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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靠发展稀释国有自然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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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9 11:07: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要严格划分国有自然垄断和国有竞争性企业是困难的,可能只有靠发展进阶来消解和稀释国有自然垄断而一并解决。在这方面,首先应寄希望于技术进步去瓦解其地位。而更重要的还在于企业经营,正如英国诗人波普所云:“只有傻人靠所有制谋生,永远是经营有方才了不起。”

当我们困惑于反垄断法在本届两会上呼之不出之际,国务院推出了《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在服务业领域对垄断行业开了一个实施改革的切口。“意见”不失鲜明地提出,将降低电信、铁路、民航等行业的市场准入门槛,这令非公有经济,特别是民企对于分享暴利行业的蛋糕,民众对于电信资费下调、收入分配公平以及社会和谐产生了憧憬。但憧憬毕竟是一种想望,正如许多评说者所言,事情并不那么简单。

就拿准入门槛究竟会降低到什么程度来说,国家民航总局早在2003年就颁布了民营企业进入航空业的文件,当时确实令人振奋,但至今进入者寥寥,原因是至少要8000万元资金才具有问津资格,并且对于专业人员的技术门槛,商业计划、市场调查、发展战略等软性门槛也有复杂的要求。

至于铁路,按照我国“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平均每年投资额在1300亿元以上,其中的资金缺口在600亿元左右,铁路作为国家基础设施,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的特点,其门槛的高水准可想而知。

进入电信业也不那么容易,在国有企业铺天盖地吐丝结网的今天,进入此行存在一个互联互通的问题,远不是建一张网络就可以安然分羹,而是必须同既有的运营商在技术上实现对接,这里面,再低的门槛也不能说明问题。

在我国,国有垄断风行了30多年,技术进步耽搁了,资源错置了,市场机会失掉了。改革开放之后,在市场经济的伟力下,在一种“国退民进”的时尚中,发展格局和增长水平确实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由于强大的历史惯性和超市场因素,仍存在着国有企业垄断局面。这种垄断区别于在经济成分和经济体量中占主体的旧式垄断,是一种新形式的国有自然垄断,在重要产业领域,以规模、位势、资源占用、边际成本的定价规则和内部收益率扭曲着市场机理,在市场大潮中偶然峥嵘。

一个国家需要有自然垄断,其载体自不待言是国有企业,但有发展阶段之不同,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市场越活络,自然垄断程度理应越少。而对于一个迈向市场经济的国家而言,政府自始至终面临的问题是,如何把国有自然垄断同国有“竞争性企业”区分开来。在我国,由于政治和环境的双重缘由,特别是国企在政治上的重要性以及作为国家资本主义的组成部分,在国有企业战略调整的过程中,这一区分应该说是不准确不充分的。“80%的新增利润都集中在国有垄断行业”,“国有电厂抄表工年薪高达10万元”,这类现象肯定不能说明国有自然垄断的合理性,只能证明对于国有竞争性企业的划分在许多方面是虚假的,说明近年来的变化是表层性质的组织形式而非根本性的所有制形式,说明存在着相当数量的同行政权力有不正常关系的“租金收入”。

笔者认为,在我国现阶段,要严格划分国有自然垄断和国有竞争性企业是困难的,可能只有靠发展进阶来消解和稀释国有自然垄断而一并解决。在这方面,首先应寄希望于技术进步去瓦解其地位,世界上国有邮政和电话电报公司的垄断地位就是因电子技术的发展而为私营快递服务取代的。而更重要的还在于企业经营,力量不足的企业要通过顽强的抗争,以小博大,以弱胜强,最终成长壮大起来,正如英国诗人波普所云:“只有傻人靠所有制谋生,永远是经营有方才了不起。”当然政府为非公有经济的进入提供必要的切口,有步骤消解一些自然垄断存在的机理也是必要的,在此问题上,虽如一些专家对于反垄断法提出忠告一样,“不可寄望过高”,但至少是一种有益的导向和推助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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