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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是不能赚钱 纳过了税提供公共服务应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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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1 12:03: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共服务收费化、高价化,暗含的一个趋势,是政府营利化。这很可能改变政府性质,而使政府从非营利组织,最终蜕变为营利性组织
笑蜀

中央政府近期屡次严令各部门如实申报非税收入,重申改革非税收入体系的决心,这显然是基于非税收入泛滥和无序的沉痛现实。非税收入的泛滥和无序到底到了什么程度?其实无须过多举证,相信多数人都有切身体会。小如办结婚证,大如孩子上学,几乎每享受一次公共服务,我们的腰包都要或多或少地缩一次水。公共服务收费化、高价化,几乎是一个普遍现象。

这当然没有道理。我们已经纳过税,而纳税的本质,就是预支公共服务的成本,就是定制基本的公共服务。这种情况下,政府向我们提供的基本的公共服务,就应该属于免费的。

公共服务收费化、高价化,暗含的一个趋势,是政府营利化。这很可能改变政府性质,而使政府从非营利组织,最终蜕变为营利性组织。

这正是非税收入泛滥和无序的最大危险。政府有国家暴力做后盾,如果允许政府把基本的公共服务变成盈利性活动,允许政府凭借垄断地位、国家暴力去赚钱,那么必然的结局,就是办什么公司都不如办政府来钱。这无疑是对市场经济体制、对国家统一法制的颠覆。于此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在所有发达国家,政府赚钱都是法律和道德的双重高压线。

诚然,发达国家也有非税收入,但其非税收入不过是充抵公共服务的成本,偶有盈余,也必须全部转为公益支出,谁敢从中分羹,都会成为大丑闻。发达国家能做到这点,主要是依靠一种制度文明,即对于政府财政严密的公共监督。这种严密的公共监督几乎到了天衣无缝的地步,使得政府要想从老百姓腰包多掏一分钱,都是天大的难事。

政府不能赚钱。政府的职能只是用钱,用老百姓纳的税为老百姓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政府自身当然也有花费,但政府花费的只是维持政府运转必需的成本。通过提供公共服务,公务员可以过上体面的有尊严的生活,但要通过公共服务来牟取暴利,发家致富,这在发达国家根本就是不可能兑现的梦想。

但是,非税收入的泛滥和无序,则往往造成另一种景观,那就是政府消费的扶摇直上。公车消耗,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我们的这些开销每年每项都高达数千亿。而其主要来源,无疑都是部门的非税收入。个人直接捞钱是有风险的,但如何防止部门集体设租和寻租,防止把部门当作分肥的枢纽,通过部门利益来实现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则是现有反腐机制的一个空白地带。

部门利益集团因此逐渐坐大,非税收入则是滋养部门利益集团的主要渠道。这正是非税收入泛滥和无序导致的最严重的政治后果。部门利益集团只从自己的利益出发理解中央政府的政令,常常导致中央政府政令的变形,导致中国政治中的肠梗阻,严重损害中央政府的权威。

受害最大的当然还是民众。面对拥有公权力的部门利益集团,散漫的民众过于弱势,对跑马圈地、雁过拔毛的现象往往只能听之任之,公共服务的收费化、高价化因此不断蔓延。一个一个的部门利益集团,犹如一个一个的收费站,横亘在民众的生命通道上,加大了民众的生存成本,抬升了民众的生存压力。

非税收入的泛滥和无序对社会公正的威胁、对和谐社会的威胁显而易见。中央政府锐意改革非税收入体系,势所必然。但这并不是说,所有收费都要一律取消,有些确实该收的费还是要收,问题的关键在于规范化、制度化。要真正规范非税收入,仅靠中央政府的努力仍然不够。非税收入的泛滥和无序,本质上是对公民财产权的侵犯,本质上是一种权力红利。公民何以长期无法抵制这种侵犯,无法遏制这种权力红利,是需要我们深思的。只有当公共监督机制有效运转,当部门利益集团不仅从上遭到中央政府的重重压力,而且自下遭遇民众的重重防范,对公民财产权的侵犯因此不可能不付出天价成本,它们才会真正收敛,我们才会有月明风清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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