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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学】] 法律是人民同政府的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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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9 21:02: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律是什么,可以从很多角度进行探讨,从而得出不同的而又能够相互补充的结论。在社会主义国家里,就人民同政府之间的关系而言,法律其实就是两者的约法,就是要求人民和政府都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从而建立起一个能够促进幸福的良好的社会秩序来。
   我们知道,人类社会自从进入阶级社会之后,就有了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政权组织。没有这样的国家机器,社会就会陷入混乱之中,就难以为继了。政府可以分为少数人的政府和多数人的政府。在以剥削制度为基本经济制度的社会中,占社会主导地位的人总是少数派,因而,政府也必然是少数人的政府。而要使少数人统治多少人,巩固自己的社会地位,一般而言,就不能不采取专制的方法。通过强有力的甚至是血腥的镇压的方式,使多数人不能、不敢反抗,从而达到维护统治秩序的目的。可见,少数人的政府,由于其始终站在劳动群众的对立面,是根本不可能同人民约法的。如果要让这样的统治者同被剥削者、被压迫者约法,就好像要让绵羊和残暴的恶狼彼此约法一样荒唐可笑。因此,这个时期的政府,要么干脆就抛开法律,随心所欲地治理社会。只要其认为需要做的,就可以付诸实施。一切以满足自己的利益为标准,而根本就没有任何形式上的规矩。要么就将君言直接当作法律,并且具有至高无上的效力。这样的法律,一点儿的人民气息都没有,完全是镇压被统治者反抗和维系剥削统治的暴力工具。当劳动人民成为经济社会的主导力量的时候,必然要建立起自己的政府,以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这样的政府就是多数人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人民通过发扬民主,组建起一个适应现代化管理要求的庞大的政府体系。但是,政府一旦成立以后,就有了相对独立性,其并不会自动地永远地彻底地为人民大众服务。因此,如何确保政府权力不异化为人民利益的对抗者,这是社会主义社会面临的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通过长期的实践,人民终于发现了,建设法治国家,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最好的办法。人民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出各种法律,来规范政府的权力和公民的权利,维护有利于人民利益实现的良好的社会秩序。缺少这样的法律,多数人的统治会演变成少数人的统治,使政府逐渐地改变了自己的本质。
   公法是调整公共生活的法律,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比如宪法,是一部最根本的公法。它是人民群众意志的最集中的反映,是人民通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与政府的基本约法。它规定了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确定了国家的基本的架构。对于各个国家机关,都赋予了其相应的职责。关于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也加以明确规定。这些法律规范,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任何国家机关、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都必须严格遵守之。比如,宪法规定了检察机关的职责是法律监督,那么,检察机关就必须切实履行这样的职责。不能越位,否则就是滥用权力。不能缺位,否则就是严重失职。不能错位,否则就是职责不清。而对于公民来说,就必须自觉服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维护这个国家机关应有的权威。刑法也是公法中的基本法律,它是人民同政府的法律约定,什么样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是犯罪行为,这些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应当受到哪种处罚,刑罚严厉到何种程度,等等,全部要在刑法中明确加以规定。通过这样的约定,使得司法机关在追求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时,不能为所欲为,而必须严格依照刑法的规定,不能越雷池半步。公民则必须在自己的生活中,自觉地用刑法规范来约束言行,不做刑法禁止的事情,而一旦触犯了刑律,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任何公法都具有这样的约定效能,即政府必须依法办事,公民必须服从管理。
   如果说公法是侧重于约束政府权力的,那么,私法则主要是用来规范公民之间民事关系。这样的法律尽管是关于私人利益的法律,但是也必须通过人民与政府的约法,使得存在于社会中的正常的民事关系,上升为一种法律关系,用国家的强制力作后盾,保障其健康发展。自然,在私法中集中体现的人民与政府的约法性,主要在于政府在进行对于私人领域的管理活动中,不能擅自设立法律,凭自己的主观意志行事——尽管可能是十分善良的,而必须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在这个意义上讲,私法同样具有约束政府权力的功能,是人民同政府的事先约法。比如,政府一旦应公民的诉求介入财产继承问题的解决,就必须严格根据事先的约法,即继承法关于财产继承的规定,根据客观事实,加以公正地处理。遗产应当首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绝对不能随意进行分配。只有在无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时,第二继承顺序的继承人方能继承。政府在解决公民财产继承问题的时候,只有严格依据继承法作出裁判,才是公正的,从而才是有效的。如果违背了继承法,以政府官员自己的观点为根据——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最终的处理结果都是坏的,是没有法律效果的。因为,这样的政府管理行为,超越了人民同政府的约法,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无权为而为的行为,故而是无效的行为。
   确立法律是人民同政府的约法的观念,不仅有利于政府严格依法执政,建设法治政府,而且也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自觉地遵守法律,建设法治社会。否则,或者将法律仅仅理解为制约政府权力的,就会不利于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的确立;或者将法律仅仅理解为是治理老百姓的,就会不利于政府人员的法治观念的提升。因此,关于约法认识的深化,对于当前我们正在进行的法治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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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0 22:44: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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