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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首次动用保险保障基金,购入新华人寿22.53%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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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30 20:26: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路透北京5月30日电---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首次使用保险保障基金,购买了国内第四大寿险公司--新华人寿22.53%股份.调整後,保险保障基金实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单位.

保监会发布公告称,同意隆鑫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格林岛投资有限公司和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将所持有的12,000万股、9,012万股和6,024万股新华人寿股份转让给保险保障基金.

新华社周二晚间报导称,目前苏黎世保险公司、博智资本公司、国际金融公司等外资共持有新华人寿24.9%股份,宝钢集团持有17.27%股份,上海亚创控股有限公司持有9%股份.

报导称,此次动用保险保障基金购买新华人寿股权,是自2005年中国\"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实施以来的首次运用.据保监会统计,截至去年底中国保险保障基金规模为80亿多元人民币.

 保险保障基金是根据中国保险法的要求,由保险公司缴纳形成,在保险公司被撤销、被宣告破产以及在保险业面临重大危机、可能严重危及社会公共利益和金融稳定的情形下,用于向保单持有人或者保单受让公司等提供救济的法定基金.保险保障基金由保监会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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