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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学】] 关于主题沙龙第一期的看法,请大家踊跃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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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8 02: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7年10月7日,法律版组织的第一次主题沙龙活动结束了(沙龙链接:http://www.readfree.net/bbs/read-htm-tid-4522096.html)。首先,谢谢suxue2兄让大家比较清楚的了解了法律监督的问题,另外,也要感谢多名积极参与讨论的书友。总的来说,野人觉得这次的试行还是成功的,毕竟讨论起来了。但是似乎也存在些问题,野人的感觉一是很多问题没有能够深入的讨论,当然,这么大的话题,想深入的讨论比较困难;二是大家对话是不是可能有点乱?如果这的确是问题的话,那么应该怎么解决才比较好呢?除此以外,还有什么问题?希望大家能对昨天的这次讨论活动进行一下总结,多提提意见和建议,争取下次的沙龙能够办的更好。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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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8 10:07:0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0楼野樵于2007-10-08 02:16发表的 关于主题沙龙第一期的看法,请大家踊跃发言 :
......二是大家对话是不是可能有点乱?如果这的确是问题的话,那么应该怎么解决才比较好呢?......

呵,占了沙发。

  本人对版主工作到深夜2点多的这种废寝忘食、服务大众的精神所感动,请允许我代表关心法律之窗和野樵版主的书友们温馨提醒一句:辛苦了,注意身体。

对沙龙提出的建议:
首期沙龙取得的成绩是喜人的,版主提到“有点乱”,确实是有点。本人感觉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将沙龙进行理顺:
1、首先将沙龙主持人的身份由“主讲”回归到“主持”,因为既然是沙龙,那主讲应该是大家,主持人的角色是促进沙龙的顺利进行,并取得最终成效。
2、可以由主持人将所讨论的问题进行分解,并罗列出来,然后规定一下回帖的格式和内容,这样可以让参加沙龙的人有条不紊地进行探讨问题;同时参与讨论的书友也可以参与问题的分解;但格式建议统一;当然如果回复的内容太简单,可以不讲究格式,最好建议都能按格式参与讨论;
3、每个回帖的人可以就分解后的小主题进行探讨,如果探讨的主题有几个,可以分帖;
4、格式可以参考如下:
小主题:
关键词:
小摘要:
内容:
5、按格式来的好处:看帖的人可以就自己喜欢的小主题进行阅览,并回帖;从文献保存的角度看,日后浏览读者也可以根据兴趣,按小主题进行阅览,同时由于最后沙龙的帖太多,要逐个逐句进行浏览,很多人可能因为时间问题会放弃,所以摘要会发挥重要作用。

暂时想到这些,请大家集思广益,共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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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8 10:56:01 | 显示全部楼层
很不错了,短时间内能有69贴,且除了俺以外,基本上没有水帖。
参与的人数少了点,慢慢会多起来的——不管报啥目的,客观上促进了学术交流就行。
理论性看上去好像很强,但实际上并未能进一步深入下去,多数在“领导”讲话时听过n遍了。

哈哈,拍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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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8 12:38: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机会,在此能否提供一些案例或社会现象,让大学能用法律思维来解读,效果应该不错.仅供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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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8 14:36: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一点意见,是不是在讨论之前,多给大家一点资料,或是期刊,或是论文,或是书籍(个人不推荐书籍,看书花得时间太多了)这些可都是这论坛的强项额,
     
   野人兄可以有奖征集这些资料供大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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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8 17: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1、问题提得好,问题就解决了一半。大的问题要予以分解。格式要规范,这样既规范形式,也有助于逻辑清晰。2、主题和问题最好在一周前就先行公布,大家准备一下,有助于深入。当然,如有相关的资源也可发上来,学习学习热一下身也好。3、沙龙方式有二:A、擂台式:如有观点迥异的俩人对台讨论,提出正反方观点,可能碰撞更激烈。野人可充当主持法官角色,归纳双方焦点,让双方莫要跑题,莫要各说各话。B、主讲答辩式:如以主讲人的方式,那么可先让主讲人总体阐述,亮明观点理由,甚至提前发布。然后讨论时,每人向其提出质疑和意见。
  暂时想到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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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8 17:06: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补充一点重要的:威望、财富多准备点,像我这样的穷人,还是少了它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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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8 20:56:35 | 显示全部楼层
1.每个人有自己的知识背景,有自己的研究方向,有自己的兴趣点,对问题的理解也自然有所不同。在观点的表达上也总会偏离预设的题目,所以讨论会觉得散乱。参与的人越多,越是会有这种世相。

2.网上的资料很多,不必要贴出参考。如果对这一论题有兴趣,属于自己的研究方向,就完全可以参与进来发表高见。看书花时间太多便不推荐书籍,更不敢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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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8 21: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据我所知,来园子的“法律人”陆陆续续有不少,转了一圈结果发现基本上是技术类的和文史类的。翻翻法律版的旧帖不作发言就离开了,渐渐地就忘记了园子的存在。
野樵兄很敬业,不惜耗费大量精力组织活动处理版务。这几周还是颇有成效的。
建议管理层找个恰当的时机嘉奖一下,只拿工资亏了点,哈哈
little是不是跟着导师后头搞课题去了?咋不见了
那含笑如今已“王朔化”,在各处流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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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8 21:2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主题沙龙,小友的几点不成熟的意见。
先谈谈小友对这首期沙龙的看法。由于断网,没能看到当时的讨论情形,但是,个人觉得第一次讨论是成功的,毕竟有60多个加帖。而且,讨论也比较热烈,版主和主持人的作用得到充分体现,抛出的问题也比较多(虽然本人对此不解不多)。但是,美中不足的是:
1、用Ctrl+v的有点多,事实上,对话题感兴趣的朋友都能从网络中找到相关文章,所以,建议大家以后不要大段地Ctrl+v;如果觉得自己发现的材料的确不错,可以给个链接。否则,大段的引用看着眼花。
2、讨论有点乱,大家东一榔头,西一锤地,对话题陌生的朋友(比如我)就有点不知所云。所以,建议主持人先对话题整理一下,拟定讨论提纲,并列出议题。有言而发的朋友可以就某个议题,阐明自己的见解和观点。发言的朋友,在题首就列出自己讨论的议题。这样,其他人看起来就方便,而且还可以比较一下彼此的观点。
3、对于讨论提纲以外的话题,回帖的朋友可以自己列出,置于加帖的题头,上面注明“增补话题”之类的导语。这样可以拓展和丰富大家的视野,把话题引向深入。
4、讨论贵在观点和说理。观点,要精、新,不在于正确与否;说理,要充分,不要过于周到、全面;最好不要大段的文字。沙龙的目的应该不是写学术论文,而应该是头脑风暴。(个人观点)。所以,短小精悍的东西最为重要而珍贵。
5、讨论结束后,主持人最好对讨论进行一定的总结,对已经深入讨论的话题,进行归纳;对于未深入或未触及的话题,提出来。总之,不能一谈了之。

以上纯属个人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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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8 21:41:58 | 显示全部楼层
俺跟着版主老领导参与了近来法律版的一些活动,总的感觉是十分成功的,法律版进入了新的振兴之路,只是俺本业不是法律,只是对法律感兴趣,深感力不从心,惭愧啊!!!

第一期沙龙的举办俺感觉也是成功的,感觉只是匆忙些!!!!!!!俺考虑今后举办类似活动可实行招标承包负责制,可分为四个阶段:

1.由版主发布选题指导,然后由会员报名,在版主协调下,产生某一选题主持人或主持小组,后由主持人编写讨论提纲,由版主发布,可提供一些参考资料;
2.热心会员根据提纲进行精心的准备,可先把自己的观点和看法跟帖提出。主持人根据情况确定讨论的重点和主要问题,由版主发布后,想参加的会员进一步准备。

3.主持人根据上述情况编写详细的主持词,和版主协商确定讨论的日期并发布公告,公布讨论方案。
4.讨论阶段,俺同意一楼chengzi 兄和5楼wuaishu的意见,还有九楼的观点。
此外,象我们这样的论坛组织活动,应考虑参与的大众性,要有人气;考虑参与者的差异性,使讨论有活跃性,有一定的趣味,要有热气。。。。

请老领导和各位正门大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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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8 21:44:1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8楼anglo于2007-10-08 21:07发表的 :
呵呵,据我所知,来园子的“法律人”陆陆续续有不少,转了一圈结果发现基本上是技术类的和文史类的。翻翻法律版的旧帖不作发言就离开了,渐渐地就忘记了园子的存在。
野樵兄很敬业,不惜耗费大量精力组织活动处理版务。这几周还是颇有成效的。
建议管理层找个恰当的时机嘉奖一下,只拿工资亏了点,哈哈
little是不是跟着导师后头搞课题去了?咋不见了
那含笑如今已“王朔化”,在各处流窜

新注册的老人??我只是恢复常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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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8 23: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诸兄提的意见都很有价值,野人先谢谢诸位的参与了。通过第一期的讨论,野人的感觉是:
1、以沙龙和即时对话的形式来讨论,恐怕话题不能过大,应该尽量就一个比较确定的而有讨论价值的小话题展开讨论,这样可能话题会相对集中一些,也更容易深入。当初之所以选择比较大的话题,是担心没话说,现在看来,这个问题似乎不是很大了。
2、应该提前一周左右公布讨论的时间和内容,让大家有所准备。
3、通过回帖的方式,进行即时讨论似乎在更新和对话的即时性上有些欠缺,如果定期在一个qq群里面开展对话性的讨论,然后将聊天记录整理后公布,不知道效果怎么样?


此外,关于讨论的形式,野人觉得可以多样化。我们可以推出多种主题讨论的方式。比如:
1、沙龙对话:在本次沙龙的基础上进行改进,主要针对热点和有讨论价值的话题,大家进行观点交锋。

2、主题讨论:这种方式以前野人和何太痴曾经做过一次,就是关于恢复性司法的那次讨论活动,也还说的过去,可惜没有能够延续下去,野人觉得可以总结后再次推出。其实这个方式,就类似于ly188兄所说的,提供参考资料,然后组织大家讨论某一话题。这个就不是即时性的了,而是在一段时间里面让大家参与讨论,甚至提交文章。

3、观点辩论:话题可以是观点,也可以是案例。分正反方,以辩论对战的形式,就某一话题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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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8 23:4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很遗憾,这几天时间不多错过了。粗略看了各位的帖子,相对而言,可以说活动本身还是较为成功的;但是要上升到学术的层面,可能仍旧还需下一番功夫。(也许这是个妄想吧,在下参加过一些所谓的什么什么会议,也不过如此:提交和宣读论文都是自话自说,在评议的时候也是逞一时之口舌罢了。问题是,没有大家的互相砥砺,怎么可能擦溅出智识的火花呢?)

值得期待的是,版主的努力和大家的参与建议也许能让我们看到这种状况的改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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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9 09:47:5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两点小建议:
1、建议版主设立报到制度,将来法律之窗的朋友摸个底,建立一个资料库,掌握一下各位朋友知识结构,可区分为两类,一类是学法律或从事法律职业(要细化到专业)的,一类是非法律专业但对法律有兴趣的。
2、鉴于法律的专业性,建议设立点将台,版主可根据掌握的网友资料,对某一话题,点名要求属于该专业的某些网友参与讨论(不限制其他网友参与),在论坛看到点将台的被点名的网友应积极参与讨论,这样可对讨论活动产生一定的引导作用,也可使讨论更成熟、更热烈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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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9 09:4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我参与过一些沙龙中,一般都是主持人来提问题,然后众专家,学者针对
主持人的问题给予自己不同的见解。其实,你们都没有发现法律沙龙第一期,我
是想客串这个主持人的角色的。我先收集了我国法律监督的来源和国外法律监督
的起源作为引子来开场。然后逐步的提出了几个问题,从“独立”到“反监督”
到“公开化”,我的本意是想让每个问题都对前个问题答案进行升华,使问题更
有层次感,讨论更为深入。不过好象效果不是很好,哎,是我的准备不够,导致
问题本身的设计还是有些问题的。以至于野人兄的感觉一是很多问题没有能够深
入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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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9 10:05:57 | 显示全部楼层
起步了就好
比什么都强

总结经验教训 再接再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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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9 10:4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1楼含笑饮砒霜于2007-10-08 21:44发表的 :


我只是恢复常态而已
原来是不甘羁绊才请辞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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