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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欠费捆绑个人信用 有点不合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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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4 06:38: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news.dayoo.com 2007年04月24日 05:37 来源: 信息时报   有数据显示,因信用缺失严重,全国每年因各种失信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5000亿元。当然,我想,这很可能是一个大约数字。数字都是抽象的,但信用缺失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的影响却无处不在:好心借钱给朋友,但朋友就是不还,很恼火;把新车借给朋友,还来时伤痕累累,也很恼火。警察抓老赖的新闻随处可见,讨债公司遍地生花,要账的小广告贴满了电线杆子……

  信用缺失是市场经济初级阶段不可避免的现象。记得市场经济初期,英国人也是这样,英国各地的监狱里关满了老赖。假设我们也严格执行当初英国的法律,中国的监狱必将扩容若干倍才够用。信用缺失猖獗的一大源头是社会对不讲信用者的惩罚太轻,使它的收益暂时大过了代价,加大惩罚是遏制信用缺失的治本之策。从这个意义上说,手机欠费纳入个人信用记录,作为银行考核是否贷款的尺度,本是值得庆幸的事情。从维护风险的角度来看,也是值得肯定的,毕竟银行里的钱都是民众的,不能被犯罪分子骗走了,挥霍了。

  然而,这个制度留下了缺憾:规则制定者,电信部门和央行,违反了市场经济的一个基本原则,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这种现象在计划经济时代普遍存在。它的弊端就不言而喻了。我想,要是给大家机会倒倒苦水,那一定要\"水漫金山\"了。按理说,推行市场经济时间也不短了,后发优势也被我们的一些官员常常挂在嘴边上,可为什么老是出台一些不合时宜的规定呢?这是值得我们思考的。

  电信行业,银行,已经成为准企业,或者就是企业,虽然挂着国有两个字。企业的宗旨是什么?利润最大化,这点国有企业也不例外,当然也不全怨企业,国资委就拿这点考核国企高管。在这种情况下,电信企业和银行单方面出台政策,执行政策,把顾客当成木偶,即使真是满心为中国的征信事业做贡献,我想,消费者还是会有所顾虑。很显然,这形成了尴尬,出力不讨好。

  事实上,即使电信部门和银行不是为了中国的征信事业,而是为了自身利益,也是可以理解的。美国是世界上消费信贷最成熟的国家之一,有一整套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但在独立、公正和平等的第三者--信用报告署或者信用局诞生之前,起初,这项工作也是由一些地方的商人开展着。商人之所以费心费力搞顾客的信息,就是为了多赚钱。可见,任何事物都有一个发展过程。

  当然,电信部门和银行即使不是为了中国的征信事业,单纯为了自身利益,此举对中国信用建设客观上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当然,我想,征信事业要推进,否则建设市场经济就是笑谈,但决不是如此推进。我姑且把电信部门和央行的这次联手,当成一次尝试,一种摸索。但我希望,有关部门从这次尝试中汲取教训,有所作为,不要把征信事业这样的重任完全推给企业去完成。

  当然,个人信用体系的建设完善是一项巨大的工程。即使美国,也是从19世纪末期才起步,耗时100多年才逐步完善,而且还离不开两个关键因素:文化传统和法律环境。反观我们,即使我们有所谓的后发优势,但毕竟还处在开头阶段,别人的经验很好,可不是搬来就能用的。看着美国人花着明天的钱,很羡慕吧。要想自己尽快花上,还是先记得讲个人信用啊。(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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