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认为,除了亿龙、携程和一些无线增值服务属于中国创新外,大多数中国互联网企业奉行C2C(Copy To China)的模式,即,将美国成功模式复制到中国。在过去的互联网时代,这种做法相对比较成功,因为美国是互联网发展在先,移动滞后。与手机相关的行业,譬如“拇指文化”创造的商业模式在美国没有中国发达,美国人基本上都用电邮不喜欢发短信。在中国情况刚好相反,互联网的发展滞后于移动,互联网有1亿用户,而移动用户是前者的4倍。但是,除了一部分人有使用商务电邮的需求和习惯外,大部分网民上网习惯于浏览,创造价值的人比较少,尽管现在国内也有网上购物,但在国外网上购物等已经非常普遍。
第四个领域是LBS (Location Based Senrrius)基于位置服务,即,以“位置”服务为基础的移动通信服务领域。互联网最大的问题是解决不了“定位”,而手机是到处移动的,如手机地图、手机导航等,这些模式一旦做好就有超越互联网的可能。此外,等速率提高后,手机游戏也会从现在的内置游戏向互动游戏发展,当与“定位”相结合后,就可以随时联网互动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