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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资源性商品如何获得国际定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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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7 13: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宗资源性商品的国际价格受多种因素影响,成为消费大国并不意味着在定价的过程中拥有主导权。由于我国没有掌握大宗商品的国际定价权,在国际市场上只是一个被动的价格接受者,因此在交易过程中受制于人。只有我国政府、企业、行业协会各方共同努力,使我国成为贸易大国、仓储大国、期货交易中心、信息中心等,才能确立资源性商品国际定价中心的地位。

  近些年来,尤其是加入WTO之后,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我国对各种资源的消耗逐年增加,对资源的进口依赖程度越来越高。入世后,我国非食用原料、矿物燃料以及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等资源性商品的进口额以年均30%的速度增长,2006年进口额达到2591.2亿美元,是2002年的2.9倍。
  
  与进口的大幅增长相应,资源性商品的国际价格也出现了大幅度上涨。2002-2004年,大豆、原木、纸浆、羊毛、棉花、铁矿砂等主要进口初级产品在进口量大幅增加的同时,进口价格更是超常规上涨,其中多数产品三年中的平均进口价格涨幅均达两位数,有些甚至高达三位数。2006年,未锻造的铜及铜材平均进口价格同比增长63.6%,而天然橡胶的平均进口价格也同比增长43.1%。很多商品价格的实际涨幅大大超出了反映供求关系的合理范围,使我国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之一是我国没有掌握大宗商品的国际定价权,在国际市场上只是一个被动的价格接受者,在交易过程中受制于人。因此,在此背景下研究我国如何获取大宗商品的国际定价话语权,对降低国内企业进口成本,减少国民财富的流出,维护我国经济安全和国家利益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大宗资源性商品如何进行国际定价?
  
  目前在大宗商品的国际贸易中,主要有两种定价方式:一是对于有着成熟期货品种和发达期货市场的初级产品来说,其价格基本上是由最著名的期货交易所的标准期货合同价格决定,如纽约商品交易所(NYMEX)的WTI原油期价,伦敦金属交易所(LME)的三月铜期价等;二是对于尚未得到广泛认可的期货品种和期货市场的初级产品,其价格由市场上的主要买方和卖方每年谈判达成,如铁矿石等商品的国际贸易价格的确定。
  
  在商品国际贸易价格的形成与决定中,除供求关系外,买卖双方的市场组织形态也是至关重要的因素。其一,要判断进出口双方的贸易规模;其二,还要判断买卖双方的市场凝聚力,也就是市场垄断程度的高低。一般而言,市场凝聚力大、垄断程度高、贸易规模大的一方拥有较强的谈判能力,因此也就在更大程度上掌握着定价的话语权。当然,由于一些历史原因和已有的经济秩序,也存在定价能力被人为弱化或强化的现象。对于第二类商品来说,其定价能力取决于买卖双方的谈判能力,而且某些定价规则在二战后形成并延续至今,具有很大惯性。不过近几年来,国际市场上资源性商品的行情走势并非完全体现出供求双方的力量对比,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性因素对行情走势的作用越来越大,分析预测这些商品的国际价格也越来越困难。这意味着我国政府和企业在掌控国际定价话语权的道路上将面临更大的挑战。
  
  二、为什么我国大宗资源性商品缺乏国际定价权?
  
  (一)国内期货市场不成熟,市场参与程度不高
  
  我国期货市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取得了重大进步,但仍无法与美英等发达国家相比。一方面,期货交易品种稀少,市场规模较小。现在全球有93类原材料期货品种,我国交易所仅有十几个品种,国内企业通过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的还不多,市场交易规模还很小。另一方面,市场开放度不高,市场参与者受限。目前我国80%以上的投资者均为中小散户,缺乏具有价格形成话语权的机构投资者,无法有效发挥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作用。
  
  (二)我国国内行业集中度低,企业谈判能力弱
  
  我国对原油、铁矿石、铜、大豆等初级产品进口需求总量很大,但贸易主体过多,平均规模较小,行业集中度过低。在缺乏行业协会协调指导的情况下,国内企业以“散兵游勇”的方式和国外巨头进行价格谈判,无法形成合力,导致了贸易过程中国际定价权的弱化。此外,贸易商相互之间利益冲突和无序竞争使得他们很难对外保持一个声音。
  
  (三)宏观层面缺乏政策指导,微观层面缺乏信息支持
  
  一直以来,我国对外开放的重点是在促进出口和吸引外资上,对于大宗初级产品定价权的争夺尚未放在经济发展的战略角度加以考虑,也尚未根据国际市场价格变化来及时制定贸易政策和应对策略。微观层面,企业在进口重要资源性商品过程中存在着信息上的劣势。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国际大宗贸易商品的信息披露机制,企业不能及时获得商品供求变化等相关信息,而国外企业掌握的外部信息却要大大优先于国内企业。
  
  三、我国如何争取大宗资源性产品国际定价权?
  
  (一)大力发展国内期货市场,发挥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套期保值作用
  
  要增大国内期货市场在全球的影响力,达到世界“定价中心”的地位,除了各项交易指标稳定地成长之外,更需要培育一批规范运行、理性操作的大型国内机构投资者,引进国外投资者和资金,同时有序放开国内投资者和居民参与境外期货交易,从贸易、投资和投机等各个环节实现国内外现货和期货市场的“大融通”。近几年,国内越来越重视期货市场的建设和发展,并取得了一定成果。目前,上海铜市作为亚洲的价格中心已经与伦敦和纽约一起成为全球三大铜定价中心,大连商品交易所已成为国际上非转基因大豆定价中心,作为国内能源期货的第一个品种,上海燃料油期货经过两年的运行已初显“中国价格”的威力。
  
  (二)加大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力度,积极实施海外资源扩张战略
  
  我国那些已经具备海外扩张能力的大型企业应把海外资源开发提升到战略高度,通过绿地投资、股权渗透、联合开发等多种方式直接控制石油、铜、铁矿石等资源,构建原料供应、贸易流通、加工生产一体化体系。近些年来,国内企业的跨国经营已经涉及到一些重要资源性商品的开采领域,如中海油集团成为印尼境内最大的海外石油生产商,中色建设集团拥有赞比亚Chambishi铜矿85%的股份,CVRD和我国铝业集团于2005年共同在巴西新建铝业精炼厂等。这些举措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国内的供给缺口,抵消了国际价格波动对我国企业的影响。
  
  (三)建立重要资源的储备体系、信息系统和预警机制
  
  应在政府的指导下建立国内急需大宗商品的战略储备和商业储备体系,根据国内价格变化适时在国际市场上采购原材料商品。只有形成一定量的原材料商品储备,才能保证稳定的供应和平抑价格。同时,建立相应的套期保值基金, 在期货市场上寻找合适的买入机会,随时补充国内储备。另外,国家各职能机构要建立公开、权威的大宗商品信息系统,定期、及时发布商品的供求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同时政府还应鼓励支持其下属研究机构、行业协会和高校等科研单位及时跟踪商品供求变化,结合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动,分析预测大宗商品的价格变化趋势,为企业提供参考,努力消除国内企业在参与重要资源性商品定价过程中的信息劣势。
  
  (四)加强国际合作,实现共赢的局面
  
  大宗商品国际定价权的争夺,是谈判双方博弈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既存在为实现个体利益最大化而进行的竞争,也存在为实现共赢而进行的合作。因此,为了获得更多的话语权,我们也需要加强多方面国际的合作。首先,要积极拓展资源供应渠道,加强与资源产出大国的合作。这样一方面能保证稳定的供给来源,另一方面可以通过签订长期合同来规避国际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必要成本支出,“长期协议”还能向国际市场传达更为明确的长期需求信息,避免国际资本的无端炒作,使国际价格“自觉”趋向平稳。
  
  总之,大宗资源性商品的国际价格受多种因素影响,成为消费大国并不意味着在定价的过程中拥有主导权。只有我国政府、企业、行业协会各方共同努力,使我国成为贸易大国、仓储大国、期货交易中心、信息中心等,才能确立资源性商品国际定价中心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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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3 16:0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坚持就是胜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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