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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销机构投资者教育不力将被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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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6 08:44: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洪磊表示,有关部门将尽快出台销售机构、销售人员资格管理和费率改革办法
  □本报记者 商文

  

  中国证监会基金部副主任洪磊日前表示,“对于那些投资者教育执行不力的基金代销机构,可撤销其代销资格。”同时,有关方面即将出台基金销售机构资格管理、销售人员资格管理和费率改革办法,进一步推动基金投资者教育的深入开展。

  目前,广泛的销售渠道,巨额的储蓄存款,使得商业银行成为基金销售的主要渠道,特别是托管银行掌握了绝大部分的销售额度。去年以来,基金销售的火爆局面给作为基金代销机构的商业银行带来了不菲的收入。“相比之下,基金代销机构的投资者教育工作开展的还不够充分,在投资者教育手册的发放上投入不足。”洪磊说。

  洪磊指出,商业银行对投资者教育工作负有不容推卸的责任。对于那些投资者教育执行不力的代销机构可以撤销其基金代销资格。同时,为了改变基金销售过于集中在商业银行的局面,将进一步推动建立专业的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

  洪磊透露,目前,“基金销售机构中间账户管理办法”已经起草完毕。下一步,中国证券业协会还将出台“基金销售费率的有关指导意见”,保证机构在实现合理盈利的基础上,在费率上对投资人的短期和长期投资行为予以区分,引导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除了在资格管理、费率改革层面进一步推动投资者教育的切实开展,洪磊还表示,有关部门还应尽快出台基金销售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加强对基金销售人员的资格认定工作,力争把银行等代销机构中从事基金销售的高管人员纳入到行业高管人员的监管中来。

http://www.cnstock.com/jryw/2007-04/16/content_205849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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