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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查处首例“短线化”股价操纵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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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9 09:26: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商文  上海证券报

  同时通报了对5家公司行政处罚告知的决定

  中国证监会28日称,曾于去年在两个月内股价翻番的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价操纵案调查终结。这是中国证监会查处的首例短线股价操纵案件,并在调查中首次采取了直接冻结账户的方式。相关责任人涉嫌犯罪,证监会已向涉案当事人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同时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上述负责人指出,随着股改后迎来股票“全流通”的市场环境,证券市场操纵行为有所抬头,操纵手法花样翻新,短线化趋势明显,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证监会将进一步整合监管资源,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协同配合,对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同天,证监会还通报了向绍兴市旭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绍兴市恒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浙江远东化纤集团有限公司、绍兴远大化纤有限公司、绍兴星光复合纤维有限公司、绍兴滨海石化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就“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行为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查处结果。

  2006年上半年,“浙江震元”股票的交易和托管出现异常,证监会迅速反应,实施稽查提前介入,并随即正式立案调查。经查,上述5家公司存在“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违法行为,最高获利千万余元。

  针对市场上有观点认为,利用他人账户的现象由来已久,带有普遍性,法不责众,有关负责人指出,绝大部分二级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都涉及当事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问题。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不仅成为操纵市场的工具,使内幕交易更加隐蔽,而且有利于违规者隐匿身份,助长了违规行为的发生,增加了执法的难度,从根本上动摇了市场规范运行的基础,是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绊脚石。该负责人表示,中国证监会对此问题高度重视,将继续加大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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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29 09:31:43 | 显示全部楼层
股改后,公司大股东的利益更紧密地与公司股价相关联了,更有可能与机构沆瀣一气,大搞黑幕交易,操纵股价,实现“双赢”。谁来买单呢——还是小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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