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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成本内在化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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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6 12:55: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和全球范围内环境保护浪潮的兴起,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环境成本内在化则是一种必然趋势,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污染和过度使用的状况已经非常严重,如果不及时治理,会危及到生存和发展。目前,制定一套有理、有度、有节、操作性强,能被广泛接受的国际准则来规范和推动环境成本内在化十分必要,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更应积极地采取对策,协调贸易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一、环境成本内在化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环境成本内在化对国际贸易的影响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刺激经济的贸易政策可能扭曲市场结构,损害环境利益;另一方面,过分强调了保护环境而采取的政策也可能不利于正常的贸易发展,进而影响环境利益。例如,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基础和现实决定其政府可能制定较低的环境标准,而发达国家的环境标准则可能较高,这往往会导致发达国家将污染产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同时发达国家可能以保护生态环境、健康为由,制造非关税壁垒,利用贸易壁垒限制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发展,进而削弱发展中国家治理环境的能力。
  
  国际贸易中的环境成本内在化问题复杂,不仅是由于对环境本身资产做出评价非常困难,涉及的模型、指标体系尚未建立起来,而且由于各国发展水平不一,发展中国家可能由于环境成本内在化而受到利益的损失,如可能会使原料和初级产品的价格上升,出口竞争力趋于下降。最后,环境成本内在化很可能会被贸易保护主义者所利用,形成新的贸易壁垒。因此把握环境成本内在化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对于制定有关的政策促进环境与贸易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一)环境成本内在化对比较优势的影响
  
  传统国际贸易理论没有考虑环境成本,贸易品的价格没有反映环境成本。环境要素的价格不依据市场因素决定,因此,不同国家会有不同的环境标准。发展中国家制定较低的环境标准,在价格上表现为较低的环境成本,按照比较优势理论,他们具有环境比较优势,从而往往以牺牲环境、以对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开发为代价,获取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发达国家制定较高的环境标准,利用贸易手段将污染向发展中国家转移。
  
  环境成本内在化使环境要素价格反映在贸易品的价格内,从而环境要素有了合理的市场定价机制,从而各国的环境标准将趋同。“环境比较优势”从低环境标准条件下的低环境成本产业转移到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有益的非污染产业,改变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间贸易格局。
  
  (二)环境成本内在化对国际贸易商品结构和商品流向的影响
  
  首先,环境成本内在化使污染严重的产品成本提高,价格竞争力下降。同时,随着一系列的环境标志的实施,某些不利于生态环境、不利于人类健康的产品的生产将受到限制,需求将萎缩,甚至被淘汰。
  
  其次,初级产品在国际贸易商品结构中所占比重将进一步下降。对资源使用价格长期低估,使生态环境受到很大破坏,而环境成本内在化使价格得到纠正,从而使资源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同时,环境成本内在化促使环保新能源、新材料、新工艺和节能技术的采用,如开发氢作燃料的汽车和丙烷车,使用不含氯氟氢的新型材料,采用环保机构推荐的新工艺生产线,大量推广使用再生纸等,使许多初级产品如木材和矿产品等市场进一步萎缩,并使初级产品和工业制成品的价格剪刀差进一步扩大,初级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进一步下降。
  
  第三,绿色产品在国际贸易商品结构中所占比重日益增大。绿色产品是指对生态和环境无害、少害或可回收循环使用的产品。环境成本内在化后,绿色产品的竞争优势明显增加,在国际市场上具有极大的吸引力和竞争力,是世界商品发展的潮流。因此,在未来的国际贸易商品结构中,绿色产品所占的比重将越来越大。
  
  第四,环境成本内在化后,企业将不得不加大环保投资力度,改进原有的生产技术,引进和开发治污技术。从而增加了对环保技术和产品的需求。随着环保新技术、新工艺的采用,产品中所含的技术知识将明显增加,使国际贸易商品结构日益由资源密集型、劳动密集型为主向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转变。
  
  环境成本内在化不仅优化了国际贸易的商品结构,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将改变跨国公司等直接投资者的投资领域,资本将从高环境成本的行业抽出而投向低环境成本或无环境成本的行业。同时,由于各国环境标准的不同,环境成本内在化程度存在差异,可能引发跨国公司的国际直接投资主体在全球范围内,将资本从高环境标准、环境成本内在化程度较高的国家和地区推出而投向低环境标准、环境成本内在化程度较低的国家和地区,以获取源于环境成本差异的超额利润。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标准和环境成本内在化程度明显低于发达国家,环境成本的外部性较强,使得国外投资者得以入境兴办大量污染项目,成为“污染避难所”。
  
  (三)环境成本内在化对南北贸易的影响
  
  从理论上讲,环境成本内在化不仅可以消除环境成本,而且在同等经济技术水平的贸易伙伴之间,其实施可以促进和保障国际自由贸易。由于经济与技术水平的南北差异,和生产与贸易结构的南北差异的客观存在,必然使发达国家往往处于领先和支配地位,而发展中国家处于从属或配合地位。结果,环境成本内在化削弱了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地位,从而可能恶化南北贸易关系。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环境成本内在化的实现中地位的非对称性,使得前者占据主动与支配地位,后者处于被动与配合地位。这种地位上的差异,除了对发展中国家环境产生直接不良影响外,更为严重的是造成在贸易与环境中南北关系的对立,有碍于国际理解与合作。
  
  (四)环境成本内在化的实践引起国际贸易摩擦与争端频繁爆发,给多边贸易体制带来严峻挑战
  
  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环境与贸易问题上的冲突,归根结底是各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程度不同。发达国家的工业化程度非常高,而且经历过环境污染的深刻教训,所以,对经济发展中的环境保护非常重视,往往有比较严格的环保标准和环保法规;而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程度则相对较低,对环境的重视程度相对来讲会比较弱一些,加上发展中国家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的技术比较落后,其环保程度要比发达国家落后一些。在这种情形下,如果发达国家对发展中的出口贸易提出非常严格的标准,就会形成国际贸易的另外一种新的非关税壁垒。所以,将环境与贸易问题、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联系在一起的时候,环境与贸易的关系显得更加对立。在WTO框架内,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环境与贸易问题上的争执将会是阻碍达成统一协定的最根本的阻碍。发达国家如果过分以环境保护为借口实施这种贸易壁垒,那么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多边谈判将变得难以进行。所以,如果WTO解决不好这个问题,WTO多边贸易论坛和贸易自由化的宗旨将会是一句空话。
二、发展中国家如何应对环境与贸易问题
  
  环境成本内在化是一种必然的趋势,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污染和资源过度使用的状况已经非常严重,如果不及时治理,会危及生存和发展。在经济全球化和各国越来越重视环境保护的大背景下,为了可持续发展,发展中国家应采取积极措施,协调贸易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另外,随着贸易自由化的进一步发展以及WTO贸易与环境问题的谈判,发展中国家面临两方面的困境:一方面,因为外来产品更符合环保标准,更迎合消费者的环保要求,而被外国产品占领部分国内市场;另一方面,因为自己的产品不符合其他国家的环保要求和标准,不能进入国际市场。
  
  (一)发展中国家在WTO多边贸易框架内开展贸易协调和环境外交
  
  1、在WTO多边贸易体制和有关国际贸易、环境组织及会议中,发展中国家应团结一致,积极争取和维护自己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促使国际贸易体系向着平等、公正的方向发展。解决全球环境问题是每个国家和地区的共同责任,“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是考虑环境与贸易问题的根本立足点,发达国家尽可能多承担义务。
  
  2、发展中国家应仔细研究国民待遇、各种例外和非歧视条款中的环境、技术标准,坚持标准和能力相对称的原则,充分利用《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有关条款保护民族工业。《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除了包括共同遵守的原则与条款外,也包含部分例外内容。
  
  3、通过环境规则和贸易规则的有效协调,达到激励与约束的兼容。在不同的区域内,就各国或地区的具体情况,通过协商和谈判,制定出大家共同遵守的贸易、环境准则和相互认可的环境、技术标准,并明确各自进一步提高标准的时间表,以便相互监督和协调,为标准的一致创造条件。这样既可以保持各自的竞争优势,也可以防止污染产业的转移。
  
  4、发展中国家应该积极采取协调行动。一是提高环保意识,这是发展中国家的当务之急;二是逐步实现环境成本内在化。
  
  5、充分利用世贸组织机制,抵制不正当的环境保护主义行为。要充分利用世贸组织多边贸易体系的谈判机制,合理对抗机制,报复措施、非歧视原则以及对发展中国家特殊照顾的规定,维护自身合理的经济权益。要积极参与世贸组织关于环境方面的贸易规则的修改和制定工作,以限制环境壁垒的活动空间,为其企业开展经贸活动争取主动权。
  
  (二)发展中国家采取的相应措施
  
  作为发展中国家,既遭遇发达国家绿色贸易壁垒的损害,产品出口屡屡受阻,又深受其转移污染物品、生产技术设备的影响。为了消除、减轻这两种不利影响,必须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
  
  认真研究WTO规则和TBT、SPS等协议的具体规定,在国际贸易中积极争取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政策为我所用,根据发展中国家的例外原则和非歧视原则据理力争,寻求与发达国家谈判、协调的有利空间,并要求其履行在环境治理方面提供经济、技术援助和优惠转让技术的承诺。同时,在WTO和有关国际贸易、环境组织及会议中,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一致,积极争取和维护自己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使国际贸易体系向平等、公正的方向发展。作为发展中国家,应该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采取循序渐进的办法,解决贸易竞争力和环境保护问题。
  
  1、进行环境资源产权制度和环境管理制度的创新。通过分散和明确环境资源产权,确立相应的责任、权利和利益主体,建立有效的使用、补偿和责任承担机制;建立基于市场的可交易的排污许可证和可交易的资源配额制度。
  
  2、完善经济政策法规,激励基于资源节约、环境友善的技术进步和产品贸易。加速用于环境保护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对污染控制设施的固定资产税和交易税进行减免,建立环境投资基金和环境公共资金的贷款担保机制,在证券市场允许用于增加环境保护项目、环保产业投资的优先融资等,以构建环境资金的多渠道可持续来源体系,从而激励整个社会大力开发、采用环境无害化技术,使我国出口产品由劳动密集型逐步向资本、技术密集型和环境友善型方向转化,从而真正显现其竞争优势。
  
  3、优化贸易商品结构,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发展中国家要密切注意环境问题全球化的进程,认真研究发达国家绿色消费浪潮的基本趋势,大力推进清洁技术,发展无污染和少污染产品的产业,引导各类产业将环境保护作为其主要的价值取向之一,使环保指标和其他质量指标一起构成优质产品的内涵,从而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出口贸易商品结构。要把绿色产业作为提升产业结构的重要方向,实施战略性产业政策,通过财政、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加以扶持,培养规模经济优势,在大力开展环保产品国际贸易的同时,提高企业防治污染的能力,为我国出口产品冲破国际贸易中的环境壁垒提供硬件上的支持。
  
  4、建立和完善环境经济核算体系,实现贸易与环境的均衡发展。要借鉴国外经验,建立适合国情的环境经济分析方法和政策体系,加强对环境变化与资源、人体健康、社会经济影响的定量化研究,把不可再生资源的损耗、可更新再生资源的消耗、环境的破坏与修复改善、污染的治理作为社会成本列入核算体系,逐步做到资源与环境的商品化、价格的合理化和消耗资源与破坏环境的有偿化,实现资源的集约使用和有效管理,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5、完善环境技术指标及其实施和监督管理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标准认证制度。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我国的环境技术指标和生态认证体系总体上落后于发达国家,对此要从发展战略上进行跟踪研究,逐步建立起与国际惯例接轨的环境技术标准和认证体系,通过与发达国家的信息与技术的相互交流达到技术标准和认证的相互认可,并在一定的领域具有超前性,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我国的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既提高自己基于环境的产品、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跨越发达国家为此专门设置的绿色贸易壁垒,又限制与污染相关的产品、技术设备的输入。
  
  6、实施绿色高科技战略,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要进一步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跟踪世界上最先进的科技成果,大力引进国外先进的清洁技术、污染治理技术、“三废”综合利用技术,并有计划地建立一批环保高新技术和产品的研究开发基地及高新技术孵化、辐射基地,研究和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主导产品,走技术引进和自主开发并重之路,推进产品和技术的升级换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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