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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类原创】] 谈谈宋代的科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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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1 22:58: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科举是中国封建社会通过层层考试来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始于隋朝,成熟于唐,到宋代时已较为完备。其制度严密烦琐,有一套规定的程序,是选官取士的主要途径。

宋代定期举行的科举考试科目有进士和诸科(包括九经、五经、三礼、三传、三史、学究、明经、明法、通礼等),称为常科或贡举。常科中以进士科最重要,得人亦最多。南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说。宋代进士科以考经义和诗赋为主,最先一年一次,到宋英宗时定为三年一次,这一规则为以后的元明清沿用,成为定制。宋代进士考试分三级:解试、省试、殿试。

一、解试
解试,就是取得解送京城参加省试资格的考试,也称“乡试”、“乡贡”、“乡举”;因考试时间在秋季,故又称“秋试”、“秋闱”。由地方州、府主持,于开科当年秋季举行(南宋绍兴年间定为八月十五日),连试三日,逐场淘汰。解试有一定的录取名额(解额),大约每100人左右取一人。解试合格者,称为贡士、得解举人、举进士或乡贡进士。宋代凡参加科举考试的应举之士,都称为举人;凡试于礼部的举人,都叫做进士。举人和进士作为出身资格的专称,那是明代以后的事。

为防止考官舞弊,规定有关官员子弟、亲戚、门客不参加州府解试,而是送国子监、转运司考试(漕试),考试合格,即赴礼部应试,这就是宋代解试的“别头试”。两浙转运司解试,嘉祐、煕宁初置安吉、绍兴两院类试。《续资治通鉴》卷125载:绍兴十二年(1142),“两浙转运司秋试举人,凡解二百八人”,可见录取名额不少。

解试的第一名称解元。举人解试合格,由州府发给解状,于当年十月二十五日以前到京城报到,经礼部贡院审查合格,即可以参加第二年正月(后改为二月)礼部举行的省试。

二、省试
省试又称“礼部试”、“春秋”、“春闱”,由尚书省礼部主持,相当于明清时的会试,是属于国家级的考试。主考官(主贡举)由皇帝临时任命。一般于解试次年正月(南宋时改为二月)在京师的礼部贡院(北宋前期在太学或寺院)举行。其录取人数,北宋时一般每榜取进士、诸科各300人左右;南宋初,省试终场每14人取一人,后改为每17人取一人。省试合格,由知贡举官奏名皇帝,参加当年三月(南宋时曾改为五月)举行的殿试。省试的第一名称为省元(明清时称会元)。还有一种特别的别院省试,别院是相对大院而言,是另设的考场。别院省试,就是为防止考官舞弊而特设考场考试的省试“别头试”。

三、殿试
殿试又称“御试”、“廷试”,是对省试合格举人的复试,时间在省试当年三月(南宋时曾改为五月),由皇帝亲自在皇宫大殿中主持,是宋代科举考试中最高、最后一级的考试。

北宋早期,殿试不合格者即被淘汰。嘉祐二年(1057)之后,殿试不再淘汰,殿试成绩只作为排列进士名次的依据。太平兴国八年(983),将殿试进士分为三甲,即三个等级:一甲赐进士及第;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景德四年(1007),又将进士分为五甲:一、二甲赐进士及第,三甲赐进士出身,四、五甲赐同进士出身(后四甲又改为赐进士出身)。北宋时殿试第一名称状元,第二、三名都称榜眼;南宋时第一、第二名仍分别称状元,榜眼,第三名则称探花。

进士及第是一件十分荣耀的事情,这主要表现在:第一是唱名赐第。唱名赐第均在皇宫大殿举行,其仪式非常隆重。唱名时,皇帝亲临崇政殿(后改为集英殿),宰相等大臣入殿侍立,由知举官依照甲次、名次宣唤中第举人姓名,当殿授予出身,并各赐绿袍、笏、靴等;第二是设宴庆贺,宋代称为“闻喜宴”,又称作“琼林宴”;第三是编同年小录;第四是授官任职。唐代进士及第之后,只是取得了做官的资格,必须再通过吏部考试合格,才能入仕做官。宋代进士及第就可以马上授官,第一甲一般授予通判或知县,其它授判、司、簿、尉等幕职州县官。

经以上三级考试合格的进士称正奏名进士,宋代还有特奏名进士。所谓特奏名进士,就是指解试合格而省试或殿试落第的举人,积累到一定的举数或年龄,由礼部特予奏名,直接参加殿试,分别等第,并赐予出身或官衔的。新昌石氏家族有二个特奏名进士,而且均为状元:石公辙,绍兴二年特奏名状元,石继喻,嘉定四年特奏名状元。

宋代科举除了定期分科举行的常科外,又有制科,也称特科,由皇帝下诏而临时设置,目的在于选拔各类特殊人才。如高宗绍兴三年(1133),为选拔为皇帝起草制、诏等代言人才,专设博学宏词科,录取分上中下三等,“上等转一官,选人改秩,无出身人赐进士及第,并免召试,除馆职。中等减三年磨勘,与堂除,无出身人赐进士出身;下等减二年磨勘,无出身人赐进士出身,并许召试馆职” 。博学宏词科录取人数有限,中者往往授予清要官,“南渡以来所得之士,多至卿相、翰苑者”。绍兴五年,博学宏词科首次开考,录取钱塘王璧和新昌石延庆二人。

与科举制相配合,宋代也曾实行过“三舍法”,从学校中取士。太学是古代官办的最高学府,其学生称为“太学生”或“诸生”。所谓三舍法,就是将太学生分为上舍生、中舍生和外舍生三个等级。如果考试成绩优秀,外舍生升为内舍生,内舍生升上舍生。如果考至上舍上等,立即“引见释褐”,赐进士出身直接授官;上舍中等“免礼部试”,可直接参加殿试;上舍下等“免解试”,可直接参加礼部考试。

除了文科进士,还有武举进士。武举进士又称右榜进士。宋代武举三年一次。天圣八年(1030),仁宗亲试武举十二人,先试骑射,然后试策,“以策为去留,以弓马为高下。”南宋武举与科举、三舍法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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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2 08: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坛子里宋史专家不少,希望能有哪位出来聊聊,也算“科普”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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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13 12: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我不是什么宋史专家,最近写了一篇与宋代进士有关的文章,现在发的帖子是其中的一部分,贴出来向大家求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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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3 12:27:30 | 显示全部楼层
经过隋唐的漫长时期,到宋代,科举制应该已经比较完善了。宋代也是一个以文治为主的朝代,但我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几乎所有跟宋代有关的古典小说写的都是“武”的方面,而且所有写宋代的古典小说都没有提到过科举,顶多在书中出现一两个“落第秀才”什么的,这不知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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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3 13:04:28 | 显示全部楼层
宋代科举大致沿袭唐代,但因其行重文轻武政策,故比唐朝更为盛行,而且考试规则较严格。

宋代科举制度的内容:
一:定期 (贡举)
1、考生来源:各州县士子
2、考试日期:原无定制,由宋英宗时起,每三年举行一次
3、考试科目及内容:有进士、明经、明法等科目,以进士科最盛,内容以诗赋、帖经、墨义及策论为 主。王安石变法时,废诸科,独存进士科,改考策论及经义。
4、考试程序:a:州县试:即乡举,士子先经过其本州岛考试,一般在秋季举行,故称秋试。及格者  称      贡士,可由各州、府送上京师参加礼部大考。
      b:礼部省试:由礼部主试,常在春季举行,又称春试。合格者称及第,可参加殿试。
      c: 殿试:又称廷试,由皇帝在大殿上亲自策问,及格后即授官。
5、任官方法:考试一经及格,即可做官。
      分三甲授官:一甲赐「进士及第」,
            二甲赐「进士出身」,
            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6、规则:考场规则较严密,有弥封之法(考卷上编列号码,而将考生姓名封掩,试卷阅完,再行开封)及誊录之法(考生交卷后,政府命人照原卷誊录一次,以防阅卷者认识考生笔迹而予以偏袒)。省试主考官,均属临时差遣,受命后即赴试场,以防徇私,名为「销院」。

二:不定期(制举)
1、考试日期:按国家需要,不定期举行,由皇帝临时下诏征求某种人才
2、考试内容:太祖时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经学优深,可为师法」、「详闲吏理,达于教化」三科。仁宗 时增至十科。
3、考试程序:考生不必经地方保送,可自由应诏对策,取录后马上授官。

三:武举:宋初为非常制,到神宗时,令武举人与文举人同试。

四:童子举:宋袭唐制而来,但罢置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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