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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司债改革:再造一个新的“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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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 08: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7-06-01  本报记者:张汉青 张莫 徐岳  来源:经济参考报


  种种迹象表明,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债市场今年将在国内诞生,届时将通过发行管理制度改革和发行规模的扩大化等一系列措施,最终形成一个规模至少等同于目前股市的债券市场。

  备受关注的公司债改革下半年即将破题。记者从多条渠道获悉,有关部门日前已经形成了发展我国公司债券市场的基本思路,正在有关部委和机构中征求意见。
  种种迹象表明,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债市场今年将在国内诞生,届时将通过发行管理制度改革和发行规模的扩大化等一系列措施,最终形成一个规模可比目前股市的债券市场。

市场面临“短板”困惑

  根据权威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3月底,国内银行间市场,包括央票在内的各类债券存量已达10.23万亿元,交易所债市的存量约为3000亿元。而在这中间,政府信用和准政府信用债券的总量约占95%以上,以纯商业信用为基础的公司和企业债券的总量占比不足5%。
  有学者指出,相对于债券的需求来说,其供给显得非常乏力和不平衡。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就是企业债券的发展严重滞后。但企业债券作为一种固定收益证券,其风险远低于股票投资,而收益率远高于同期的国债和金融债的利率,为机构投资者提供了较好的投资工具。
  太平洋证券研究员李伟平向记者表示,目前债券市场特别是其中的企业债市场,属于典型的资本市场中的“短板”部位。形成这一状况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企业债发行市场准入门槛过高、手续复杂。一般来说,一家企业发债的审批时间要长达18个月,而且相关事项由不同的部门管理:取得额度与监管发行由发改委全面负责;企业债券利率则由央行负责管理;而企业债券的上市审批又由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负责。李伟平认为“现在的债券发行人受到配额审核和发行审核的双重制约,交易成本高,申请时间长,效率低,难以满足企业对资金灵活安排的需求。”
  中信证券债券部副总经理高占军表示,目前国内企业债券融资规模仍然很小,债券市场严重发育不良,且一般都由银行来承担信用担保,信用风险转嫁给了银行。

公司债市场发展思路成型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副所长王国刚向记者指出,在海外市场,只有“公司债券”范畴,没有“企业债券”概念。
  记者从今年初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国企业债与公司债发行制度将改革,公司债监管将由发改委转到证监会,发改委将专注监管理大型国企以及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债,简称“企业债”,以区别于证监会监管的“公司债”。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屠光绍近日表示,目前启动公司债市场的主要条件已经具备,起步阶段将选择部分企业进行试点,并以此逐步完善公司债市场的发展。
  据接近管理层的知情人士透露,探讨中的公司债与传统的企业债不同。以往企业债的发行都是为企业生产项目的运作筹措资金,项目的审批涉及行业发展政策等一系列严格限制。而现在上市公司发行的公司债,相当于公司的一种直接融资手段,不受项目的限制。
  按照目前的设想,公司债发行主体包括上市公司在内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即《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制企业,不涵盖非公司制企业和政策性银行等。公司债的期限为1年以上。对公司债发行实行核准制,比照股票发行实行保荐人制、发审委制度。发债主体由保荐人自主推荐。债券发行利率、期限、担保、品种设计由发债主体自主选择。改进发债资金用途审核办法,扩大发债主体资金使用自主权。
  公司债以机构投资者为主要对象,证券投资基金、保险公司、商业银行等专业机构投资者是公司债市场的主要投资群体,并适当向境外投资者开放。同时,积极发展债券型投资基金,鼓励公众投资者通过证券中介机构间接投资公司债市场。强化投资者对发行公司的约束手段和自我保护手段,引入境外债券市场普遍实行的债券受托管理制度和债权人会议制度。
  初步思路还显示,公司债主要在交易所市场挂牌,允许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市场参与交易,条件成熟时可允许部分公司债进入银行间市场挂牌,从而初步实现两大债券市场的双向互动和统一互联,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实现所有债券产品、所有机构投资者的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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