北京10月13日电(记者 韩洁、张旭东)十七大代表、中国建设银行董事长郭树清13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行已明确贷款人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以“户”为单位,并已将北京地区的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提高至50%。

  以“户”为单位,就是说夫妻双方无论谁拥有住房,另一方购买住房时都将视为第二套住房。

  在中央金融系统代表团驻地,郭树清代表评点当前金融宏观调控热点问题时对记者说,目前中国房价上涨确实比较快,而银行房贷并非没有风险,建行对此非常关注。建行已根据国家宏观调控要求、建行自身情况以及各地方情况采取了不同措施。

  他表示,由于国内不同地区具体情况不同,因此各地建行在制定第二套住房贷款细则时,会结合当地情况作适当调整,实施标准不能“一刀切”。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9月27日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对商业性房地产信贷政策进行了调整,明确了要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

  尽管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会一定程度影响建行的房贷业务,但郭树清表示,建设银行将严格执行国家房地产业金融调控政策,此次政策调整目的之一就是要遏制房地产炒作,防范银行信贷风险。

  他表示,房地产调控本身具有复杂性,涉及土地、金融、财税等多个领域内容。目前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对房价的具体影响在短期尚难以判定,但毫无疑问,对遏制炒房将有直接作用。

  2005年以来,针对部分地区房价上涨较快、住房供应结构性矛盾突出等问题,中央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措施,并取得初步成效,但房地产市场上仍然存在囤积土地、囤积房源、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不合理等亟待解决的问题。今年8月底,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召开,国务院领导就加大房地产政策调控力度,引导住房需求,进一步完善有区别的信贷调控政策作了进一步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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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4 13:05:2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看到有人建议:“先离婚,再买房贷款,然后再复婚”,这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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