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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代神秘受益人发声明 千亿遗产安排节外生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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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8 22:32: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律师代神秘受益人发声明 千亿遗产安排节外生枝

【记者黄伟骏报道】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生前决定将多达逾千亿元遗产的大部份拨归慈善用途,但这笔巨额遗产的安排却节外生枝。一名自称是「龚如心遗嘱受益人」的神秘人,昨日透过律师发表声明,「澄清」龚的遗嘱受益人并非慈善团体,但未有交代自己及真正受益人身份。

由于龚如心离世时仍有数个慈善基金在筹备阶段,法律界人士指,若遗嘱内未有清楚列明这些基金的具体安排,不排除触发另一场争产案。

若有争议须对簿公堂

该份声明由「何敦.麦至理.鲍富律师行」合伙人之一麦至理律师(Jonathan Midgley)于昨日下午向传媒发出,麦是龚如心生前聘用处理刑事案件的代表律师。麦在声明中表示,其律师行已获龚如心遗嘱的受益人留用,并受委托向外确认,遗嘱中的受益人并非慈善团体(the beneficiary is not a charity),希望缓和外界近日在这方面的揣测。声明又指其客户希望保持私隐,因此暂时不会公开身份。昨日有多份报章报道,龚如心的遗产会根据她在世时立下的宏愿,拨进多个慈善基金之中作教育及医疗用途,但当中数个慈善基金目前仍然在筹备当中。神秘受益人昨日发表声明「澄清」,难免引起外界揣测巨额遗产安排是否节外生枝。律师谢伟俊指,所有慈善基金均属独立个体,成立时会确立一份当事人的「意愿书」,说明基金用途,「慈善基金喺法律上已经脱离咗当事人,就算当事人过身,遗嘱又冇提过慈善基金嘅安排,都唔会影响基金嘅运作。」但他续称,若部份慈善基金未正式成立,遗嘱内又没有交代这些基金的将来安排,便可能引起争议,必要时需要对簿公堂解决。

信托基金家人可受惠

律师会理事叶成庆说,当事人在遗嘱内可以列明,资产多少比例归信托基金,另外多少比例拨归慈善基金。他指慈善基金不同于信托基金,受益人必定是慈善团体,「就算成个集团嘅业务注入慈善基金,扣除经营开支后,盈利一定系拨归慈善用途,唔可以分畀股东;但信托基金受益人可以系屋企人。」律师梁永铿表示,一般人只立一份遗嘱,若有多于一份遗嘱,便以最后所立的遗嘱内容作准,「如果多过一份,内容又出现抵触,自然又要打官司解决。」
苹果日报   2007-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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