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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海洲:后股改时代  国有股减持并非利空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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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5 12: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有关媒体“国有股减持以宝钢股份等钢铁股作试点,低价配售给老股东”(9月22日《新快报》)的消息在市场上不胫而走,而受此影响,钢铁股近日出现下跌的走势。

  国有股减持天经地义

  对于这则消息的出台,投资者并不感到奇怪。一方面,是经过股改后,国有股股东为了所持股份的上市流通已经支付对价,因此,国有股的上市流通是情理中的事情。

  另一方面,在目前行情火爆的情况下,管理层已发出了多道市场化手段的金牌,这其中甚至包括建行、中国神华、中石油这样一些巨型航母的快速回归。但这些措施并未对当前行情起到太多抑制作用,因此,管理层继续出台包括国有股减持在内的市场化调控措施是很有可能的。

  或许,对于目前的国有股减持消息,投资者会把它与2001年的国有股减持联系在一起。但实际上这是两回事,此次国有股减持与2001年时的国有股减持大为不同。

  2001年的国有股减持,是未向流通股股东支付任何对价的强制性流通行为。所以尽管当时舆论方面称是“重大利好”,但实际结果却是引发股指的暴跌走势。

  市场环境已有很大改善

  目前的市场与当时的市场也不可同日而语了。2001年时,券商就是最大的机构投资者,实力较为有限,整个市场的承接能力也有限。

  投资基金的规模就达到了3万亿左右,此外还有保险资金、社保基金、QFII等众多的机构投资者,市场承接能力已今非昔比。所以再把时下的国有股减持与2001年的国有股减持相提并论是不妥当的,二者对市场的影响同样也不能简单类比。

  实际上,如果“国有股减持以宝钢股份等钢铁股作试点,低价配售给老股东”的消息属实的话,这其实是一件好事,而并非坏事。

  因为在经过股改的情况下,国有股完全可以按市场价格直接上市流通,如今却还以试点的形式来进行,甚至低价配售给老股东,这实际上是有利于减缓国有股上市流通给股市所带来的压力。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增加了试点股票的投资价值,保护了老股东的利益。

  国有股减持要遵守股改承诺

  当然,要使国有股减持切切实实成为一件好事,有这样三个方面的问题是需要认真解决的。

  第一,国有股减持的比例必须遵循股改时“锁一爬二”的有关规定。即:非流通股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期限届满后,非流通股在12个月内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如果违背了这一规定,实际上就是一种违约行为。

  第二,向老股东的“低价配售”要实实在在体现出“低价”原则。按照股改的精神,国有股在限售期满后是可以直接按市场价上市流通的。但既然选择向老股东配售的方式,以减轻国有股上市流通给市场带来的冲击,那么,这种低价配售就应该给老股东以实实在在的实惠,而不应只是说着好听,做起来时却让利不多,使老股东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

  第三,国有股减持尽可能由各上市公司的大股东自己来操作,特别是在减持时间的安排上,由各公司大股东自己来安排。如果是由管理层来统一指挥,这又难免给市场化的行为打上政策市的烙印,成为管理层干预股市的行动。并且,如果国有股的减持过于集中的话,还容易给市场造成不必要的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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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25 12: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将资产由抽象的“国有”转为实实在在、产权清晰的“民有”,未必不是一件好事。但正如文中所言,动机要纯,手段要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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