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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者当理性应对全民炒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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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6 18:45: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金岩石

  面对全民炒股的热情,监管者一时不慎,会成为戳破股市泡沫的那一根针。所以,各国金融监管机构对于是否应该采取行动抑制资产泡沫,普遍慎之又慎。主张积极干预的意见认为,金融监管机构听任股市泡沫肆意膨胀,直至股市泡沫破裂而引发金融危机,这是不负责任的。反对意见则认为,股市泡沫是市场现象,监管者其实无法干预任何资产定价市场,他们既没有这个责任和义务,也没有适当的工具和授权。

  其实,股市泡沫有良性,有恶性,它和股市与生俱来,绝不可能销声匿迹,也无法预测何时破裂。格林斯潘在1996年就判断美国股市已处于“非理性繁荣”, 此语一出,股市应声连日暴跌,但后来还是一路狂奔,直到2000年3月才崩盘。在格老看来,股市泡沫只有在破裂时才会消失,监管者既没有义务也没有工具来调控资产泡沫,所以只能在泡沫破灭时采取行动来减少损失。如果我们接受格老的立场,那么现在监管机构该做的事情首先是备战,即准备在泡沫破裂时采取行动来降低风险扩散造成的损失。

  备战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让股市泡沫保持良性状态,不要人为地挤压泡沫,制造股灾。因为股市泡沫的崩裂也是不到一半的概率,多数情况是泡沫自己化虚为实。在股市高烧之际,最容易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是投资人,而是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和管理层所操纵的内线交易。在股权分置改革的进程中,非流通股的入市已成定局,但是如果不出台规范大股东关联交易的相关法规,结果等于是默认了大股东的内线交易。以内部非公开信息为基础的关联交易是在挑战证券监管机构的权威,会极大地伤害监管机构的权威和证券市场的诚信。

  监管者还必须加强对从业中介机构的有效监管。美国最近破获了一起内线交易大案,处罚了十几个人。源头是瑞银集团的一个证券分析师在发布股票评级意见之前两三个小时,先通知其关联人买入该股,抢占市场先机。该分析师不仅要受罚,还可能被永久禁入。监管者这样严格地把守监管市场的门户,自然会提振投资人的信心,促进股市泡沫保持良性循环。

  股市泡沫要化虚为实,转危为安,最重要的是提高上市公司整体的资产质量。简言之:边吹泡,边注水,水涨船高方可化险为夷。本轮牛市的基础是经济高速成长的证券化,由于可注入的资产储备质高量大,新开户的股民基民蜂拥而来,股市泡沫和资产注入二者间形成动态平衡的良性循环。但如果门禁不严,以虚充虚,甚至弄虚作假,股市泡沫就随时可能由良性转为恶性,进而引发市场投资情绪的转向,导致股市泡沫的崩裂。

  以“挤泡沫”为借口建议政府干预股市,客观上会使监管者落入两难陷阱:或者会成为导致股市崩盘的千古罪人,或者会由于言而无信而丧失权威的历史笑柄。当年英国政府在“南海泡沫”时期立法通过了“泡沫法案”,强行干预市场的发行机制,结果引发了“南海泡沫”的恶性破裂,最后把英国财政部长送进了伦敦桥头的监狱。这才是真正的教训,而不是某些人讲的政府无作为而导致股市泡沫的破裂。另一个案例是美国在1929-1933年大萧条时期,因股市崩盘而产生了“证券法”,使监管者“捉鬼有道,看门有法”,从此奠定了现代证券市场的法律基础和监管准则。

  英国和美国这两次历史性的政府干预股市,一个发生在泡沫破裂之前,一个发生在泡沫破裂之后;一个通过了泡沫法,一个通过了证券法。思路截然不同,后果任人评说。(作者为湘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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