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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部长联名致函世贸组织阐述多哈回合中方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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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4 15:50: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商务部长薄熙来、农业部长孙政才18日联名致函世界贸易组织总干事拉米、总理事会主席雅各布和农业谈判委员会特别会议主席福尔克纳,就多哈回合农业谈判相关问题阐明了中国政府的立场。

  在联名信中,薄熙来和孙政才首先感谢福尔克纳为实质恢复多哈回合多边谈判进程发挥的重要作用,特别是本月早些时候亲自起草并向世贸组织成员散发了第一份“挑战性”文件,就农业谈判提出个人建议。两位部长认为,福尔克纳的一些想法反映了中国和其他发展中成员的观点,比如要求有效削减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对发达成员关税采用分层削减方案等,中方对此表示赞赏。但这份文件存在的问题是,在解决发达成员和发展中成员关注的问题方面不平衡,特别是在国内支持与市场准入、市场准入中的发达成员与发展中成员的关注问题这两个方面。

  新华社的报道称,为使文件在逐步改善的情况下成为各方能够真正接受的谈判基础,两位部长在信中强调了中方的立场:

  一、必须实现对发达成员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进行“有效削减”的目标。长期以来,由于发达成员大量存在的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抑制了世界农产品价格,对发展中成员的农民造成了不利影响。中国有7.4亿农民,发达成员的国内支持对中国农民的生计有着重大影响,特别是发达成员给予大量补贴的小麦、棉花、大豆等产品,都是直接关系中国国计民生的大宗产品,严重损害了中国农民的利益。关于削减的幅度,中方认为,不管最终数字是多少,但一定要实质性地削减,要低于发达成员目前的实际使用水平,而不是只削减其中的水分。

  二、关于关税削减公式。中方认为,福尔克纳关于市场准入的工作设想有些方面是值得赞赏的,比如对发达成员采用“20国协调组”提出的分层削减方案。但在发展中成员的分层标准和削减幅度上,中方认为福尔克纳的建议值得商榷。关税分层削减应该遵循世贸组织成员所确定的“高税多减、低税少减”的基本原则,而福尔克纳在文件中却提出了发展中成员总体“最低平均削减”的新概念,这必将对业已为多边贸易体制和贸易自由化作出突出贡献的成员造成惩罚,是“鞭打快牛”的做法,中方难以接受。发展中成员和发达成员的关税结构不同,应该有不同的分层和削减幅度。中方认为,“20国协调组”的公式对发展中成员的分层充分考虑了发展中成员和发达成员的关税结构差异,平衡了两者立场差距。如果将其吸收到文件中,将有利于文件进一步凝聚共识。

  三、关于特殊产品。中方认为,多哈回合的重大进步,就是要纠正过去谈判的缺陷,对发展中成员进行补偿,使它们分享世界贸易的成果。中方认为,福尔克纳对特殊产品“灵活待遇”的解读会产生误导作用。“灵活待遇”当然不能把“免减”排除在外。如果要求特殊产品至少做出10%至20%的削减,那么特殊产品和一般产品的本质区别就难以体现,发展中成员在粮食安全、生计安全和农村发展上的目标也就难以实现。此外,中方认为,福尔克纳建议的特殊产品数量和相关成员的立场相去甚远,无法妥善解决发展中成员关注的问题,希望他对数量问题再加以认真考虑。中方认为,为推动谈判,可以开创性地讨论特殊产品的指标和数量,但在特殊产品的待遇上,必须明确要有部分产品免减、部分少减的待遇。这是许多发展中成员的共同目标,福尔克纳应认真考虑这一建议。

  四、福尔克纳在文件中建议发展中成员考虑采用乌拉圭回合关税平均削减公式,中方认为,世贸组织成员是否采取这一做法,绝非简单问题。此外,福尔克纳提出取消包括特殊产品和三分之二削减等特殊差别待遇,以使问题简单化。中方认为,这样做的结果可能适得其反,中方希望福尔克纳能作进一步的思考。

  联名信说,福尔克纳不久将向世贸组织成员散发第二份“挑战性”文件,提出解决包括新成员等议题的内容。作为新成员之一,中方非常重视新成员关注的问题是否能够有效解决。中方强烈要求福尔克纳在文件中明确提出,新成员可以享受部分产品少减、部分产品免减的待遇,以切实有效地解决新成员关注的问题,缩小新成员与其他成员间的不平衡。

  联名信还说,多哈回合谈判取得今天的谈判势头来之不易。中方希望福尔克纳能在下一步谈判中,充分考虑各方意见,尤其是倾听发展中成员的呼声,以把握住当前稍纵即逝的机遇。中方愿一如既往地与各位主席和成员一起,按照现有授权,共同推动多哈回合谈判,尽早达成一个全面的、符合发展导向的和公平的协议。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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