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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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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23 19:3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就是生活本身。
在它还没开始前,就注定该是这样了。
不管这之中,我选择了什么样的路。

十五岁:

————————***我甚至还戴着牙套——当然,那时的我无法预计这会给接吻带来多大的难度。***————————


我是个丑小鸭。我真的是个丑小鸭。
眼镜片太厚了。穿过近6毫米的镜片看,我的眼珠直径起码缩小了2/7;
侧看,原该显示在胸部的凸兀都平移到眼球部分来了——至此,我的“心灵的窗户”彻底没戏。
我甚至还戴着牙套——当然,那时的我无法预计这会给接吻带来多大的难度。
唯一可喜的是,在如此重压下,我的鼻梁居然顽强地坚挺,这为日后的蜕变节约了一大比隆鼻的开支。

妈那时还很美,颈部的肌肤还有相当的弹性,小腿肚的肉也完全没有下坠的趋势。
然而那时起,爸其实已经开始寻找情人了。问题只在于我和妈都低估了男子的新陈代谢能力。
更可怕的是:我告诉妈,床上有香水味儿——她是从不用化妆品的。
那年,爆发了有史以来最轰动的世界大战;妈从那无意义的战争中唯一明白的,是自己在家中的处境。
我那时就觉得,爸永远是主宰——无论他做了什么。


十六岁:

————————***“我真的很想吻你,可是……你的牙套会不会有金属的味道呢?”***————————


我依然戴着牙套,男生们依然嘲笑。

有一回坤挪到我身旁,轻轻地说了一句:“其实你长得很美。”

我知道别的女生可能都开始恋爱了,她们的手,她们的唇应该都已经被玷污过。
我没有恋爱。
要知道我并不是晚熟的孩子。
我是纯洁的,可我渴望肮脏。

问题在于:甚至没有人愿意来玷污我。

坤那回轻轻拉了拉我的辫子,往我怀里扔了团东西,脚下踩着火轮般地溜掉了。
我慢慢地展开那团被揉捏得不成样子的纸团,几个歪歪斜斜的字羞涩地写着:
“我真的很想吻你,可是……你的牙套会不会有金属的味道呢?”

我开始注意坤的美德——我不美,可也不笨,我的功课比班里的任何一个学生都好;我的观察力也是他们无法岂及的——所以,坤即使不那么起眼,功课也不那么出色;他是聪明的,那种男生才有的机敏;更重要的是,他很善良。应该只有我注意到了这些。

十七岁

————————***我开始明白,不化妆对于女人来说,只不过加速了被男人抛弃的进程。***————————


我下决心开始变了。

我摘掉了牙套,同时摘掉了眼镜。
坤说的没错,镜子里的我其实挺美的。

我的座位周围开始热闹起来,男孩们喜欢在这圈里打闹,我当然明白现在我的眼神对他们来说有多么重要。
坤喜欢偷偷看我,而且和我说话的次数越来越少了。我想他是觉得我开始成了白天鹅,而再也由不得他在我耳边说胡话了。
他显然不喜欢我周围的那些男生,他们比他高,比他壮,比他有更凸显的喉结,甚至比他更懂得怎样讨女孩子的欢心:在他试图更理直气壮些地给我塞纸条时,他们,已经用一把把的玫瑰将我的抽屉堆满了。
我想,坤会长大,像我一样。

嘟嘟开始接近我。
这个全班公认的漂亮女孩儿终于觉得我有资格做她们的朋友了。我并不喜欢和这群叽叽喳喳的女生逛街;可我需要更多的人注意到我,这点,和她们在一起能够做到。

她们喜欢粉红发亮的唇彩。我觉得恶心。
不只是颜色的问题,我只想像妈一样,做个不化妆的女人。

我想,去蹦蹦迪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问题。
嘟嘟说,你不可以就这样和我们进去,你怎么可以不化妆?
一定要么,我说。“当然。”
我第一次被人拿那种奇怪的膏在脸上抹,腥红得像只火鸡。
我从没见过嘟嘟她们把身体扭成那个样子,灯光闪烁得太厉害,看不清抱着她的几个男人的模样,似乎有个长发的,瘦瘦高高的,伸长了脖子喘得像只高度缺氧的驼鸟。
她们看起来比我还要像鸡。这让我觉得好受些。

我发现我也被人抱住了,感觉他的脸贴在我汗津津的头发上——让别人闻我的汗臭,这让我觉得很不好意思。可他丝毫没有放开的意思,似乎很舒服。
他请我到一旁的吧里坐会儿,我没有拒绝喝酒——那酒里没有放药,我看清楚了;至于我的酒量,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然后他撩开我搭在额前的发,说:“你很漂亮。”这话我在电视里看过无数次,当听到人亲口这样深情地对我说时,不免有些得意,佯装羞涩地低头呡了口酒。
他的手挪到我的唇边,用大拇指轻轻磨着,我的唇不自然地半开启。“你的唇……像这玫瑰花瓣一样……”
我想我是被这声音迷住了。总之他的舌头和我的开始纠缠起来,我头一回尝到另一个人的唾液;在这以前,我一直以为,这会是留给坤的。
他的舌无论说话还是接吻都显得这么有技巧,这个吻持续了很长时间,直到我感觉整个人有被他吸进去融化的危险。
他笑了:“叫我老汤吧。”
我笑了,他看起来并不那么老,也就大我十来岁的样子。后来知道,他也属龙。相差十二岁而已。
“你呢?我的小玫瑰?”
我始终没有告诉他我的名字。我想,出了这迪厅,我再不可能遇上他,这个自称老汤的,夺去了我初吻的男人。

嘟嘟觉得老汤很帅,是个十足的成熟男人。
“干什么不抓住他?”她说。她们的男人可以给她们很多,她们的开销应该就是这么来的。
可我并不想。我和她们不一样:我还要上大学,读学位,到高薪的岗位工作。目前的这些只是体验。

但我开始化妆了——出入那些场合的必需。
我开始明白,不化妆对于女人来说,只不过加速了被男人抛弃的进程。
妈,就是这样的。


十八岁

————————***我开始想象他的胸前是不是也有这么浓密的毛,那该是极其有男人味的,真正的,男人的味道。***————————


我终于到了我觉得可以放肆的年龄。

其实这年的我选择了一条再通畅不过的道路:考上了当地一所全国名牌大学。
很巧的是,坤也上了那条大学的线——我说过,他很聪明。
而且,正像我预言的那样,他开始长大了,这在男生来说虽然有些晚,对我来说却不。我喜欢他愈来愈结实的肱二头肌,喜欢他越来越高大的身形,甚至,喜欢他极其浓密的腿毛;我开始想象他的胸前是不是也有这么浓密的毛,那该是极其有男人味的,真正的,男人的味道。

嘟嘟早早地开始了工作,不需要什么努力,照样有人为她支付那比庞大的开支。

我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没有去迪厅,可能是有些厌倦了。于是包括老汤在内的许多男人的影像都渐渐模糊起来。

我成了学生会的一员,坤也是。因为工作的原因,我们的交往甚至要比以前多了好几倍。
于是那天,我们单独在工作室的时候,我让他吻了我。
或许是引诱吧,如果你们更愿意这么说——而对于我来说,我不过是替他完成了这个持续了三年之久的夙愿。
过程很简单:我啃着蛋筒走进工作室;他看了看,说他好象也渴了,出去买点喝的;我轻轻挡住了他,其实不过是站在门前没动,笑了笑说:“这个蛋筒解渴,还要到外头去买作什么?”他是吓着了,怀疑我究竟指的什么。可长大了的男生是有冲劲的,这就是我要的。他冲过来,径直穿过冰激淋搜寻我的唇。

我并不真喜欢被他吻的感觉,因为他吻得很笨——毕竟是初吻。
可我喜欢他身体的温度,比老汤的要炽热好几倍。
“有金属的味道么?”我喘过气来坏笑着问他。
他笑了:“香香,甜甜的……”
“笨蛋,”我在他胸前轻轻推了把,“那是冰激淋!被你偷吃了好多!”
……

坤说那是他第一次恋爱,可能也是这一辈子中唯一一次。
我依偎在他怀里什么也没说。

我什么也不信。

永远没有绝对的事情,甚至连自己都是不可信的。

就像我曾那么确定自己会把初吻给坤,最后还是给了一个陌生人一样。

十九岁

————————***他说我并不爱坤,他说我爱的只是被坤爱的感觉。***————————


十八岁只有一次——直到我十九的时候才意识到这点。
我是从来不愿后悔的,但我确实觉得有些事应该在十八岁就做完。

枫突然告诉我他爱我,他说从我戴着眼镜和牙套那时起他就深爱着我。
我想起那时自己是如何被他刻薄地嘲笑的。
从心理学角度说,那种年龄的男生确实喜欢以那样的方式表达对女孩的好感。

问题在于,这么多年来,他一直是个好朋友,一个朋友。我无法接受。
我说不行,我已经有坤了。
他说他知道,他说我并不爱坤,他说我爱的只是被坤爱的感觉。
\\\"you love the way he loves you.\\\"这是他写的原话。
或许他是对的。

可像你这样的朋友,我告诉他,是好朋友:少一点不可以,但多一步也不行。
他笑了,说他明白。我想他选择这样的时候说并不是强求什么结果,只是因为在心里埋得太久了而已。

于是他开始天天和我打电话,我像在听别人的故事那样听他半开玩笑似的甜言蜜语。他会说那些叫女孩子脸红的话,可惜我很早以前就不会脸红了,否则会被他吓跑。
他说他很喜欢我的臀部,一看就很有弹性,浑圆,他觉得手感会不错。
他还说我的乳房不大——其实这是我一直不太满意的地方——但他觉得很年轻,因为显得未成形而性感。所以他也很喜欢。

我不在意他的一切下流话,坤要是知道这些,毫无疑问会大惊失色。
我不得不承认,和枫有着和坤没有的默契。
我当然不会认为自己爱上了枫;但我确乎并不爱坤,这么多年来,和他在一起成了习惯,继续和他在一起,只是因为在此之前生活一直如此。

我突然意识到在确定和坤的关系之前该和什么人轰轰烈烈谈场恋爱,坤是那样温良的男人,以至于他永远不可能变成失去理智的野兽——枫却可以。
我不指望在十九岁时在两个男人之间玩转还能被饶恕。
十八岁,那个最后的,不懂事的年龄已经过去了。

和嘟嘟逛街的时候看到了一个女孩儿,尽管我一点也不喜欢她桔红的脚指甲,但还是不得不承认她挑的那款首饰美极了。
那男的从身后给她戴上。
“我觉得,他看起来年纪有点儿了。”嘟嘟凑着我的耳朵说。
“我觉得,”我望着他的背影,“他很像我爸。”

那就是我爸。

“妈,”我剥毛豆的时候说,“你去找个情人吧。”
“啊?”妈的手一哆嗦,握着的豆角都跌了下来。
我望了望她堆了不知几层的腰——如果还能找得到她的腰的话,说:“没什么。”
我确实怀疑她还找不找得到情人。


二十岁

————————***“好了。”我套上笨重的靴子,“在你告诉我你还有个孩子之前,能先放我回去么?我要上课。”***————————


和坤的恋情成了我生命中唯一一次恋爱,可却淡的连不加糖的咖啡都不如——连涩味都没有。

坤说他可能在这两年出国,我的打算却是先在中国读完本科。于是就这样,没有意见分歧,只是你走你的,我走我的,连分手都没有说。可能在坤单纯的脑袋里,空间距离还不足以对所谓的感情造成足够的威胁。然而毕竟是淡了,可能,淡的只是我自己,在束缚了自己两年不羁的天性后,我本能地疏远了他。
我说过,他不是那种烈焰型的男生,没有强求着留住我,因为我看起来并没有离去,始终保持着和他相当不错的关系,只是不亲密了。他很敏感,当然感觉得到。
他在我面前的笑容背后的酸楚可能只有他自己知道。

后来他其实并没有出国,不管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


“小姐,对不起,打扰一下。”他拦住了我。“我是**服饰有限公司的,觉得你气质很不错,能不能合作拍几张广告照,这是我的名片。”
我推了推太阳镜,不是看名片,而是看他:模样一般,不矮,三十不到的样子。
“不。”我说。
“不要这样好不好,今天我在这儿转了一整天,就发了你这么一张名片,就这么被拒绝,我……”
难道你没有被女生拒绝过么?我很想问他。
他终究还是被我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之后我便开始琢磨:何苦要这样坚决呢?我不是很喜欢体验么?去体验一下他们公司的整个运作机制也不坏。那是家很有些名头的服饰公司。

我按着名片上的电话CALL了他,话筒中的他语气不那么低三下四,这倒使我主动起来。于是我们约好在公司见。
这是个再普通不过的男人,在工作场所有着一个男性所该有的所有权威和魄力;可能这也是他全身唯一称得上有魅力的地方;其他男人没有做到,是因为他们不正常。
我在他的办公室和他面对面地坐下,摘去太阳镜,很明确地说:“我不喜欢抛头露面。”
他先是一笑,之后自语般地说道:“我原先担心你太阳镜下的眼睛不那么漂亮,看来是多余的了。”那一刻我的脑中会突然闪出“老汤”这个消失已久的名字,可能是因为相似的笑容——是这个相仿年龄男人的专利么?
“不喜欢抛头露面……是因为男朋友么?可能男朋友不喜欢你干这样的事。”
“这和有没有男朋友没有关系,我个人的问题。”
只有相当老练的男人才会很明确地意识到我没有男朋友,他显然感觉到了。
“好吧,你可以再考虑考虑,这再怎么说,对你们学生也是一种锻炼,——你是学生吧?”
“我20,大学。”
他很满意地点了点头。
走到门口,我突然回过头来,微笑着对他说:“你的名片——那天快发光了吧;最后来找你的,可能只有我一个。”

这句话,那晚在床上他告诉我我只猜对了一半;找他的女生不少,我却是他自始至终觉得最出色的,或说,最特别的。
“是因为我干脆的拒绝吧。”
“是的。”他一边贪婪地吮着我快被他咬破的乳头。
人都是犯贱的,像女人不喜欢穷追不舍的男人一样,男人也会从被女人拒绝中得到快感。

“这是你的第一次么?”
在我早晨起来穿衣服时,他问道。
我大笑。
他没有看见我流血——很久以前在一次锻炼中我不小心把处女膜撕裂了,就这么简单。
至于我没有夸张地乱喊乱叫,是因为我经历过比这厉害几十倍的疼痛;我不会为了满足他而可笑地作戏。
于是我说:“是的。”
我猜想这让他觉得棘手。
“你知道……”他说,甚至连裤衩都没穿上,“我已经结婚了……”
“好了。”我套上笨重的靴子,“在你告诉我你还有个孩子之前,能先放我回去么?我要上课。”
我喜欢他惊异的眼神,让男人畏惧是件光荣的事。
“你……”在我走向他的房门时,他试图确认些什么,“会来做模特儿么?”
“你——”我指着他,我要看他颤抖,“会容忍一个对你构成极大威胁的女人再次出现在你的公司里么?”
我听到他最后无力地挽回颜面:“可是……我想我再也找不到比你更出色的模特儿了。”
我不喜欢他可笑的结束语:“在我改变主意之前你能帮我把门打开么?”

我从那间零乱的屋子里大步踏了出去,也从这个我甚至连名字都没好好记住的男人的生活中,永远地踏了出去。

枫后来问我怎么会愿意把第一次给那个男人。
我说:做爱么,就是那样,总有第一次,做一次和做一百次没有本质区别。
他要的是纵欲,我要的是体验,就这么发生了。
我说,我不会把第一次给最爱的人,我要给他最好的。
“你不会找到最爱的人。”枫很确定地说,
“因为你在任何人的生命中都只是最美丽的火花而已。美丽,短暂。”

嘟嘟一再催我找个窝,也就是像她那样做个什么人的情人——她从来不觉得我这个拿特等奖学金的优等生和她有什么区别。
实际上也确实没什么区别,我发现。

但我不喜欢做情人。
至少我不想去伤害像妈那样的女人。

妈也开始想着瘦身,浑身的肉不可抑制地膨胀了起来。
于是我告诉她,踮着脚走路,可以锻炼腹部肌肉;我还建议她做些仰卧起坐,多爬爬梯什么的。
可她坚持要我服用的那些药物——它们瘦身的唯一原理是在你还没来得及消化吸收的食物前将它们排泄出来。这伤身的东西我还吃得住,妈就未必了。
“吃完了。”我对她说。

不明白妈是怎么突然想着要减肥的,我想我应该不会到了这把年纪再去折腾。
后来发现,可能正是这把年纪,让她发现自己需要挽回什么了——如果原本不是个漂亮女人,也不会这样。

女人似乎真是很悲哀的。


二十一岁:

————————***我不需要知道他的过去,因为他的未来也不会是我的。***————————


我想没有必要在胸前动刀,再往里头填硅胶进去了——我的胸部有了很好的形状。
这是新发现:女人的乳房要经过好几次发育;成年后的成长速度是与身边男人数量成正比的。

我没有滥交。而且很注意卫生。我没有必要和那些下三烂的男人上床。大多数情况,我只允许他们摸我的乳房(事实上,在那个不知名的男人之后,我还没有真正把自己给过谁)——这就是我不成形的双乳呈现喜人长势的原因。
就这么简单,我不是“没了尊严的下贱的女人”;我还是个在校生,一个众人眼中的好女孩。

嘟嘟却没有这么走运,她一不小心被调酒师搞大了肚子,由此被情人从别墅赶了出去。她太大意了,还是情人发现了她身体的异样;现在什么都晚了,包括打胎。
“我还不想有孩子。”她恼得像只发情的母猫,“没有男人会愿意养我的孩子。”
“可他们愿意养你,”枫玩转着自己的鼻环,“然后——你再用他们的钱偷偷养你的小家伙——这是唯一的办法。”
“找个男人嫁吧,”我说,我发现我的观念其实还是很传统的,“让他好好待你。”
“哈哈哈……”嘟嘟笑得差点喘不过来,“嫁人?你是说,要我守在家里跟着个汉子当他的婆娘?!好好待我?!……那值几个钱?!一句好好待我就栓得死我?!还不如条黄埔江去,哈哈哈……”
看来枫的提议真的是唯一的办法。他又说对了。

我在准备出国的事,今年读完就去。我是在办签证的时候碰到JUNK的。
这个世界上能一眼就吸引我的男人不多,他却是一个。
原则上说,我对太另类的男孩近而远之;他的长发却在低头帮我捡身份证时飘到了我腿上,柔柔的。
“你好,我叫JUNK!”他伸出手的姿势很幽雅,全身没有一点多余的装饰物。
“JUNK?有趣的名字,为什么这么叫自己?”
“因为我就是垃圾。”他说这句话时有种迷人的坦然。尽管我敏感地意识到他的过去和我一样也是抹不干净的一团,当时的我已经下决心和他深入交往下去。

“你似乎还没有告诉我你的名字。”在咖啡吧里搅动手里的咖啡时,他突然这样问道。
我笑了。在所有我意外认识的男人中,没有一个知道我的名字。我承认我狡猾,;我会有很出色的未来,而我的过去,必须没有在任何人脑中留下印记。
“你爱怎么叫就怎么叫吧。”我把糖包撕开倒在烟灰缸里。
“Caffeine。”他说。
“嗯?”
“只有像咖啡因一样叫人上瘾的女孩才喜欢做这样破坏性的事情。”他指指烟灰缸。
我笑了,他和我想的一样睿智。

我成了他,这个另一所高校的优等生的Caffeine,事实上他也成了我的。

我开始对颈间摩梭着他长发的感觉上瘾;我开始对他有力的腹肌上瘾,我开始对他轻盈跳动的手指上瘾……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有生命力的肉体,从来没有享受过这样迷人的拥抱,我完完全全成了他体内的一个因子,沉睡已久的潜能被他完全激发了起来。

我的生活开始有了最规律的作息:上课,做爱,回家。
“不能不回去么?”他有时会问。我摇摇头。
“就算吮着你每一寸肌肤的时候,你仍让我觉得抓不到你,Caffeine,你是空气的化身么?”
我笑着扑到他身上狠狠地咬他的脖子,我们就这样忘情地迷恋着对方;一切都不会久,JUNK和我一样清楚,几个月后,他要去英国,而我,要去美国。

我情愿这样:暂时拥有一个将永久失去的爱人。我不想把自己的一生断送在一个没有激情的男人和一打只知道撕咬的公狼身上。

嘟嘟对我最近的幸福很是不解,真正的幸福是不需要和那样的朋友分享的。
我告诉她那是个胯部有块奇异胎记的长发男人。
“他骗了你。”她说,“他没有那么纯洁。他甚至和我交往过。”嘟嘟认识JUNK。说这句话的时候,因为怀孕而略显臃肿的她的脸上闪过一道近乎自豪的眼神。
“是么?”我微笑道,“只有骗得过我的男人才足够配得上我。”

他没有骗我,事实是我什么也没让他说。
我不需要知道他的过去,因为他的未来也不会是我的。

我很早就猜到了他选择去英国的原因:一个传统得足以感染他的生活方式的国度。
至于我,似乎并不介意在美国继续以前的生活。

“到了英国,你还会用JUNK这个名字么?”在最后的下午,我靠在他腿上问。
“不。JUNK会消失。”他的前途清晰可见:又一个出色的堕落者。
“Caffeine呢?”他低语着。
“在JUNK离开的时候,Caffeine就死了。”我呵呵地笑着,一片片地撕瓶里康乃馨的花瓣;他的泪滴在我的眼睫上;我没有让他看到,哪片花瓣里盛着我的泪。


二十二岁

————————***我说,你因为爱音乐而爱我;你爱的不是我,是音乐。
他说,爱音乐也好,因为音乐爱你也好,我就是爱你。***————————


临走的时候发现妈真瘦了一圈。我猜想在我离开以后,爸妈真的只有长相厮守了。随着年纪增大,爸开始意识到,除了妈,再没有第二个女人能给他一个安稳的家。

我似乎很适应美国的生活;在中国的时候,总觉得哪儿不对劲,其实不过是我从小接受的教育让我对西方生活太熟悉了,以至于时常忘记自己还在中国;现在的一切才真正进入正轨,这是我该呆的地方。

居然还常常想起JUNK——这对玩世不恭的我来说是不同寻常的。
枫坚持认为我不可能爱上什么人。想起在送我时,他说:“不要以为他有多特殊。如果他长期存在而不是转瞬即逝;对于你来说,他不会和以前任何一个男人有任何区别。”
我承认在一定程度上说服了我。很多时候,他就是那样的朋友——一个比我自己更了解我的人。

也就是说我会一直记着JUNK,而且这种思念或许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更加牢固。

我神经质地一直寻找着和他一样叫JUNK的人,似乎找到了,就有了寄托。
结果JUNK没有,倒是有个ROT(腐朽),比我足高出一个半头,GUITAR玩得很棒,是自创乐队的键盘手。
他说他早就注意到我;他说少有东方女孩能把“FUCKING”这个词说得那么纯正的。
我想起那是在学校公寓前的花坛边,有几个男生吹着口哨喊着:
“YOU WANNA HAVE A BABY?(想要个孩子么?)”
一般他们喜欢对非白种女孩用这种方式开玩笑。
“SHUT THE FUCKING UP!(你***给我闭嘴)”我说。
坦率说,我不喜欢中文的“***”这几个字,FUCK这个词用起来却颇有点爽。
ROT说那时他也坐着,以前路过的大部分女生都是红着脸慌张逃走的。我却是个“很有意思”的女孩。
这个“很有意思”的女孩后来成了他们乐队的主唱。

在我出现之前,ROTTEN KID乐队是个男子乐队,ROT,KEVIN,JOE都不觉得需要别的因素掺进来;直到听过我在PUB唱歌。
我成了和他们一样的颓废因子。
台上的ROT有着那种陌生的骇人的能量,一种让我和台下观众都觉得有被灼到危险的力量;他确实不是JUNK,但他和JUNK一样激发了我的潜能。
我爱上了那种看着所有人为我而激动的快感;我只要一个音,一个动作,他们都像被爆炒了起来。这很有意思,空气都是粘湿,失去理性的。
“YOU‘RE A GENIUS!(你是个天才!)”他喜欢这么称赞我。

ROT就这样轻易爱上了我,甚至在我什么都没给他的时候,他已经和父母提出了和我结婚。

他的爱和他做音乐一样疯狂。
我说,你因为爱音乐而爱我;你爱的不是我,是音乐。
他说,爱音乐也好,因为音乐爱你也好,我就是爱你。

这种毫无结果的痴狂一直持续到他父母不得不送他去另一个州读大学。

他父母是显然不同意这样的婚事的。
他祖母是东方女子——这就是他拥有褐色眼珠的原因。
但正因为祖母的东方血统,给这个家族的创业史带来了羁绊。
这称不上什么种族歧视,只是出于现实,对ROT必要的保护而已。他们不能允许ROT像他祖父一样犯同样的“错误”。
但很显然,对东方女子的喜爱,被这种血液传承了下来。

ROTTEN KID随着ROT的离开解散了,KEVIN他们再没能找到第二个这样有活力的键盘手,我闲暇时又开始在PUB唱歌,平静地像生活中没有泛起过任何涟漪。


“我试图找个大我三岁的女人交往。”枫在电话里说。
“然后,和她上床了?”
“没有上床,我们上沙发了。”他坏笑。
即使在国际长途中,他还是喜欢说这些荒诞不经的事儿。
“对了,知道么,坤也来美国了。”在我的硬币快耗尽时,他突然说道。
“啊?” 话筒里传来“嘟……嘟……”声。

坤。
我差点记不起他了。
可他却曾经是我生命中唯一一个名正言顺的,男朋友。

他也来美国了?离他先前的计划整整迟了两年。
美国这么大,他应该没有必要找到这里来。


二十三岁

————————***那一刻,我埋在他肩上哭泣;不是因为感动,而是承受不起。***————————
————————***“除了跟随你,他已经什么都不会做了,难道你还不明白么?”***————————


我把一部分开支用来买昂贵的养颜药,给妈寄去。她说效果不错。爸也很是开心,说我好容易挑的那件不是“MADE IN CHINA”的毛线衫正合适,还问我那个替我送毛线衫的小伙子是谁,挺不错的,男朋友吗?
只是一个一起学习的中国朋友,正好他回乡,托他带点东西回来而已。我说。
“哦……”电话那头这样的声音。

我知道他们开始急我怎么还没男朋友了。

在美国我不是没和人交往过,但实在也称不上交往。那个见女生就滴口水的日本学生,我给他多灌了点儿酒就让他自己儿倒头睡去了;至于在PUB结识的其他美国青年,不是刺青太多让我本能的躲闪,就是一大片金黄胸毛,过具“原始”意味。除了一个地方,我不介意他们在我身体的任何部位留下口水。

和LEO相遇却是在图书馆,他和我一样为爱略特的《荒原》着迷,我们就这么认识了。
他是个典型的受过极高等教育的男生。在美国,这种层次的男人作风还是很严谨的。因此除了图书馆,他从没把我约到别的地方去过,我猜想是因为他本身也不去那些地方,比如,PUB。
后来我才知道,图书馆的邂逅,并不是巧合——那是以后的事了。
在此之前,我确信我并不讨厌他;而且,他的才气,学识,谈吐,确实吸引我;和他在一起时我从没想过要求什么激情,我只想听他说那些他所知道的而我所不了解的事物。
在几个月后他终于吻了我的那一刻,他说:“I LOST MY HEART AT THE FIRST SIGHT I SAW YOU。(我见到你的第一面时就爱上了你)”

而那个第一面,并不是图书馆,而是我导师的家里。
LEO是我导师的儿子。

我不喜欢长时间蒙在鼓里的感觉,但很快原谅了他。
他实在不知道该怎样接近一个自己喜欢的女生。

和LEO的关系发展得很平稳——他是那种天生能给你安全感的男人,这一点很像坤。
我没有想到LEO会那么执着:他从一开始就决定娶我。
当他把他母亲的那颗钻戒戴到我的手指上时,我突然感觉到一种男人深沉的爱。他那样坚定,仿佛已经开始托起我今后的整个生命。
那一刻,我埋在他肩上哭泣;不是因为感动,而是承受不起。

这个家族,我开始考虑:它有着显赫的名字,是个古老的贵族。
无论LEO的父亲、我的导师,还是他的叔叔,祖父,在美国政界、文化界,都算得上人物。LEO的路,在他出生之前,也已经被决定了,按家族的传统,他该娶的,该是个同样出生显赫,能对他事业发展产生相当作用的女人。
可他父亲,因为我是他最出色的学生,不顾我的血统、出生而同意接纳了我,他们已经退到最后一步了。

对我来说,这太多了。

其实问题很简单:对于单纯而出色的LEO,有着种种复杂生活经历的我,配不上他。
即使我确信婚后我可以给他的事业以相当的辅助,整个家族的压力会让我的天性扭曲。他的世界和我的脱节,我无法坦然地和这样一个男子生活在一起。

在我把戒指放回到LEO手中时,他哭得像个孩子。
我把纸巾递给他,说,你父亲会告诉你怎样捍卫男性的尊严和权利,别哭了,别在女人面前哭。

我在那时候看见了坤,那个捧着一束花,站在树后面,长成了漂亮大男孩的他。
或许是我看错了,可我没有。
是他。

不管用什么方式,他找到了我。

这是他第一次给我送花,黑玫瑰,颜色浓郁得要滴血。
“我们一起回去吧。”他说。
只有坤会选择这样的求婚方式。

“他就是那样的男人。”枫后来在电话中和我说,“你还不了解他么?哈……你好象是不了解,这么多年来,他成了个什么也不是的人,他是你的影子,无论你在哪儿,无论你做了什么。除了跟随你,他已经什么都不会做了,难道你还不明白么?”

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束缚住我,除了信仰。
坤的爱,成了种信仰。我无法计算在这近十年的日子里,他究竟为我做了什么。

他似乎不希望我计算。他只要我回来。

我没有想到会这么快回国。
然而我打电话回去说:爸,妈,我和坤一起回来,准备结婚。


二十四岁

————————***过去生活的印记,其实一刀刀的刻在身上。只是除了我自己,没有人看见。***————————


很顺利的,国内有好几份高薪的工作等着我,我选择了其中有更多提升机会的。
坤的工作很稳定,他没有什么野心,因此只可能在踏踏实实的苦干中慢慢加薪。
他不希望我再离开,要求年底就把婚事办了。
我笑了,说,我再也不会跑了,跑不动了。

嘟嘟的孩子已经挺有模有样的了,一大胖小子,被各式补品滋润得就差没滴油下来。嘟嘟却好象真老了,再厚的妆也遮盖不住,这让我想起文学作品里的一句话:“她的情人滥用了她皮肤的所有光彩。”
枫说,这一年真够她受的了,整晚整晚跑这个老板那个台商那儿,和赶场子似的,现在的日子越来越难过,那些老家伙又看准了更年轻的,再过几年,嘟嘟就真没退路了。
我想起十七岁那年她教我涂唇膏那会儿的模样,心忽地沉了下来。
“有什么打算么?”我问她。
“还能怎样呢?找个男人嫁吧,再不嫁就怕没人要了……”她咧了嘴笑起来,脖上淡淡的有几道纹,“还是你好,一来一去还是跟了坤,我怎么就没碰上这么死心眼的男人啊……”

“你呢?”我问枫。我有时觉得,他其实比坤更爱我。
“可能换个地方呆吧,往后你和坤两人过,我就不老在一旁叽叽歪歪了,呵……换个地方也好,免得憋死。”
我突然意识到一直以来,枫一直在告诉我我在干什么。而现在以后的生活,我似乎不需要什么人来让我保持清醒的头脑了,我正在开始沿着别人眼中的正常轨迹生活,叛逆也好,迷乱也好,都过去了。
枫总是那样清楚我的一切,清楚他对我的意义。
在这时候消失,我相信他的选择。

抱孙子的渴望替代了爸一切其它的愿望;妈的身型好转了很多,在这年纪,算不错的了。
我在想,我终于和别人一样成了“泼出去的水”了。

婚礼并不像我从小想象的那样有个牧师问我:你,**,愿意嫁给……吗?
一切都遵循爸妈的意思,中式的,请一大堆人吃喝一顿,闹个排场便是了。
坤好象显得比任何时候都开心,我从没见过他喝这么多酒。
“来,给你介绍,这……是我们计划部的总管,汤琦亘。”坤说。
这就是我丈夫的上司了,我告诉自己。
“你小子福气不错嘛,这么漂亮的太太藏这么久才给我们看啊……”那个大腹便便的男人说。

我想我听过这声音,只是想不起来了。
我怔怔地望着眼前这个男人,以前的香槟,跳跃的光线,玫瑰……突然堵塞在脑中。

汤,老汤。
那个在我十七岁时,夺去了我初吻的男人。

居然会在这样的场合见到他。
这个男人,我居然还会记得。
是的,我记得他就是用这样有磁性的声音说:“你的唇……像这玫瑰花瓣一样……”
过去生活的印记,其实一刀刀的刻在身上。只是除了我自己,没有人看见。
他——老汤,也不会。

“幸会,”我去握他伸出的手,“以后我们坤还蒙您多照顾点儿了。”
他的拇指还是那样习惯的在它接触到的皮肤上摩梭。
“哪里哪里。”他望着我的眼睛,痛苦地想回忆些什么,但显然做不到了。

三十六,他已经三十六岁;我只是他以同样方式接触过的无数女孩中的一个,七年前的那个小女孩,他当然不可能记起来了。尽管我是他的“小玫瑰”,他有太多的“小玫瑰”了。

我做到了。
我的过去,在别人那儿,不留痕迹。

坤什么都不知道。
或许他什么都知道,但却包容了一切。

我显然不爱他,也没有被他感动。
我想只是跑累了,需要一只随时都会在那儿的肩膀。
我爱过,玩过,跑过。
现在该开始过日子了,和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没有比坤更合适的人选了。

二十四岁,我必须学会和大街上那些不知道自己在忙忙碌碌干什么的人一样。开始所谓的生活。

这就是生活本身。
在它还没开始前,就注定该是这样了。
不管这之中,我选择了什么样的路。

我想我会成为高级白领。
应该——不出意外的话——像任何一个女人一样——有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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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23 23:42: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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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24 09:3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深刻,有意思,...^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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