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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将在10月专项检查证券期货业反洗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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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8 18: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证监会日前向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发布了一份《关于做好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及相关反洗钱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做好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报送工作,是今年证券期货业反洗钱的一项主要工作,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尽快从工作制度和技术上做好充分的准备。所有机构须在2007年10月1日前完成报送准备。同时,《通知》还表示,证监会还将于今年10月份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展反洗钱工作的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工作不积极,未按时完成相关工作的机构,证监会将根据有关反洗钱法规和证券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

  《通知》指出,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报送工作,是今年证券期货业反洗钱的一项主要工作。这项工作时间要求紧,工作量大,技术与质量要求高,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引起高度重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证券期货业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要素释义>和<证券期货业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数据报送接口规范(试行)>的通知》(银发[2007]33号)的要求,尽快从工作制度和技术上做好充分的准备。

  完成报告准备工作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及时填写试报送申请表,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出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试报送申请,申请获准后开始试报送;所有机构须在2007年10月1日前完成报送准备,并从10月1日起正式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通知》要求,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填写的试报送申请表应同时报送证监会稽查一局和所在地派出机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从10月1日起,将可疑交易报告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具体报送办法另行通知。

  另外,《通知》指出,还没有向证监会报送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在2007年9月1日前向证监会报送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已经报送的机构,要结合有关反洗钱法规以及即将颁布的《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规章和办法,对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做进一步修改、充实和完善
  http://money.163.com/07/0428/02/3D4ORI6200251LI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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