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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不专任并非“预算经常性辩论”的绊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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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2 12:47: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代表不专任并非“预算经常性辩论”的绊脚石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毕诗成(作者其他文章) 日期:2007年03月22日    



文章内容:
  “三公”?即公款出国、公务接待、公车消费?现象每年耗费公币数千亿之巨,在今年两会期间成为代表委员的抨击对象。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日前指出,要遏制“三公”盛行之风,从制度上而言,很重要的措施是加强对政府财政预算的把关。周天勇说,外国的议会百分之六十的时间用在了审核各种预算。未来在各级人大也应该就政府预算进行经常的辩论。(3月21日中国新闻网)
  要监督政府,首先要让它花钱不糊涂。然而,当下人大对于政府部门监督最薄弱的环节也就在于花钱问题上。一边是一个省就被审计出乱花钱数百亿,一边是人大代表面对粗糙的财政预算看不懂,“提交这样虚化的报告,代表看了也白看,还怎么去监督?”财政预算审查变得程序性而非实质性,这已经成为当下人大监督最尴尬的事情。
  周先生的“经常性辩论”此前不是没有人提过,但在中国的特殊性面前,很难继续讨论下去,似乎前提根本就不存在:中国的代表不是专职的,每年集中起来开两会的时间很短,审议财政预算的时间就更短,让二千多名人大代表对关乎整个国计民生的财政预算进行详细的审议,是非常困难的。于是乎,即便知道国外议会花60%的时间用在审核预算,我们也只能“望洋兴叹”。
  其实,代表不专任、代表缺乏专业的财政知识,都不是“预算经常性辩论”不可逾越的绊脚石。当下的体制背景下,“经常性辩论”仍然存在努力的空间。需要明白,即便国外的议会,也不是全体议员天天在那里“经常性辩论”。以美国为例,美国花了数十年时间,才建立起公共财政制度和对预算的监督,财政监督作为一项日常工作,美国国会的会计局有2500人之多,还有预算委员会、拨款委员会等专设机构,大额的拨款支出,才需进行议会辩论和投票。
  做到“预算经常性辩论”,首先要发挥各级人大财经委员会的功能。尽管各级人大在做图文并茂解读、分门别类等方面作了不少努力,但时间短、代表水平低等根本问题仍然无法逾越。中国的财政预算经常性辩论,应该首先在人大财经委实现,然后通过媒体公开,吸收处身于各岗位的代表意见,实现一个粗糙的“经常性辩论”监督。当然,为了提高财经委员会的专业水准,需要吸纳更多有专业能力的人进入,成为一个组织健全的常设机构。
  在这方面,北京与广东的经验应该推广开来。比如,广东省财政厅正在尝试与省人大预算监督室实行计算机联网,鼠标轻点,哪个部门的工资支付情况,哪个部门几月几号买了几辆汽车……都一目了然,这使得人大对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情况能够做到随时实时监督。北京市财政局副局长徐熙也曾表示,北京市财政局的国库支付与监察局、审计局都已经实现联网,阳光财政的目标已经初步实现。
  窃以为,这样的“阳光”还远远不够,为了迫使人大常设机构更好地做到随时监督,日常预算的基本情况、与财政部门的辩论否决情况应该通过媒体或者网络公开,并通过网络吸纳全体有审议权的代表表达审查的意见,做到即便在闭会期间,代表也能随时了解、随时发表意见,作出质询。
  通过人大常委会的财经委员会“辐射”的方式,建立一个“经常性辩论”的平台尽管还存在很多不如意的地方,但比起现实的尴尬,还是有进步意义的。毕竟,“民主是从议会掌握国家的钱包开始”,监督好政府的用钱,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我们必须迎难而上,寻求实质性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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