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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 10: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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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转型中的经济体制:是市场替代了计划、还是没有计划经济的“双轨制”?
二十年来,中国的经济体制中最重要、也最引人注目的两个变化是:指令性经济计划的消失和非国有部门的扩张。如果简单地运用一种“计划经济——市场经济(planned economy vs. market economy)”这样的“两分法(dichotomy)”,也许可以很快得出结论:中国的经济体制现在已经是由市场机制占主导地位了。但是,计划经济消失以后,填补制度空白的一定是市场机制吗?在理想主义的改革设计蓝图上确实可以这样写。但中国现实的社会经济生活却并非如此,计划经济固然已经瓦解,但来自政府和垄断性国有机构的对经济活动的干预不仅没有减少,而且变得更加“随意”化,中国目前的经济体制并非由市场机制主导,而是一种半市场交换、半“随意化”行政性干预的“双轨制”。这种体制既与西欧的古典市场经济不同,也与东亚地区新兴工业化国家的市场体制不同,它寄生攀附在中国大陆现存的政治社会体制上,阻碍资源的有效配置,抑制经营者、劳动者的工作努力,滋养着日益泛滥的腐败,约束了非国有部门的扩张渗透能力。
在中国过去二十年来关于改革的讨论中,政府把改革社会主义体制狭义地定义为改革经济计划管理体制和调整排斥私有经济的意识形态。久而久之,连很多严谨的学者也习惯成自然地接受了这种观念,以为只要在意识形态中给市场经济留下必要的位置,在经济活动中清除了价格的计划管制以及生产、流通、劳动力的指令性计划管理等等,把更多的经济活动决策权下放给地方政府和企业,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就基本成形了。但事实上社会主义制度并不只是经济计划加意识形态而已,在社会主义的政治社会体制下还形成一定的社会结构,生成一种制度性文化。后两者是不可能用一道改革的行政命令取消的,它们完全可以在经济计划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消失的情况下继续存在,并为转型过程深深地盖上自己的“烙印”。清除计划经济并不难,改变社会主义经济的政治社会基础则极为艰难,东欧俄国虽然也未完成这后一过程,但至少他们已经开始清理,而中国实际上则是在社会主义的政治社会基础之上建造一种既承认原来的权力体系、又承认市场交换活动的经济体制。
中国计划经济的经济管理方式消失以后,它的两个基础仍然存在。其一是,从中央政权到乡政权的、过去行使集权式管理的庞大的党政部门和垄断性国有机构的组织架构并未解体,只是作了某些合并、或换一些名称,其潜在的可以随时插手日常经济活动的权力从未被取消或否定过。其二是,一千多万的党政干部和两千多万的垄断型事业机构的员工依然享有相当高的政治社会地位,他们的活动能量比改革前只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是,这些机构和干部所生存的环境却发生了极大的变化。首先,随着经济决策权力的下放,过去集权体制中自上而下的严格的纪律约束大大减少了,各个机构或个人获得了充分的活动空间。其次,各个机构和个人的行为目标也有很大改变,过去是努力完成上级指示,以便有机会扩大机构的权力和级别、以及谋求个人的升迁,现在则是机构要努力“创收”、个人更是“一切向钱看”。第三,计划经济的瓦解使财政再也不可能象改革前那样垄断财源,随着国家财政能力的下降,上级机关再也没有足够的财力为下级机构拨付足够的正常活动经费,更无法满足这些机构员工永无止境的提高工资福利的要求。在这样的情势中,机构和干部们的行为方式自然发生了重大转变。他们不再仅仅是单纯听命于中央政府的“驯服工具”,可他们也不是真正受民众监督的公务员;他们不愿意放弃优越的政治社会地位,可也不甘于经济地位上半点落后;他们一方面代表政府执行公务,可同时他们也想利用执行公务的权力获取额外经济利益,因为这是他们最“驾轻就熟”、最现成的机会;他们的社会身份是“大公无私”的公众利益的代表,但他们每个机构和多数个人又同时象商人一样,在执行公务时算计如何籍此使个人利益最大化。这样就形成了一种转型期独特的制度性文化,“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不捞白不捞,捞了也白捞”。
那么,在中国社会主义的社会结构和制度性文化的基础上生长出来的现行体制会有什么特点呢?在政府的经济职能方面,国家已经不再扮演万能的计划者的角色,可这并不意味着国家就自动退出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的活动,政府用非计划手段完全可以实施和过去相似的干预活动。任何政府都有必要对经济进行调节或管理,这种调节有些是政府从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出发行使正常职能,而有些则主要是服务于某些利益集团的利益,但不一定以提高经济效率或维持社会公平为目标。由上一节探讨的国有部门的资源“汲取”现象可以看出,在社会主义国家,取消指令性生产和销售计划后,商品市场可以迅速形成,但是这个市场化过程并不一定必然带来资源优化配置的市场化过程;资源的非市场化配置状态完全可能与在商品市场上占主导地位的市场机制并存,构成一种没有计划经济的“双轨制资源配置”。在这种情况下,商品市场竞争中的优胜者不一定也是资源配置争夺中的优胜者;由于国有部门“汲取”了本来可由市场机制配置给非国有部门的资源,使得低效率的部门得以维系、而高效率的部门失去了利用更多资源的机会,这种过程当然不是资源利用优化的过程。在这种情况下,笼统地谈市场化进程可能会掩盖上述资源配置反市场化的现实。
在转型过程中,政府或其他垄断型机构对经济活动广泛的行政性干预,还表现为九十年代行政管理与公共服务业的商业化趋势。由于行政事业机构若仅靠财政度日一定会陷入“半饥半饱”状态,这些机构普遍展开了有组织地或个人单独地“创收”活动,这既是不得已之举,也是利益驱使之必然。其最便捷的做法就是用机构本身拥有的权力和机会来交换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利益,诸如屡禁不止的行政机构借故摊派,新闻媒体搞“有偿新闻”,大专院校办短期“培训班”出卖文凭,中小学卖“学位”、收“高价生”,出版社卖书号,医院向公费患者强行推销昂贵药物、搭售日用品等等。这样,税收稽查权、新闻播报权、学历授予权、出版发行权等过去与商业交换无关的权力机会都变成了“创收”的工具。其结果是,一方面市场型交换扩展到了政府机关和公用事业,这样的“市场经济”活动的范围比发达国家还要宽广;另一方面也扩大了“寻租”活动的空间,机关事业单位为了谋利,不但可能制造机会、增加对日常经济社会活动的干预,还会把这种干预变得更没有规则、更随机。在财政支付能力日益缩小、而机关事业机构并未随着相应缩编的情况下,这类活动可以有效地减轻财政负担、增加机关事业部门员工的收入,在短期内起到稳定社会的作用,这是中央政府对此现象“眼开眼闭”的原因;但同时此类活动又大大地扰乱了经济社会活动的应有秩序,增加了混乱,同时还瓦解了道德标准,腐蚀了社会,威胁着长远的社会稳定。
当此类活动是由单位有组织地进行时,常常被称为“搞活创收”;如果是员工假公济私、个人单独进行,一经查获则被视为“腐败”。实际上,一旦行政事业机构这类有组织的活动广泛存在时,它与个人假借机构名义所进行的同类活动常常互相连通、无法区分,机构的不当“创收”与个人的“腐败”行为可以彼此转换、相互掩护。在这样的秩序混乱中,很多社会成员一方面是受害者,一方面又是混乱的制造者;他们会从利益的角度出发,为自己的不当谋利行为辩护,而对别人类似的损害自己的行为,却从道德的角度加以指责。
从中国的现状来看,在计划经济消失后相当长的时期内,经济体制会是一种与计划经济无关的“双轨制”,即发育中的市场机制与行政性干预并存,在这种情况下,很难说市场机制真正占据了主导地位。这里讲的行政性干预不是指政府的正常宏观管理,而主要是指两类情况。一种是为满足个别利益集团而实施的政策,例如银行奉命向长期亏损、拖欠大量逾期贷款的国有企业继续提供新贷款,这样作既有违经济效率也损害社会公平。另一类是拥有权力的机构或个人对社会经济活动的不当干预,主要是为了满足干预者个人或小群体的经济利益,这类干预不可能有明确、统一的规则,因此中央政府也很难有效地加以控制,只能定期地发动反“摊派”、反贪污之类的“运动”加以遏制。实际上,此类现象正是现行的半市场调节、半“随意型”行政性干预的“双轨”体制的一种“体制病”,只有对这种体制进行“手术治疗”才能“手到病除”,而用“模范人物”的道德宣传或“运动”打击惩处,必然是缘木求鱼,无济于事。
这种“双轨制”在相当长时期内都可能存在,因为一方面它具有市场机制的一部分功能,产生了激励机制,也为生产者之间、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正常交易提供了市场规则,保证了计划经济消失后经济活动的活跃;另一方面,它不但承认和保留原有的权力结构,而且为原有的权力结构注入了新的经济利益,从而巩固了这个权力结构的基础,使它免遭发育中的市场机制的冲击、而得以继续存在下去。
六、通向“小康”社会之路:繁华的城市与萧条的农村
中国城市居民的大多数都从九十年代前半期的经济繁荣中获得很大利益,对不少家庭来说,“小康”生活似乎已经实现。当城市居民走上了通向“小康”之路时,占中国人口一多半的农村居民景况如何呢?如果今天中国国民收入的分配格局主要是受市场机制左右,那么随着市场机制的作用力增强并在农村占主导地位,农村居民应该得益更多。但是,中国的现实正好与此相反,尽管城市里国有部门效率低、亏损严重,其员工的收入福利却象“芝麻开花节节高”,而对经济增长贡献最大的农村居民则未能获得应得的经济收益。
中国的经济改革起步于农村改革,是农村改革的成功为城市经济改革带来了压力、创造了条件,因此有一种形象的说法——中国的改革走的是“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即用市场机制占主导地位的农村来推动体制落后的城市改革。但是,八十年代后期出现的国有部门的“汲取效应”却表明,国有部门集中、体制落后的城市反而有更大的能力去支配资源。国有部门所“汲取”的是谁的资源呢?国民经济是由国有部门和非国有部门组成的,国有部门要“汲取”资源,只能是从非国有部门“汲取”。如果从非国有部门中排除准国有的城镇集体企业,则非国有部门包括全部农村劳动力和1/7的城镇劳动力,那么,从非国有部门“汲取”资源,在很大程度上就相当于从农村“汲取”经济资源,被“汲取”的主要对象是农村居民,也就是说,中国出现了“城市包围农村”的结果。为什么走“农村包围城市”的改革道路反而产生出一个“城市包围农村”的分配结果呢?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早就在一项研究中指出,虽然农村经济增长快于城市,但农民得不到多少好处,因为农村资金被城市抽走了。该研究机构发现,在1978年到1984年之间,农村的改革使得一共约600亿资金通过金融、财政渠道从城市净流入农村;而在1985年到1994年之间,情况则相反,有4000亿资金从农村净流入城市;1994年,全国经济增长中农村的贡献占3/4,但农民的相对生活水平却跌入了历史上的低谷,因为,仅1994年城市就从农村中抽走了1340多亿元的资金。[18]
当资源被从农村“汲取”到城市后,所出现的结果自然就是一个相当繁华的城市和一个相对萧条的农村。可以说,城市的繁华建立在国有部门的支撑之上,也是以农村的萧条为条件的。资源分配上的“城市偏倚(urban bias)”是许多欠发达国家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共同现象,它造成经济发展中的低效率和不公平(Lipton)。中国长期以来就存在着这一现象。本文只把注意力放在与现实有关的两点上:第一,为什么八十年代前半期的改革曾有效地改变了经济政策和收入分配上的“城市偏倚”、缩小了城乡差距,而到了九十年代,城乡收入差距反而退回到改革前的状况,甚至比改革前还大?第二,城乡差距的扩大对今天的经济繁荣和明天的经济发展有什么样的影响?现在中国的城乡收入差距倒底有多大?[19] 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的一项研究[20],从1978年到1993年,城市居民的实际收入始终持续稳定地增长,平均每年增加近5%;而农村居民则只是在改革初期的1980年到1985年收入增长较快,此后每年的实际收入增长率仅及城市居民的一半;因此,从1980年到1985年,城乡收入差距由3.1:1下降到2.3:1;但是,从1986年起,城乡收入差距重新扩大,到1997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正收入之比为2.7:1(1978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2.37:1,1984年曾一度缩小到1.6:1)。[21]
关于中国的收入分配,中国民众中存在着不少理解上的误区。一谈到致富,人们就会想到“大款”、私营业主,可是这批人在整个中国社会中恐怕至多也不过才占1%,光靠他们的消费能力,中国城市的消费市场不可能如此繁华。农村地区、特别是中西部地区收入增长缓慢的原因很多,如农产品价格偏低、农业生产成本上升过快、乡镇企业的发展困难等。而这些原因都与资源分配上农村受到的种种不利待遇有关。例如,国家财政把较多的财力用于维持城市的低消费物价,而没有足够的财力去提高国家控制的农产品收购价格;国有的工商业通过大幅度提高农用物资价格、乡镇企业使用的能源原材料价格以及工业消费品价格,获得了很大利润;国家银行把农村存款转用于城镇国有部门,使得乡镇企业缺少资金;农村基层行政事业机构从财政拿不到足够的经费,就转而向农民摊派等。实际上,这些做法也就是国有部门“汲取”农村资源的手段。
值得注意的是,农村收入增长缓慢和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几乎发生在同一时期;自从城市改革开始之后,城乡收入差距就开始扩大。这仅仅是巧合吗?有一种解释是,城市改革把国有部门搞活了,所以城市职工的收入开始大幅度上升;也就是说,城市居民收入上升快与农村居民收入停滞没有什么关系。但是,农村改革后农村经济更自由化,市场机制在农村已经占据主导地位,为什么农村居民的收入不升反降呢?
事实上,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远不如农村改革那样成功,城市改革给了国有部门大幅度提高员工的收入福利的机会,但并没有改变国有部门的效率和它在社会生活中的垄断性地位。正是这种不对称的城市经济改革,导致国有部门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少、而占用经济资源多,最终抑制了农村居民的收入增长,造成城乡收入差距扩大。如果国有部门的收入福利分配也象农村一样,基本上由市场机制调节,而不是依赖国家提供的种种垄断性机会和优惠,那么,在国有部门利润萎缩、负债急剧增加的情况下,城市居民的收入不但可能无法增长、甚至可能下降,城乡收入差距也不会扩大。
中国的农业管理部门和有关学者早就针对城乡收入差距扩大提出警告,新闻媒体也经常报道,但是,城乡收入差距扩大这一趋势并未停止,国有部门“汲取”农村资源的过程也依然照旧。例如,1994年,为了防止农业减产,政府提高了农产品收购价格,但是,农产品价格提高带给农民的好处,又被国有部门通过农用生产资料价格和工业消费品价格上涨拿走了,结果农民的“得”与“失”相抵,净得无几。[22] 类似情形其实一再反复出现。又如,1995年中国通货膨胀严重,城市政府恢复给零售商业的物价补贴,用一只“看得见的手”按住了市场机制的那只“看不见的手”,以便压低城市物价;结果造成收入高的城市物价便宜,大中城市反而成了价格的“盆地”,在收入低的农村里,物价的涨幅反而高于城市物价涨幅5个百分点左右。[23]
显而易见,低收入的农民可能受到通货膨胀更多的伤害,为什么中国的反通货膨胀措施不去保护农民,而是主要保护高收入的城市居民,“越富越救济”?这种主要都市居民高收入又“吃救济”的现象,在原社会主义国家非常普遍。改革以前,莫斯科、列宁格勒、东柏林等城市都是全国商品供应最丰富、生活条件最优越、国家补贴最多的城市。中国其实仍然在重复苏联、东德的老路,把大量物价补贴投入城市,这并不是因为城市居民比农村居民更需要政府的经济帮助,而是因为城市居民可能的不满比农村居民的不满政治威胁更大。
城乡收入差距扩大必然会表现为农村居民的消费能力、储蓄能力下降。在城乡收入差距最小的1985年,占人口80%的农村居民购买了消费品市场上40%的商品,其余都是城镇居民购买的。此后,随着城乡收入差距越拉越大,农村居民消费的份额逐渐萎缩,到1998年,这一比例下降到26%[24]。全国居民当年储蓄中,1985年农村居民还占1/3;而到1995年,下降到只占17%[25]。与此对应,农村居民自建住宅的数量也相对收缩了,1985年他们用于自建住宅的投资约占全国固定资产投资的1/5,而1995年这个比重下降到1/10[26]。农村居民收入微薄,储蓄不足,限制了他们在自己的经营中再投资的能力,结果导致农村经济增长缓慢,农业产量下降。
与萧条的农村相对比,由于城市居民的收入迅速提高,中国的城市中已经出现了一个生活优渥的中产阶级。而且,因为房改之前公家分配的住房收费低廉甚至免费,以及能够享有种种其他福利,他们的实际购买力远远超过市场经济国家人均收入一到两千美元的家庭。因此,本国产品已越来越难满足这个中产阶级消费的品味和对时尚的认知,发达国家的名牌商品和高档消费都在中国的大城市里遇到了越来越大的需求。城市消费结构的升级立刻吸引来了西方的大企业,中国这个庞大的潜在市场的魅力展现出来了。但是,另一方面,城市消费能力的进一步提高又向国有企业敲响了警钟,质次价高、产品老化的国有工业正在逐渐丧失它的城市市场。
九十年代中期中国城市居民实现的小康生活,并不是在国有部门健康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的,也不是通过深化改革、改善整体经济的资源配置效率后获得的,而是靠“吃国有部门的老本”和“汲取”农村经济资源维持的。1997年,国家统计局、劳动部、全国总工会、民政部、卫生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组织了“中国职工生活进步调查”,在这次民意调查中,81%的被调查者表示,近五年来生活水平的提高主要靠的是“工作单位”发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只有8%的人的生活水平的提高与兼职收入有关。[27] 这一调查结果证明,虽然市场机制已经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力,但是城市居民主要还是由国有部门供养,生存方式基本上还是社会主义式的。
在这种机制下获得的“小康”生活水平,非常象苏联东欧国家过去由国家供出来的“小康”生活。目前在中国的城市里,许多三口之家正在努力实现或为之陶醉的几室一厅、热水浴室、地毯瓷砖、彩电冰箱、壁灯电话等,苏联东欧早于二、三十年前就已经在多数城市里普及了。可后来的历史事实证明,苏联东欧国家这样的“小康”生活并不是它们经济建设成功的标志,而只是福利社会主义政策的“广告”。由于这样的小康生活是国家“发”的,就象“天上掉下的馅饼”,和享受者的工作努力没有直接关系,所以生活水准提高了,工作效率依旧;同时,在苏联东欧,这样的消费升级不是建立在经济效率提高的基础之上,而是依靠国家动用它多年积累的资源,如同坐吃山空,最后终于维持不下去,“小康”生活又得而复失。过去三年来,中国城市的部分居民因工资不再快速上升、福利大幅度缩水、甚至面临下岗失业等困难,新增贫困人口达1亿多,占就业总人口的14%以上[28],这一事实同样也证明了一点,靠国家发的“小康”生活是靠不住的,来得容易,丢得也快。
中国改革中城乡收入差距扩大并非只是个社会公平问题,它在直接损害农村居民的利益时,也已经在社会和经济两方面引发对城市社会经济系统的损害。其社会效果是,农村劳动力被生机所迫、又为城市里的繁荣和机会吸引,大批涌入城市,成为附着在城市边缘的流民,引起城市社会秩序的混乱。如果中国广大中部地区农村收入增长长期停滞,农民没有改善生活的机会,这种潜在的农村危机会通过农民大量进城而转化为城市里的“农村危机”。而在经济方面,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是一把戳向国有部门的“双面刃”:一方面它将外商大企业吸引进城市的消费品市场,同时将国有工业从这个市场上挤出去;另一方面又不断削弱农民的购买力,挤压国有部门的农村市场,使产品质次价高的国有部门在农村市场上也销售乏力。一个处境危艰的国有部门是今天中国经济社会稳定的主要支柱,然而,这个部门维持稳定的办法(“汲取”资源)和结果(城乡收入差距扩大)却反过来使它自己的前景“雪上加霜”,这样的局势直接危及城市居民“小康”生活的基础。
七、繁荣缘何而去?
过去十多年来,在相当多的城市居民中,已经形成了一种习惯性思维,认为小康生活的实现是改革开放的必然成果,只要改革开放的政策继续下去,他们的生活水平就会不断提高。本文的具体分析实际上表达了不同看法。尽管许多学者可能会同意笔者的某些具体观察,也在局部问题上发表过类似的见解,但却很少有人提出过这样一个问题,既然这种由国家发给城市职工家庭的“小康”生活建立在国有部门“汲取”金融资源和转移农村资源的基础之上,它真的能长期维持下去吗?无论是从逻辑上看,还是让事实说话,结论恐怕都一样:一旦国家的老本掏空了,这样的小康生活将无以为继。
九十年代上半期里,中国幸运地获得了大量外商投资的机会、用国家银行支撑着运营不良的国有部门、又把农村的资源转移到城市使用,通过这三管齐下的办法保证了经济的高速增长和相对稳定。在这一阶段,中国的发展和改革进入了一个与八十年代不同的阶段。在八十年代,改革的重心和突破都在农村,城市中的改革主要以减少指令性计划和松动价格管制为目标;消费需求引导投资结构偏向轻工业;利益分配上曾一度比较注重城乡之间的平衡。而进入九十年代后,改革和经济发展的重心移到了城市,对外加速开放,金融与房地产业全面活跃;利益分配上也出现了日益明显的城市偏向;由于高度倚重经济社会的稳定,余留的旧体制以新的形式发挥着相当大的作用。九十年代行将结束,而中国经济成长模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的调整仍然是个始终未能解决的难题,这个棘手的任务成了世纪之交经济政策的焦点。曾一度支撑着短期经济繁荣的体制格局和经济结构,实际上并不能有效地支持今后经济的长期持续繁荣与稳定;相反,目前的体制和经济结构还构成了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并且终于导致九十年代上半期短暂的经济繁荣悄然终结。
问题的症结就在国有部门以及以依托这个部门的社会控制机制上。中国大陆的国有工业是改革前30年抑制消费、倾全国之国力而积累下来的家当,在改革过程中又“汲取”了全国大部分金融资源,始终受到种种优惠保护,但它的“体质”却一直处于衰退状态,在与外资企业、乡镇企业的竞争中连连落败,旨在搞活国有企业的各种试验都未取得预期的成功。在改革的过程中,国有工业没有把可支配的主要资源投入技术进步,而是全力提高员工的收入福利和居住条件,换来了城市消费的繁荣和社会稳定,推动了商业、旅游、娱乐业的膨胀,但却严重损害了国有工业的发展潜力。尽管中国经济实现了高速增长,国有工业的产业素质不但没有进步、反而退化了。
虽然在九十年代前半期国有工业大规模引进了外资,但其技术进步和国际竞争力都未因此而显著改善。美国的中国经济问题专家Lardy最近指出,在中国的外资企业推动了中国出口的迅速增长,但中国的国有工业与这一轮出口的高速增长关系不大(Lardy)。在1986和1987年,4/5的出口增长来自国有工业,而到了1991和1992年,在新增的出口额里国有工业只占1/5。[29]
世界银行最近的一项关于中国工业的研究指出,目前,中国工业是因为靠着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保护才能生存,在十九个主要产业部门中,有十个产业,包括石油提炼、机械制造、建筑材料、纸浆原材、食品加工、纺织、服装、造纸等,如果没有贸易保护措施,它们的产品价格就高于国际市场价格(或者说按国际市场价格来衡量其工业增加值是负的),将完全没有国际竞争力[30]。国有工业中的一些垄断性行业,如钢铁、石油等,过去在国际竞争中,虽没有质量、服务方面的优势,却还有低成本低价格的有利竞争条件;经过1993、1994两年能源原材料的大涨价,这些产品的价格已经接近甚至高于国际市场价,不仅提价创收从此不再可能,而且由于国产品质量差,只好在国内市场上用低价与同类进口产品竞争。但是,这些产业在产品出厂价每年上涨50%甚至100%的时候,尚且不能明显改善盈利,现在却要被迫降价竞争,谈何容易。
过去二十年来,国有部门支撑着城市消费群的主体,经济社会的稳定完全依赖国有部门的存活。但另一方面,国有企业丢了国内市场,失去了设备更新的时机,也耗用了可用于技术进步的金融资源,负债比率越来越高,盈利能力很低,又面临着价格壁垒消失、国际竞争强化的新环境,可以说,它自身已接近体质衰竭,只能依赖政府“输血”来维持生存。事实上,政府只要还有一点资源可用,也从未停止过对国有部门的“输血”。在八十年代里国有部门有国家财政这个坚强后盾,政府对国有部门“输血”的直接手段是减税让利。进入九十年代后,财政已被掏空,要反过来靠向民众借债过日子,财政部每年必须新发行一、二千亿债券才能维持必要的支出,这已接近财政的借债上限。这样,国有部门延年度日的主要方式就改成靠国有银行“输血”,而从八十年代中期开始的国民经济收入流程的变化[31],则使银行得以集中越来越多的金融资源,执行这种“输血”职能。国有部门从国家银行大量“汲取”金融资源的结果是把银行也拖进了危机状态。早在1994年,国内就有学者指出,“四大银行信贷资产质量低下是一个几乎众所周知的事实...占贷款总额20%以上的贷款已经坏掉无法收回。加上逾期(包括展期)呆滞贷款,比例在70%左右。对银行而言,这两个数字是十分惊人的……1991年末四大银行的贷款呆帐约有4300多亿元,而同期四大银行的资本只有1500多亿元[32],四大银行已经出现严重的资不抵债现象。”[33]
从九十年代中期开始,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开始向银行“打白条”[32],即不仅不再偿还贷款、连利息也不再支付,全国每年对银行欠息一千多亿元[33]。因此,1994年中国大陆银行业出现了历史上第一次严重的全面亏损,1995年情况更为严重,上半年全部金融机构亏损达259亿元[34]。银行亏损,只能用自有资本垫支,为此1994年中国大陆的国家银行资金平衡表上出现了历史上首次自有资本减少[35]。实际上,这就是所谓的国有企业“吃光了财政吃银行”,银行的自有资本被国有企业吞噬了,到1996年,中国银行的自有资产已下降到3%,比巴塞尔协议规定的银行自有资产比例要低5个百分点。
中国银行业的不良贷款比例是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十到十五倍,理应准备比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多十几倍的坏帐准备金(国际上商业银行一般每年都从盈利中提取相当于其资产百分之一到二的坏帐准备金)。然而,实际情况是,1995年以前,中国的银行为了追求帐面利润,所准备的坏帐准备金几乎为零[36]。换言之,银行把大量贷款借给了不打算归还的国有企业,出现了坏帐自己也并未准备清偿,那么,是谁在承担损失呢?“居民才是银行信贷风险与损失的最终承担者。四大银行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一旦失去居民存款的支持,必然引发恶性通货膨胀,出现金融危机”。[37]
也就是说,国有部门通过国家银行“汲取”了金融资源来支撑城市的消费和储蓄,而国有部门的“汲取效应”又造成了国家银行濒于破产。目前银行居民储蓄存款中城镇居民存款占百分之八十,所以,国有部门造成的银行坏帐的大多数,最终又是由城市居民用自己的个人存款作了赔偿。
银行的坏帐那么严重,又缺乏足够的坏帐准备金,存款户事实上承担着很大的存款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国家银行尚能照样维持运转的关键在于,一有政府信用,二靠金融垄断。储户继续往经营不良的银行存款,不是相信银行经理们有回天之力,而是以为,不管银行如何经营,有政府作国家银行的担保,存在国家银行里的存款就不会落空。而在国家银行维持金融垄断的情况下,民众别无选择。当民众、特别是城市民众对政府有足够的信心时,银行系统才可能支撑下去;而银行继续帮助国有部门“汲取”资源,则有助于巩固城市民众对政府的信心。但是,银行的这种“鸵鸟”政策对中国走出经济发展的瓶颈毫无帮助,只是把经济往死胡同里引。
银行之所以明知前景不妙也不得不如此做下去,是因为国有银行体系必须服从“花钱买稳定”的社会控制策略。应当承认,这是几乎所有社会主义国家经历过高压时期之后必然要进入的阶段。在这种策略下,国家和社会之间不再以“(国家)强制与(社会)服从”的旧式关系为主,而是形成一种新的关系,即“(国家)施惠与(社会)顺从”。所以,尽管国有部门在改革中市场份额下降、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越来越小,但是政府还是要求国家银行对低效率的国有部门实行“无条件保护”的政策,提供了大量的银行贷款,从而保持了大多数员工(即城市居民的主体)的高收入高福利。
显而易见,实行这种“花钱买稳定”的社会控制策略(即为了维持政治社会稳定而提供高福利),虽然能在短期内产生政府和城市居民皆大欢喜的结果,但对长远的经济社会稳定却带来了有害的后果。它会使国有部门负债累累、陷入濒临破产的境地,并导致国家银行面临金融危机。当政府花掉历史上几十年积累的国民财富,再欠一大笔留给下一代去还的债务,从而换取一个短时期的政治稳定时,实际上是“竭泽而渔”,必然难以为继。况且,如此换来的政治稳定并不能保证市场化改革的持续进展。在过去几年中,对经济增长和市场化贡献最大的农民得到的经济利益最少;而对经济增长贡献最小、但政治上更顺从的国有部门员工却得到了最多的经济利益。当把繁荣带来的经济利益供给那些国有部门的员工时,虽然换来了短期的政治稳定,但同时也产生了鼓励他们继续依靠国有部门、阻止他们从国有部门向非国有部门转移、从而抑制经济市场化的效果,因此这种追求政治稳定的手段必定伤害市场化。
从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角度来看,中国也正为这种“花钱买稳定”策略付出发展上的重大代价。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结构不同,中国通过计划经济和“高积累、低消费”曾经完成了“强制”的初步工业化,建立了一个以重工业为中心的工业体系,而许多发展中国家没有这个基础。中国在五十年代从苏联引进、建立了工业生产体系之后,这一系统的大规模、标准化、低质量、高消耗特征基本上未改变,这种工业生产系统通常被称为“福特主义的生产体系(Fordist production systems)。如果说,在八十年代这个系统尚能在国际竞争中勉强生存的话,那么,从九十年代开始,后福特主义的灵活生产系统(post-Fordist
flexible production systems)已经逐渐居于明显的优势。在这种新的生产系统中,发达国家的企业通过对“全球产品交换链(global commodity chains)”的主导来控制和协调制造业活动,借助全球化的生产者网络,吸收高质量、具创造性的生产厂家,选用高技能、多才多艺的工人,使制造业不再拘泥于大批量、标准化的生产,而是变得非常灵活、有创新能力。在这种新的生产系统的挑战下,中国的工业体系亟待更新。
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发达国家最早转移出来的是劳动密集型的消费品制造业,而随后就可能把部分资本、技术密集的机械制造、原材料工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应该说,中国原有的重工业基础使得中国比其他发展中国家都有更大的机会,在机械制造和原材料工业方面加入经济全球化。可是,目前中国的现行体制却正导致重工业体系的逐步瓦解和“空心化”,再过几年,也许很多重工业企业就将消失,而中国也可能因此而丧失在重工业领域加入经济全球化的机会。倘若如此,若干年后中国也许将只剩下面向国际市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和面向国内需求的能源原材料工业,而制造业的主体——机械设备制造业可能逐渐萎缩,那就意味着中国工业化的倒退和现代化进程陷入困境。这可能将是下一代中国人为当前的政治稳定付出的惨重代价,也是这一代人永久的负债。
“花钱买稳定”的社会控制策略严重削弱了国家能力,国家能力的萎缩迫使政府不得不调整其对城市居民的高福利政策,尽可能地减少这方面的支出负担,这就是近年来一系列鼓励下岗和削减社会福利支出的政策出台的背景。从九十年代中期开始,“花钱买稳定”的方针就逐渐陷入了资源枯竭的困境;同时,国有部门的资产流失也日益严重,国有资产管理局清产核资的结果表明,40万家国有企业中约35%早已负债大于资产,成了应该破产的“空壳子”。但是,直到亚洲金融危机出现后,中国早已露头的银行危机才引起了警惕。为了使银行系统免于崩溃,政府不得不改变策略,开始部分放弃了用银行保企业的做法,转而鼓励国有企业裁员和破产。国有企业一旦失去了政府的全力保护,也不得不通过裁员、减薪来自救。
于是,从1997年开始,中国出现了企业减薪、裁员和破产的浪潮。如此大量的员工同期失业,必然造成再就业的困难。现在第三产业可容纳的就业量已接近饱和,今后对失业员工的安排会越来越难。与此同时,由于政府财力不足,也不得不逐步停止福利分房并通过住房商品化敛财,并且开始削减公费医疗、提高学校教育收费。这一系列旨在“甩包袱”的措施,明显地加重了城市居民的现期支出负担和支出预期,而企业下岗和强制提前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可能裁员,又大大降低了相当一部分国家职工的收入预期。就业和收入预期下降,支出负担和未来的支出预期上升,必然导致城市的消费需求收缩。而银行减少了对国有企业的“输血”,也使国有企业的投资能力大幅度下降。这样,由于投资不振、消费疲软、外资不足,经济转入了萧条期,九十年代上半期的短暂繁荣终结了。
本文的分析用同一个逻辑来解释九十年代上半期的繁荣和过去三年来的经济萧条,我们可以从中发现,两者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即九十年代上半期的繁荣恰恰是近三年来经济萧条的直接原因。因此也可以说,那场繁荣其实只是由一系列一次性机会促成的,它必然会引发萧条,而这次的萧条早就种因在几年前的繁荣之中。由于那些一次性机会不再存在,今后想重造九十年代上半期的那种繁荣,大概已不太可能。今后中国大陆的经济发展将进入一个与过去二十年截然不同的阶段,会从过去的高速增长转变为中速甚至低速增长(增长率4-6%)。在市场经济国家里,维持4-6%的经济增长率是很大的成就,而在中国大陆这却意味着经济困难时期。因为,大陆经济结构的特点是,国企和乡镇企业素质很低,冗员严重,而重复建设又造成多数行业生产能力过剩,只有在总需求增长超过20%、经济增长率超过8%时,大部分企业才能达到60-70%的开工率并微有利润。笔者早在八十年代中期就指出过,这个8%的增长率是大陆经济的一个临界增长率,一旦实际的经济增长率低于这个水平,就会出现经济困难。[38] 这个判断今天看来仍然有效。
中国新兴的非国有部门是否可能推动新的经济繁荣呢?在中国大陆目前的制度环境中,私有企业和乡镇企业的扩张与渗透面临着制度性壁垒。这一方面使非国有部门在资源占用上始终处于不利地位,因而缺乏足够的金融实力去“接管(takeover)”国有部门,另一方面则把乡村非国有部门的发展局限在乡村内,使乡镇企业即使壮大后也无法控制城市内的国有企业。这两个壁垒的作用使得非国有部门虽然能不断扩大在市场上的销售份额,却无法有效地改变金融资源配置结构里国有部门的主导地位,也不可能大量“吸收”城市中的国有部门员工。可以预见的是,非国有部门必然会继续扩大、并“蚕食”国有部门的市场,但是这并不就意味着国有部门会被非国有部门“消化”掉;如果上述壁垒继续存在,那么非国有部门在资源配置上占据主要地位的前景仍然相当遥远。
八、 社会经济结构的大调整: 深化改革的真正难题
中国的改革一直未能在国有部门内创造出一个高效率的制度环境,有一个非常重要、但却在中国长期被掩盖、忽视的原因,那就是旧的社会经济结构阻碍了国有部门的制度转型。要打破“大锅饭”、”铁饭碗”,仅仅在调整改变公司结构或所有制上动脑筋是远远不够的。实行了几十年的“大锅饭”、“铁饭碗”式的旧体制已经建立了一种僵化的社会结构,直接阻碍着改革。改革所要建立的新体制,不可能完全在旧的社会经济结构中形成,新体制的规则与维持旧社会结构的要求必然会发生摩擦冲突。旧的社会结构面临重大调整,这是大势所趋、在所必然,如果不愿意调整旧的经济社会结构,就不可能建立、完善新体制。中国迄今为止一直在回避这个挑战,但是,还能回避多久呢?现在多数人都承认,国有部门的颓败状态不能再拖下去了;而国有部门改革的真正障碍恰恰就在于,不仅社会结构的调整阻力重重,而且多年的改革一直绕开这个真正的难题,使得目前中国仍然缺少有效的社会结构调整机制。
中国有一种流行的看法,认为国有部门员工长期习惯于“大锅饭”体制,对市场化改革所要求的高效率无法适应。然而,1991年中国经济界在讨论“斯米克”现象时就对这种说法提出了质疑[39]。当时,上海有一家生产“斯米克”牌羊毛衫的国有企业,业绩很差,有台商去访问并讨论合资事宜,员工中风传台商可能裁员,结果台商到访的几天内,员工的生产效率倍增;后合资未成,台商离去,员工的生产效率立刻回降,一切如旧。关于“斯米克现象”的讨论涉及到一个国有部门的根本问题,为什么政府的各项政策、职工的“主人翁”精神、企业主管的政治思想工作、企业的诸多奖金福利都无法提高国有企业的效率,而外商一来这个企业就“麻雀变凤凰”?国有部门员工在国有企业内工作效率低,这是事实,但一旦他们投入外资企业、“第二职业”,就会立刻生龙活虎、工作效率倍增。这个在所有原社会主义国家中十分普遍的现象表明,这些员工决不是天然的低效率劳动者,面对国有部门的制度,他们的反应是低效率地工作,一旦进入一个完全讲求高效率的工作环境,他们完全可以适应。那种强调用思想工作来提高劳动积极性的旧想法既十分肤浅无知,也一再被现实证明无用。员工的行为并非脱离社会环境的怪异行动,如果不对产生这种行为的制度之缺失作深刻的剖析,从而有针对性地改变制度、消除这种行为的制度性原因,而只是要求厂长大胆敢干、不怕工人胡闹,要求工人顾全大局、为改革作出暂时的牺牲,只能应付一时,却不可能根本解决问题。
另一种流行的看法认为,由于社会福利保障制度不健全,失业者无处领救济,所以国有部门无法大量处理冗员,也就不可能有效地改革内部机制。如果说国有部门过多地解雇员工确实会造成失业者生活无着,砸碎“铁饭碗”的办法不可行,那么,为什么在冗员亏损的国有企业里还要增雇农民工来干重活脏活,导致成本上升、亏损扩大,而不能把多余的国有员工转调去作这些工作?早在八十年代,上海有的学者就指出,中国出现了工人阶级“贵族化”倾向,“即在社会经济并不发达和个人收入并不高的情况下,职工超前地形成了一种不愿从事某些艰苦工作的意识和习惯。”[40]
是谁把国有部门的员工变成了“贵族”?这是本节要讨论的重点,即社会主义体制是如何造就一个僵化的社会结构。与世界各国国有部门员工相比,恐怕中国国有部门员工的优越感和稳定感最强;也只有大陆的中国人、特别是出身农村家庭或在农村生活过的人,能充分理解大陆语言里“国家干部、国家职工”所代表的特殊社会经济身份,能充分体会被授予或剥夺这种身份所意味的社会含义。民众对这些的认知,反映了一种在僵化的社会结构基础上形成的制度性文化,它包括在社会地位、职业评价、社会升迁等方面的观念。近年来,中国的报纸经常呼吁要改变眷恋“大锅饭”的“落后观念”,为国有部门动员员工“下岗”造舆论。可是,这些说法并没有说明,这种“落后观念”是如何形成的,它和现行社会政治体制又是如何紧密关联的,在不改变目前的社会政治体制的情况下有可能改变这些观念吗?
改革以前,在国有部门和城市社会中,早已形成了一个由政府建立的相对稳定的社会经济结构,每个社会成员在这个社会中的经济社会地位由执政党和政府决定和控制,受到一整套经济社会制度保障。一个人能否在城市居住、受到提拔、得到住房等,要由执政党和政府根据他的政治表现、工作年限、学历等作出规定(在中国习以为常地称为“由组织上按政策办”)。在这种制度下,一个人的经济社会地位主要受工资、人事、福利等政策左右,经济社会地位的提高不一定是公平竞争的结果,而常常可能只是执政党对听话者的奖赏。不管一个人的民间声望如何,他的正式的经济社会地位仅以政府认可的地位为准。比如,对社会精英(中上层干部、高级知识分子)来说,衡量他们地位高低的标准是“享受什么级别的待遇”,这里“享受”这个词就点出了这个地位的来源——它是“授予”的、而不一定是在社会公认中自然形成的。由于每个社会成员的经济社会地位必须经由政府“背书”,这就确保了政府对社会成员行为的控制,只要他不触怒政府,这个地位就有保障;同时,不管经济社会如何发展变化,政府通常保证每个社会成员已有的经济社会地位不会下降,又通过政策宣示使每个社会成员都能对自己未来地位的提升有比较明确的预期(比如,只要达到政府规定的文凭或工龄标准,就能加工资、晋升高级职称)。在中国大陆的城市里,人人都熟悉这套社会主义体制的运行规则。
在这套规则的作用下,社会升迁和社会结构变得非常特殊。民众的社会经济地位变化通常是单向的、只升不降,绝大多数人总是往中上层移动;而只要不犯(政治、性关系)“错误”,往下层移动就是罕见的。因此社会结构逐渐变成了“头重脚轻”的“倒金字塔形”。比如,机关事业单位越来越多、越来越庞大;企业里管理人员比重过大,而一线工人不够;工人里中、高“级别”的工人比重过大,而从事非技术型重体力劳动的工人不足。这种“倒金字塔”形的社会结构,是政府对城市大多数社会成员的社会经济地位作出承诺和担保的结果。多数城市居民已经习惯于这种僵化的社会结构,何况政府至今也没有打算改变社会政治体制,以便调整这一社会结构。正因为这种僵化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升迁方式是政府支持保护的,所以只要员工不在政治上“犯规”,政府实际上就不能因其工作表现不佳而惩处他们,使他们的社会经济地位下降。可以说,每个国有部门员工从进入该部门工作的第一天起,最重要的“必修课”就是把握这个“游戏规则”,在不触犯“政治戒律”的前提下,学会既能工作得轻松、又能获得最大经济利益。于是相应形成了社会主义的“单位文化”:工作纪律松弛、工作效率低下,已经成了常态;不想“入党”、“升官”,就可以不必努力工作;用怠工来要求更多经济利益,往往可以达到目的;奖金福利只有平均分配,才能减少员工的埋怨;“单位就是我的家、家里东西随便拿”,等等。政府即使对此十分不满意,也无可奈何,这是它所建立的制度的产物。了解了这种僵化的社会结构以及与之相关的制度性文化,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国有企业很难降低工资成本进行竞争,为什么国有部门的冗员不肯干重活脏活,为什么裁撤少数冗员会演变成对政府的政治威胁。
在一个市场经济国家里,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调整也有一些困难,但决不会象在社会主义国家那样大,更不会构成对政府地位的威胁。在市场经济中,经济社会对人力资源的需要必然不断变化,人们的经济社会地位因而不断相应调整,可能上升也可能下降,很少有那种永久的、一旦获得就不会丧失的经济社会地位,这正是经济社会保持活力的前提条件。而且,每个社会成员自己要随时观察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调整自己的能力以适应环境、改善经济社会地位。无论是政府、或者是工作机构的“老板”,都没有义务为哪个人的经济社会地位作出担保,也不会有人要求政府作出具体承诺、防止他的个人经济社会地位下降。在这样的社会里,个人的独立性、自立性和政府的超然性相互依托,国家要协调社会成员之间、不同社会利益集团之间的关系,但政府绝不会扮演“大家长”的角色、把社会成员当做“家庭成员”来呵护,不会为社会成员的经济社会地位“背书”或作担保、以此换取社会成员的效忠,而社会成员也不至于把国家当长期“保姆“、过度依赖国家的照顾。
当前,中国僵化的社会结构和制度遗产正面临着改革和发展的挑战。首先,经济体制的市场化改革直接要求调整社会结构,比如,对律师、金融、外贸专业人员的需要增加,一部分社会成员因此获得了提高经济社会地位的机会,一跃而成为高收入的新社会精英。而与此同时,不少政府官员的社会价值降低了,他们在旧体制中多年积累的资历虽还能获得政府的承认,却未必能在市场化过程中换来象过去那样优厚的待遇和傲人的社会地位。过去十年中,许多政府官员筹建官办公司或把政府机关“翻牌”成公司,就是一种对市场化过程的适应性行为;他们试图利用政府机关尚未失效的最后的权力,获得一些经济资源的控制权,而这又恰恰是腐败的源泉。从这点来看,反腐败就会造成旧精英社会经济地位的下降,政府真准备这样作吗?
其次,改革中政府虽然仍然承诺要维护大多数社会成员的经济社会地位,但政府的财力今非昔比,承诺难以兑现。最典型的例子是教育文化科研部门,在多年的“大锅饭”体制中,这个部门完全依赖政府拨款,机构不断膨胀,养活了不少“南郭先生”。在改革中,政府不得不改变过去统揽国家财源的体制,结果政府财力逐渐收缩,教育文化科研经费越来越短缺,知识分子的经济待遇不断“缩水”。这是转型中的其他原社会主义国家里的一个普遍现象。最终,这一趋势必然导致一部分教育科研机构从业人员为生机所迫,而退出越来越清贫的知识分子群体,使得社会结构中知识分子阶层缩小。从某种意义上讲,旧体制促成了“虚胖”的知识分子群体,而改革则迫使社会结构中的这个群体“减肥”、甚至可能事实上降低这个群体的社会“等级”。
第三,改革开放过程改变了经济结构,从而影响到相当一部分社会成员的经济社会地位。比如,国有工业在市场竞争中节节败退,前景不佳,其员工过去由政府设定、受到制度保障的优越社会地位,实际上将被市场机制否决。不管他们过去曾经有过多么辉煌的历史、对“党和国家”做过什么样的贡献,市场机制只根据他们现在的效率和业绩评价他们的社会地位。一部分国有企业虽然暂时还能指望国有银行“输血”、维持其员工的经济社会地位,但这绝不可能长久。
既然改革要求政府改变原来的对国有部门员工经济社会地位的承诺,也迫使政府越来越多地减少实际上的承诺,那么,政府削减以至最终停止对这些社会成员的经济社会地位的担保,就可能是势所使然。即使上一届政府不愿作,下一届政府也或早或晚不得不做。如果改革中部分城市居民的经济社会地位稍有下降,就要由政府动用公共资源如数加以补偿,那么改革就永远也不可能成功。
当一种体制替代另一种体制时,通常会发生社会结构的重大变动,一部分社会成员的社会经济地位上升,而另一部分社会成员的社会经济地位相对地或绝对地下降。前者由此获得激励而热情支持这一变动,后者当然不愿意接受这种结果,可能不满,甚至会抵制制度变革。这种现象本来在人类历史上屡见不鲜,也不是社会主义国家独有的问题,真正的社会经济变革是不可能让每个社会成员都充分得利。制度转型过程中,民众经济社会地位的上升可以通过三种途经,即单纯依靠市场机制、同时利用新旧两种机制、单纯依靠旧机制。现在,多数人已经懂得,第三种途径靠不住,而正在学着利用第一、第二种途径。如果政府逐渐撤除对国有部门员工经济社会地位的担保,民众就会越来越多地利用第一、第二种途径来改善自己的经济社会地位。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机会、不同的结果,必然有人成功、有人失败。如果所有失败者都能从政府那里获得足够补偿,而达到成功者的社会经济地位,市场机制的作用就实际上是被瓦解了。
对社会主义国家来说,经济改革的政治难题是,在全能主义的体制中缺少应对上述现实的机制。政府习惯于代替民众和社会利益集团作抉择,因而也把制度变革的所有责任和可能的社会反弹都集中到自己身上;而民众则习惯于等待政府提供的机会,也把变革中的利益损失归咎为政府的过失。结果政府很难从社会各利益集团的利益摩擦或冲突中超脱出来,不能有效地扮演社会利益集团间利益摩擦的仲裁者角色;相反,政府往往被深深地卷进这种利益集团间的摩擦,为了维持安定,只好运用公共资源对各利益集团轮番安抚。这样,本来存在于各利益集团之间的摩擦,反而被政府变成了每个利益集团分别与政府的摩擦;本来可能只是社会中某个利益集团对另一个利益集团的不满,却被转化成对双方对政府的不满。当轮番安抚不再奏效时,政府只好更多地依靠政治影响力最大的社会集团,以至于成为其利益代表,这时政府继续推动改革的能力就被束缚住了。二十年来,我们所看到的不正是这样的情况吗?
九、简短的结论
中国城市改革真正的困难在于,现行的体制把民众对政府的信心和维持旧的社会结构直接挂起钩来,导致中国进入一种双重两难困境。第一重两难困境是与改革相关的:维持着民众信心的现行双轨体制就是国民经济发展和国有部门改革的障碍,为了国民经济今后的顺利发展,必须对国有部门作进一步改革;可是,这样的改革却可能动摇城市民众对收入和职位的信心,进而造成需求不足、经济萧条。不改革不成,因改革而破坏民众的信心也不成。另一重两难困境是与宏观控制和维持宏观经济稳定有关的:为了继续吸引外资,需要国家银行不断扩张贷款投放,从而制造出不断膨胀、繁荣的城市消费市场;而银行系统经营恶化又需要收缩银根、清理不良贷款,如果真正实行起来,必然会导致半数以上的国有企业周转不灵、员工收入不保,再导致城市消费市场萧条、外商的投资信心受打击。这样的两难困境的架构实际上早就存在,积累至今,矛盾日益暴露、突出。
毫无疑问,制度转型中追求经济社会的稳定确实至关重要。但中国以往实现稳定的机制却可能导致未来的不稳定;如果过分地依靠维持旧的社会结构来追求当前的稳定,则今后的稳定和发展会越来越困难。显然,减少对既得利益者的利益补偿和对国有部门员工经济社会地位的担保,是改革的大势所趋,但又隐含着巨大的政治风险。要摆脱这个风险,就需要建立新的制度架构,允许各社会集团之间沟通、协商,让政府从与各个利益集团越来越频繁的利益摩擦中解脱出来,站到一个有利于促成各利益集团之间妥协的超然位置上去,使政府能够依靠多数社会成员的支持,而不是少数社会成员的要求,促成社会的相对稳定、推动制度转型和经济发展。
2000年5月定稿
【注释】
[1] Jeffrey Kopstein.1996. "Weak Foundations Under East German Reconstruction."Transition 2:34-36;潘永明,“代价昂贵的德国东部经济转轨,”《中国改革报》1995年12月8日;马旭明,“德国统一五周年----无形之墙消除难,”《解放日报》1995年10月3日。
[2] Duetsches Institut fuer Wirtschaftsforschung(German Institute for EconomicResearch). 1994. "Die Wirtschaftsliche Lage in Deutschland(The Economic
Situation in Germany)." DIW Wochenbericht(DIW Weekly Bulletin)43/94:724-733.
[3] Justin Burke.1996. "The Physical Wall Is Gone,But a Mental Wall Remains."
Transition 3: 5-8. 马旭明,出处同注[1]。
[4] 记者童岗的报道,“国民消费存在四大差别,缩小差别前景不容乐观”,《中国改革报》1995年11月24日。
[5] 国家计委、国家统计局,“1995年全年和12月各省(区、市)商品零售价格变动幅度表”,《人民日报》1996年1月19日。
[6] 胡季、陈越、余斌,“1992年经济形势分析与1993年经济发展展望”。马洪、孙尚清主编,《经济白皮书1992—1993,中国经济形势与展望》。北京:中国展望出版社,1993年4月。
[7] 孙尚清,“前言”。出处同上。
[8] 胡季、陈越、余斌,出处同上。
[9] 乡镇企业的市场份额是指其产值占全部工业产值的比例,具体计算公式是:(乡办工业产值+村办工业产值)/(乡以上独立核算工业产值+村办工业产值)。数据取自《中国统计年鉴》“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主要指标”和“村办工业分行业主要指标”表。
[10] 见《中国统计年鉴》“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主要财务指标”表。
[11] 见《中国统计年鉴》“工业总产值”表,按当年价格计算。
[12] 《中国统计年鉴1995》,P.249。
[13] 《中国统计年鉴1995》,P.577。
[14] 《中国统计年鉴1995》,P.403。
[15] 《中国统计年鉴1995》,P.368。
[16] 中国国家统计局的城镇家计调查在全国城镇居民中作了大样本随机抽样(三万多户),样本中国有部门、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合资企业职工、个体经营者的比重和收入数据有比较可靠的代表性。可以根据人均收入里国有部门职工的收入来推断城镇居民工作收入里国有部门员工收入的比重。这里使用的具体算法是,从人均全部收入中排除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特别收入,再把“职工从工作单位得到的其他收入、被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收入、其他劳动收入”按照国有、城镇集体员工工资收入的比例分摊给国有、集体部门,就可以算出在城镇居民工作收入当中国有部门员工收入的比重。根据1992年、1994年城镇家计调查数据计算,这两年国有部门员工工作收入占城镇居民工作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4%和84.9%。
[17] 见《中国改革报》1995年9月15日。“资产净损失和资产挂帐”是指企业帐面资产中的虚假不实部分。
[18]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见《1995年经济绿皮书》。
[19] 过去中国学者经常低估城乡收入差距,因为他们分析这一差距时,只计算城市居民的货币收入,而忽略这些居民在社会主义福利制度下所享有的非货币福利,如公家配给的低廉住宅、公费医疗、政府及工作单位低价或无偿提供的消费品与服务等。只有把城市居民的这些非货币福利考虑在内,才不会低估真实的城乡收入差距。
[20] 国家统计局农村调查总队课题组的这项研究把城市居民的非货币福利计算到收入中去,又分别排除了各年城乡物价的影响,对改革以来的城乡收入差距作出了比较准确的描述。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研究”,《经济研究》1994年第12期。
[21] 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即农民人均纯收入,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住房补贴、部分劳保福利费用以及政府用于维持城市低价消费品与服务的物价补贴。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农村调查总队课题组的文章“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研究”;见历年《中国统计年鉴》“各种物价总指数”表和“居民消费水平及其指数”表。
[22] 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1994—1995:农民收入又如何?”,《人民日报》1995年5月29日。
[23] 顾兆农,“农村为何成了价格‘高原’——物价形势评析”,《人民日报》1995年8月23日。
[24] 见《中国统计年鉴199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表,农民的消费品购买额指县以下消费品零售额。
[25] 见《中国统计年鉴1996》“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年底余额和年增加额”表。
[26] 见《中国统计年鉴199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表。
[27] 原载《经济日报》,《中国改革报》1997年8月15日转载。
[28] 何清涟:《中国社会结构演变的总体性分析》,[美]《当代中国研究》2000年第3期。
[29] Rawski,Thomas G.,“Export performance of China''s state
industries,”unpublished manuscript,March 1994.
[30] World Bank:55—56。
[31] 程晓农、宋国青,“改革中国民经济收入流程的变化”,《中国:发展与改革》,1987年第8期,第17至24页;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宏观经济研究室(笔者为主要执笔人),“改革中的宏观经济:国民收入的分配和使用”,《经济研究》1987年第8期,第16至28页。
[32]据《中国金融年鉴》银行机构业务统计。
[33]田汉卿、孙礼照,“我国四大国有银行的盈利性比较分析”,《管理世界》1994年第6期,第102页。
[34]张炯强的报道,“企业竟向银行‘打白条’”,《人民日报》1995年2月20日。
[35]黄勇、刘永扣报道,“效益:银行亟待完成的答卷”,《中国改革报》1995年9月19日。
[36]翁杰明等编,《1995—-1996年中国发展状况与趋势》,第157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11月。
[37] 见1994、1995年《中国金融》各期中的“金融统计资料”。
[38] 程晓农、吴仁洪,“我国产业结构发展阶段的演变与现实抉择”。《管理世界》1987年第2期,第88页。
[39] 见“关于斯米克现象的讨论”专栏,《经济参考报》,1991年6月10日到8月31日。
[40] 蔡江南(华东化工学院经济发展研究所),“‘就业陷阱’:企业劳动就业现状的基本格局”,《第四届中国留美经济同学会年会论文集》第155页。中国留美经济同学会1988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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