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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货出口复进口增长3056倍 "堆高"外贸顺差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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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3 18:31: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背景 统计数据显示,中国外贸顺差在去年高达1775亿美元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快速增长。一季度的外贸顺差达到464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31亿美元。有专家预计,在促使贸易顺差增长因素短期内无法改变的情况下,外贸顺差还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今年中国外贸顺差有可能突破2500亿美元。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4月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分析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部署当前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必须清醒地看到,贸易顺差继续增加是当前经济运行中还存在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之一。

  会议强调,要清理不合理的出口优惠政策,积极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等产品进口,有效抑制贸易顺差过快增长。

  [名词]国货出口复进口

  按照海关的解释,国货出口复进口,就是指重新进口已经进入到中国大陆的保税物流园区或自由贸易港的中国产品。这些产品在未进行加工改变货物状态的情况下,因某些原因需要重新中转复运进境。这其中,有因为质量问题和经济纠纷而被退货的产品,有跨国公司全球产业链的布局考虑,但更多的国货出口复进口是和“加工贸易”联系在一起的。

  [分析]从1980年至今,国货出口复进口增长3056倍,年度累计达到733.6亿美元,已经超过了我国全年从美国的进口额。专家说这是导致中国外贸顺差失真的重要原因。

  自去年以来,人民币升值趋势加快、贷款利率调高,国家采取了降低部分出口商品退税率、限制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等措施来调控出口。然而,外贸出口增势不但没有减退,反而更加迅猛,与此同时进口也在迅速回升。

  除了被外界普遍认为的国际产业转移和技术进步拉动出口扩张这两大因素是造成巨额贸易顺差的原因外,另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国货出口复进口造成的外贸顺差失真,目前这因素已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

  专家认为,之所以会出现国货出口复进口现象,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加工贸易政策不尽合理。企业利用政策漏洞从事国货出口复进口贸易一方面“堆高”了贸易数字,使国家无法对进出口形势作出准确的判断,另一方面也造成了大量的税收流失。

  ■外贸数字是怎样“堆高”的?

  1980年,中国国货出口复进口仅有0.24亿美元,大部分来自海外退货。从1981年以后,国家为鼓励出口,调整了外贸税收政策,外贸企业出口材料、零部件、初级形态制成品和半制成品可以直接获得出口退税。企业再通过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又可以享受减免关税和增值税的优惠。企业通过这一进一出,既可以得到减免的增值税又可以得到出口退税,最多可以获得两至三成的利润。

  据海关统计,到2006年末,国货出口复进口的年度累计达到733.6亿美元,已经超过了中国全年从美国的进口额。

  以一个电子企业为例,电子元件出口可以享受13%至17%不等的出口退税,等于价格成本降低了13%至17%。而下游企业用更低的价格进口时,只要持有加工贸易手册,就不用另外缴纳进口关税和环节税,上下游企业都得到了税收减免的好处。

  据业内人士介绍,国货出口复进口一般都是以这样的程序进行的。

  由于国家鼓励机电产品的出口和加工贸易,电子元件类的出口退税率一再调高,所以现在从事国货出口复进口的大部分是电子企业。自2005年起,数码相机的进口关税降到了零,而出口退税率则高达17%,因此几乎所有的数码相机生产厂家都用国货出口复进口赚取出口退税。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中国半导体市场的规模接近5000亿元,远高于世界平均增速,而同期中国大陆“国货复进口”芯片87.4亿块,金额高达85亿美元。2007年预计这一数字将增长为126.6亿美元。

  在国货出口复进口不多时,应该说其对中国的进出口总额影响不大。但随着国货出口复进口数量的不断增加,其对进出口总额的影响在不断扩大。据统计,在过去26年来,这项业务增长了3056倍。2006年全国共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4285亿元,比上年增长27%,是历史上办理出口退(免)税最多的一年。如此迅猛的增长势头,显然扰乱了正常的外贸秩序,扭曲了中国的外贸数字。国家统计局原局长李德水在今年1月份表示,许多企业高报出口骗出口退税,是导致中国外贸顺差失真的重要原因。

  国货出口复进口的大量产生是由中国的内、外贸长期以来分别管理,且分别实行不同税收政策形成的。内贸要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而外贸为促进出口,实行出口退税。材料、零部件、初级形态制成品及半制成品的国内生产单位通过出口可直接获得出口退税,而购买国内材料、零部件、初级形态制成品及半制成品的国内加工生产企业其购买成本中却包含了这部分税额,只能在其加工后的制成品实现出口的那部分通过国家退税而得到部分补偿。但由于国家对加工贸易方式的进口一直实行减免税政策,因此从境外进口材料、零部件、初级形态制成品及半制成品就可以享受减免税优惠。这样,国内的材料、零部件、初级形态制成品及半制成品通过出口,使出口企业得到了国家退税的好处;又通过加工贸易名义下的进口,又使进口企业得到了国家减免税的好处。

  ■新政策有望缓解“复进口”

  在日益巨大的贸易平衡压力下,调整加工贸易政策已成为国家有关部门2007年的主要任务。

  根据国务院部署,为促进进出口贸易平衡、优化出口产品结构、保护环境、节约能源,新的加工贸易政策调整遵循的原则是:取消或降低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提高了重大技术装备、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同时将加大对假报出口、以次充好、低价高报以及利用小规模纳税人货物、未缴税或缴税不足货物实施骗取出口退税活动的打击力度。国税总局将有权停止骗税者的出口退税权。

  根据这一原则,商务部继发布最新的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之后,新修订的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也进入了最后征求意见阶段,有望于近期发布。

  据悉,此番商务部制定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的基本原则是:将降低出口退税率商品清单中的部分制成品列入加工贸易限制出口目录,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该类产品的,对其对应的所有保税进口原材料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将部分原料类产品列入限制进口目录,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该类产品,实行保证金台账实转。

  而最终的目录征求意见稿中,主要体现了对商品出口的限制,其中包括塑料制品、木制品、化纤纺织面料及制品、陶瓷制品、玻璃制品、以及水泥、有色金属、家具、打火机等。

  此外,征求意见稿中特别指出,去年被降低出口退税率、今年被取消出口退税的钢材,拟列入加工贸易出口禁止类目录。除了钢铁之外,纺织、塑料、家具和有色金属,也是属于调整中的大户,各有多种产品被列入禁止类目录。 (记者赵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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