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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0 10:3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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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会计制度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其它有关补充规定。
2.2会计年度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2.3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2.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资产于取得时按实际成本入账,其后发生的资产减值,按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处理。
2.5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本公司会计年度内涉及外币的经济业务,按发生当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中间价)折合为本位币记账。期末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均按期末市场汇价(中间价)折合本位币记账,由此产生的汇兑损益,属于日常经营活动的,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属于筹建期间发生的,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属于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6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2.7短期投资的核算方法
2.7.1本公司对购入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确认为短期投资。
2.7.2短期投资计价及收益确认方法:本公司短期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和相关费用)扣除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入账。处置短期投资时,按所收到的处置收入与短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
2.7.3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本公司对持有的短期投资期末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并按单项短期投资的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分别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已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后市价又回升,按回升增加的数额冲减已提取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2.8坏账核算方法
2.8.1本公司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
2.8.2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本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按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下同)期末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具体计提比例为:
账龄1年以内(含1年,以下类推)的,按应收款项合计金额的5%计提;
账龄1-2年的,按应收款项合计金额的10%计提;
账龄2-3年的,按应收款项合计金额的30%计提;
账龄3-4年的,按应收款项合计金额的50%计提;
账龄4-5年的,按应收款项合计金额的80%计提;
账龄5年以上的,按应收款项合计金额的100%计提。
如债务单位现金流量严重不足,资不抵债等原因导致短期内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对涉及关联交易和关联方的应收款项,按以上政策执行;
2.8.3坏账的确认标准:因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或有确凿证据证明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董事会批准作为坏账损失,冲销已提取的坏账准备。
2.9存货的核算方法
2.9.1存货分类:本公司存货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燃料、修理用备件、辅助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产成品等。
2.9.2存货盘存制度: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
2.9.3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本公司采用下列计价方式对存货进行会计核算:
①原料及主要材料、燃料、包装物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算,修理用备件、辅助材料按计划成本计价,月末调整材料成本差异;
②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或分次摊销方法;
③生产成本采用"逐步结转分步法"核算,成本项目包括直接材料、燃料、动力、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④产成品结转采用加权平均方法。
2.9.4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本公司于年度终了或中期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当存在以下情况之一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①市价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②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③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④因提供的产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⑤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本公司由于上述原因造成的存货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期末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原则,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当存在以下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将存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一次性予以核销:①已经霉烂变质的存货;②已经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③生产中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④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2.10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2.10.1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对外长期股权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的,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后的差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持有占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以上(含20%),或虽投资不足20%但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占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以下或虽投资达到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成本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合同未规定期限的,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2.10.2长期债权投资
长期债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附加费用以及支付的分期付息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后作为实际成本,实际成本与债券面值的差额作为溢价或折价在债券存续期内按直线法摊销。
2.10.3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对有市价的长期投资存在下列情形的,应计提减值准备:①市价持续2年低于账面价值;②该项投资暂停交易1年或1年以上;③被投资单位当年发生严重亏损;④被投资单位持续2年发生亏损;⑤被投资单位进行清理整顿、清算或出现其他不能持续经营的迹象。
对无市价的长期投资存在下列情形的,应计提减值准备:①影响被投资单位经营的政治或法律环境的变化;②被投资单位所供应的商品或提供的劳务因产品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③被投资单位所在行业的生产技术等发生重大变化,被投资单位已失去竞争力,从而导致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④有证据表明该项投资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公司对因上述情况导致长期投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且这种降低价值在可预见的未来期间内不可能恢复的,按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11固定资产及其折旧核算方法
2.11.1固定资产的标准:对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和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及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其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者也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2.11.2固定资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运输、安装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
2.11.3固定资产分类:本公司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和运输设备等大类。
2.11.4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方法:本公司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根据每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扣除预计净残值后按平均年限法计算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率为原值的3◇%,其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5-35年 2.71-6.47
通用设备 8-18年 5.28-12.13
专用设备 8-18年 5.28-12.13
运输设备 6-12年 7.92-16.17
其他 4-10年 9.50-24.25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按照该项固定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如果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该项固定资产的折旧率和折旧额的确定方法,按照固定资产价值恢复后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2.11.5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本公司在年度终了或中期时,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固定资产,全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具体为:
①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将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②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
③虽然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
④已遭毁损,以致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⑤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2.12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2.12.1在建工程计价方法: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专项借款利息及外币折算差额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或完工之前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计入当期财务费用。所建造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在办理竣工决算后,按决算价格调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2.12.2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如果有证据表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了减值,则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主要考虑因素如下:
①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
②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③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况。
2.13借款费用的核算方法
2.13.1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符合以下条件时,予以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
当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13.2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因专门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情况下,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该项资产的成本;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根据至当期末止购建固定资产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和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但利息和折价或溢价摊销的资本化金额不能超过当期专门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和折价或溢价的摊销金额。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和重大的专门借款的辅助费用按实际发生额予以资本化。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应当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14无形资产计价和摊销方法
2.14.1无形资产的计价
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计价;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
2.14.2无形资产摊销方法、摊销期限
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如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
①合同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
②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
③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二者之中较短者。
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
2.14.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公司于年末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无形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未来可收回金额的差额提取。
2.15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
2.15.1开办费摊销的方法: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在公司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计入管理费用;
2.15.2长期待摊费用摊销的方法: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租赁期限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限内平均摊销。
2.16收入确认方法
2.16.1销售商品
在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本公司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并且与销售该商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2.16.2提供劳务
在劳务已经提供,收到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收入实现。
2.16.3让渡资产使用权
发生的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确定,并同时满足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和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2.17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所得税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
2.18利润分配
本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按下列顺序分配:
①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②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
③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④分配普通股股利。
2.19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及编制方法
依据财政部财会字(1995)11号《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50%以上的,或虽投资不足50%,但有实质控制权的编制合并报表。如投资比例虽在50%以上,但公司未有实际控制权的,不编制合并报表。合并报表的编制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的会计报表以及其它有关资料为基础,对内部权益性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内部投资收益和子公司利润分配、母子公司间重大内部交易及资金往来予以抵销。
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如与本公司不一致,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将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调整。
少数股东权益的数额系根据本公司所属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去本公司所拥有的份额计算确定;少数股东本期损益根据本公司所属各子公司本年度内实现的损益扣除本公司投资收益后的余额计算确定。
附注3税项
本公司主要税种、税率列示如下:
税种 适用税率 备 注
增值税 17% 按应纳流转税税额的17%计缴;
资源税 2元/吨 按实际开采的石灰石每吨2元计缴;
营业税 5% 按应税收入的5%计缴;
城建税 7% 按应纳流转税税额的7%计缴;
教育费附加 3% 按应纳流转税税额的3%计缴;
所得税 33%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缴。
其他税款(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根据税法和当地税务局的相应规定计缴。
附注4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4.1货币资金
4.1.1分项列示:
项目 2006-12-31 2005-12-31
现金 3,233.29 5,903.07
银行存款 5,489,914.14 1,163,221.87
合计 5,493,147.43 1,169,124.94
4.2应收账款
4.2.1账龄分析
2006-12-31 2005-12-31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值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值
1年以内 66,478,257.50 34.51 3,323,912.88 63,154,344.62 33,358,652.07 12.93 1,667,935.15 31,690,716.92
1—年 25,852,680.60 13.42 2,585,268.06 23,267,412.54 123,705,125.36 47.97 12,370,512.54 111,334,612.82
2—年 92,487,363.61 48.00 27,746,209.08 64,741,154.53 62,915,570.83 24.39 18,874,671..25 44,040,899.58
3—年 997,914.52 0.52 498,957.26 498,957.26 31,027,187.08 12.03 15,513,593.54 15,513,593.54
4—年
5年以上 6,831,555.20 3.55 6,831,555.20 6,921,555.20 2.68 6,921,555.20
合计 192,647,771.43 100.00 40,985,902.48 151,661,868.95 257,928,090.54 100.00 55,348,267.68 202,579,822.86
4.2.2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其附属公司欠款明细详见附注5.2.4。
4.2.3应收账款欠款前五名的单位欠款金额合计为177,687,667.29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92.23%。
4.3其他应收款
4.3.1账龄分析
2006-12-31 2005-12-31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值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值
1年以内 7,035,169.46 94.09 351,758.47 6,683,410.99 31,342,429.17 54.56 1,567,121.46 29,775,307.71
1—年 - - 26,030,442.62 45.32 2,936,800.26 23,093,642.36
2—年 372,840 4.99 371,440 1,400
3—年 - - 60,000.00 0.10 30,000.00 30,000.00
4—年 60,000.00 0.80 48,000.00 12,000 3,000.00 0.01 2,400.00 600.00
5年以上 9,000.00 0.12 9,000.00 6,000.00 0.01 6,000.00
合计 7,477,009.46 100 780,198.47 6,696,810.99 57,441,871.79 100.00 4,542,321.72 52,899,550.07
4.3.2无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4.3.2其他应收账款欠款前五名金额合计为7,452,341.72元,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99.67%。
4.3.3本期较上期有较大幅度减少原因是控股股东牡丹江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土地使用权抵偿了对本公司的欠款。
4.4预付账款
4.4.1账龄分析
2006-12-31 2005-12-31
账 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95,492,637.00 96.55
年以内 10,351,250.00 75.55
1◇ 52,527.20 0.07
年 270,550.90 1.97
2◇ 270,550.90 0.27
年 742,128.92 5.42
3 3,080,052.24 3.11
年以上 2,337,933.12 17.06
98,895,767.34 100.00
合计 13,701,862.94 100.00
4.4.2无持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4.4.3本期预付煤等材料款导致期末余额增加。
4.5存货
4.5.1分项列示:
2006-12-31 2005-12-31
项目
金额 跌价准备 金额 跌价准备
原材料 73,594,506.72 11,573,367.86 67,388,284.93 6,039,320.88
材料成本差异 4,051,074.68 4,955,907.42
在产品 17,943,543.93 22,832,624.13
库存商品 27,253,368.22 5,860,129.74 2,878,145.96
合计 122,842,493.55 11,573,367.86 101,036,946.22 8,917,466.84
4.5.2本公司期末对各类存货成本进行检查,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提取了存货跌价准备。
4.6待摊费用
项目 2005-12-31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2006-12-31
财产保险 393,928.62 763,474.47 1,157,403.09
合计 393,928.62 763,474.47 1,157,403.09
4.7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4.7.1分项列示:
固定资产 2005-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06-12-31
值
房屋及建 388,301,695.87 547,528.00 387,754,167.87
物
通用设 490,382,417.77 490,298,387.77
129,170.00 213,200.00
专用设 101,158,159.57 101,236,423.57
78,264.00
运输设 27,203,737.68 24,931,678.68
2,272,059.00
合计 1,007,046,010.89 207,434.00 3,032,787.00 1,004,220,657.89
累计折
房屋及 125,056,597.70
12,684,035.84 91,026.19 137,649,607.35
筑
通用设 284,358,141.99
19,674,997.02 95,087.54 303,938,051.47
专用设 62,551,379.66 69,086,033.73
6,534,654.07
运输设 9,887,872.54 11,043,067.86
2,395,603.75 1,240,408.43
合计 481,853,991.89 41,289,290.68 1,426,522.16 521,716,760.41
固定资产 525,192,019.00 482,503,897.48
值
资产减值
备
房屋及建 18,988,533.59 18,988,533.59
物
机器设 30,719,464.64 30,719,464.64
合计 49,707,998.23 49,707,998.23
固定资产 475,484,020.77 432,795,899.25
额
4.7.2截止2006年12月31日,本公司固定资产原值中的80,936万元用于借款抵押。
4.8在建工程
2005-12-31 本期增加 本期转固数 其他减少数 2006-12-31 资金
工程名称
(资本化金额) (资本化金额) (资本化金额) (资本化金额) (资本化金额) 来源
在建工程原值
熟料库工程 10,950,521.40 40,000.00 10,990,521.40 自筹
合计 10,950,521.40 40,000.00 10,990,521.40
在建工程减值 0 0
在建工程净值 10,950,521.40 10,990,521.40
4.9无形资产
4.9.1分项列示:
剩余摊
项目 实际成本 2005-12-31 本期增加数 本期摊销数 2006-12-31
销年限
12年
3,504,048.72 43,508,605.72
矿山开采权 63,071,821.76 47,012,654.44
5个月
土地使用权 85,076,432.75 85,076,432.75 344,439.00 84,731,993.75 41年
合计 148,148,254.51 47,012,654.44 85,076,432.75 3,848,487.72 128,240,599.47
4.9.2矿山开采权系2001年用募集资金向牡丹江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的黄旗矿、庙岭矿的矿山开采权。
4.9.3土地使用权系2006年11月牡丹江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持有的土地使用权抵偿所欠本公司往来款形成的。交易价格为双方协议的评估价值。
4.10短期借款
4.10.1分项列示:
借款类别 2006-12-31 2005-12-31
抵押借款 230,154,116.96 233,800,000.00
信用借款 150,000.00 150,000.00
合计 230,304,116.96 233,950,000.00
4.10.2逾期借款明细列示如下:
贷款单位 贷款金额 利率 贷款资金用途 逾期原因 预计归还期限
工行牡丹江分行 82,500,000.00 7.56% 购买材料 资金紧张 未知
中行牡丹江分行 129,654,116.96 7.46% 购买材料 资金紧张 未知
合计 212,154,116.96 - - -
4.11应付款项
4.11.1分项列示:
项 目 2006-12-31 2005-12-31
应付账款 35,747,794.88 33,721,395.93
预收账款 12,447,757.90 14,963,239.26
其他应付款 20,522,334.14 7,320,434.12
合 计 68,717,886.92 56,005,069.31
4.11.2应付账款、预收账款期末余额中无对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其他应付款中对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其附属公司欠款明细详见附注5.2.6。
4.12应付股利
项目 2006-12-31 2005-12-31
社会法人股股东 79,000.00 79,000.00
内部职工股股东 1,654,029.72 1,665,981.72
合计 1,733,029.72 1,744,981.72
4.13应交税金
税种 实际税率 2006-12-31 2005-12-31
增值税 17% 19,769,382.87 10,824,720.85
城建税 7% 1,315,216.27 797,272.64
资源税 2元/吨 2,644,785.50 1,547,839.50
所得税 33% -1,164,540.35 -1,164,540.35
印花税 110,493.30 20,000.00
房产税 1,106,223.20 464,920.80
合计 23,781,560.79 12,490,213.44
4.14预提费用
税种 2006-12-31 2005-12-31 原因
利息 44,124,184.78 17,553,000.00 未支付
电费 5,461,497.15 未结算
其他 300,000.00 181,488.86 排污费等
合计 49,885,681.93 17,734,488.86
4.15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4.15.1分项列示:
借款类别 2006-12-31 2005-12-31
信用 16,500,000.00
担保 29,900,000.00 29,900,000.00
抵押 100,000,000.00 70,000,000.00
合计 129,900,000.00 116,400,000.00
4.15.2担保借款2,990万元系由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4.15.3逾期借款明细列示如下:
贷款单位 贷款金额 利率 贷款资金用途 逾期原因 预计归还期
工行牡丹江分行 29,900,000.00 7.56% 一号窑技术改造 资金紧张 未知
工行牡丹江分行 70,000,000.00 7.56% 一号窑技术改造 资金紧张 未知
合计 99,900,000.00 - - - -
4.16专项应付款
项目 2006-12-30 2005-12-31
散装水泥发展基金 3,330,000.00 3,000,000.00
合计 3,330,000.00 3,000,000.00
期末余额系黑龙江省散装水泥发展办公室为支持本公司散装水泥事业的发展,将本公司提取的散装水泥费拨付本公司使用而形成的。
4.17股本
数量单位:股
本年变动增减(+,-)
项 目 2005-12-31 配 送公积金发 2006-12-31
转让 小计
股 股 转股 行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124,909,500 124,909,500
其中:国家拥有股份 122,109,500 122,109,500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2,800,000 2,800,000
外资法人持有股份
其他
2、募集法人股 3,575,000 3,575,000
3、内部职工股
4、优先股或其他
其中:转配股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128,484,500 128,484,500
二、已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101,515,500 101,515,5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已流通股份合计 101,515,500 101,515,500
三、股份总数 230,000,000 230,000,000
股权的质押与冻结情况见附注6。
4.18资本公积
项目 2005-12-31 本期增加数 本期减少数 2006-12-31
股本溢价 272,098,983.39 272,098,983.39
贷款豁免 2,200,000.00 2,200,000.00
专项补助 11,000,000.00 11,000,000.00
其他 5,345,000.00 1,060,000.00 6,405,000.00
合计 290,643,983.39 1,060,000.00 291,703,983.39
资本公积增加的原因是债务被豁免。
4.19盈余公积
项 目 2005-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06-12-31
法定公积金 32,713,955.36 16,356,977.66 49,070,933.02
法定公益金 16,356,977.66 16,356,977.66
合 计 49,070,933.02 49,070,933.02
法定公益金减少原因是:根据财政部财企【2006】67号“关于《公司法》施行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要求调入法定盈余公积金。
4.20未分配利润
项目 2006-12-31 2005-12-31
期初未分配利润 -150,282,632.70 -16,124,114.43
加:本年净利润 9,105,632.28 -134,158,518.27
减: (1)提取盈余公积
(2)应付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 -141,177,000.42 -150,282,632.70
4.21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4.21.1按业务类别列示如下:
2006年度 2005年度
项目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毛利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毛利
水泥销售 147,028,226.65 143,577,485.39 3,450,741.26 225,373,589.18 213,256,073.08 12,117,516.10
熟料销售 16,173,788.08 18,847,352.41 -2,673,564.33 5,666,621.80 7,222,577.06 -1,555,955.26
电力销售 15,208,743.58 31,925,307.85 -16,716,564.27 13,852,769.24 35,218,205.69 -21,365,436.45
合计 178,410,758.31 194,350,145.65 -15,939,387.34 244,892,980.22 255,696,855.83 -10,803,875.61
4.21.2本公司对前5名客户销售产品的收入总额为109,414,744.71元,占全部销售收入的61.33%。
4.22其他业务利润
2006年度 2005年度
项 目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支出 其他业务利润 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 其他业务利润
推垫费 655,672.00 668,427.03 -12,755.03 5,008,297.01 35,935.90 4,972,361.11
材料销售 13,208,156.74 13,188,255.87 19,900.87 16,695,545.84 17,103,170.83 -407,624.99
合计 13,863,828.74 13,856,682.90 7,145.84 21,703,842.85 17,139,106.73 4,564,736.12
4.23财务费用
项 目 2006年度 2005年度
利息支出 27,714,512.42 24,755,149.69
减:利息收入 7,735.89 56,826.57
手续费支出 445,828.54 196,017.20
合 计 28,152,605.07 24,894,340.32
财务费用较上年增加主要原因是逾期借款增加,从而导致利息支出增加。
4.24补贴收入
项 目 2006年度 2005年度
政府补贴 95,000,000.00
增值税返还 7,029,730.75
增值税减免 2,269.23 5,807.70
合 计 95,002,269.23 7,035,538.45
政府补贴95,000,000元,为牡丹江市政府给予公司的财政补贴。
4.25营业外收入
项 目 2006年度 2005年度
保险赔偿 192,054.00
处置固定资产收益 1,308,817.42 267,011.55
其他 7,901.10 128,135.43
合 计 1,508,772.52 395,146.98
4.26营业外支出
项 目 2006年度 2005年度
处置固定资产损失 425,052.01 568,168.68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8,198,817.48
其 他 711,341.90 92,999.64
合 计 1,136,393.91 18,859,985.80
4.27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2006年度
政府补贴 95,000,000.00
电费 976,333.09
其他 421,064.67
合计 96,397,397.76
4.28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2006年度
垫付运费 7,605,846.24
集团借款 9,475,174.29
差旅费 446,209.95
审计费 350,000.00
排污费 130,000.00
修理费 297,326.66
咨询费 190,000.00
印刷费 122,450.00
其他 2,440,028.51
合计 21,057,035.65
附注5关联方关系及关联方交易:
5.1关联方关系
5.1.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企业名称 关系 主营业务 经济性质或类型 法人代表 注册地
牡丹江水泥集团 特种水泥、经销建
母公司 国有独资 李红旗 牡丹江市温春镇
有限责任公司 材产品、机械制造
5.1.2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企业名称 2005-12-31 本年增加数 本年减少数 2006-12-31
牡丹江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340万元 15,340万元
5.1.3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企业名称 2005-12-31 比例(%)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06-12-31 比例(%)
牡丹江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22,109,500 53.09% 2,230,333 119,879,167 52.12%
5.1.4不存在控制关系但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
公司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牡丹江水泥集团物资经贸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公司
牡丹江水泥集团销售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公司
5.2关联方交易:
5.2.1对关联方的产品销售
2006年度 2005年度
关联公司名称 摘要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牡丹江水泥集团物资经贸公司 销售水泥 269,647.01 0.11
牡丹江水泥集团销售公司 销售水泥 49,289,889.40 27.63 48,015,143.23 19.61
合计 49,289,889.40 27.63 48,284,790.24 19.72
5.2.2对关联方的采购及接受劳务
关联公司名称 摘要 2006年度 2005年度
牡丹江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劳务费 1,027,095.85 3,140,012.09
牡丹江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机电配件 855,081.90 3,738,406.61
合计 1,882,177.75 6,878,418.70
5.2.3与关联方之间的以资抵债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牡丹江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占用公司资金的议案》。
本公司控股股东牡丹江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无力以现金方式偿还非经营性占用的本公司资金,本公司董事会同意牡丹江水泥集团以工业用地的使用权抵偿占用资金。双方以牡丹江市博源地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牡博地【2006】估字第033号)确认的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80,986,609元为交易价格。
以上交易经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06年11月完成交易过户手续。
5.2.4关联方应收账款余额
关联公司 2006-12-31 2005-12-31
牡丹江水泥集团销售公司 167,071,076.07 213,098,433.44
牡丹江水泥集团物资经贸公司 5,654,077.86
合计 167,071,076.07 218,752,511.30
5.2.5关联方其他应收款余额
关联公司 2006-12-31 2005-12-31
牡丹江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6,954,999.41
5.2.6关联方其他应付款余额
关联公司 2006-12-31 2005-12-31
牡丹江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90,795.84
5.2.7定价政策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公司参照市场交易价格,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与母公司签订了《相互提供产品与服务综合协议》,以指导和规范关联方交易行为。
附注6重大事项
6.1控股股东股权被冻结
2006年10月17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06司冻416号),本公司控股股东牡丹江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中的64,759,526股股权(占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数的54.02%,占公司总股数的28.16%)由于为桦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哈尔滨分行汇通支行贷款1.2亿元提供担保而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冻结,冻结期自2006年10月17日起至2007年4月16日止。
6.2控股股东股权质押
2006年6月15日,牡丹江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牡丹江水泥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3,000万股质押给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述质押已于2006年9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为2006年9月21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为止。
2006年10月24日,牡丹江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牡丹江水泥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2310万股质押给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述质押已于2006年12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为2006年12月15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为止。
6.3本公司被托管
由于本公司经营状况不良,牡丹江市人民政府成立托管组并于2006年12月13日进驻公司进行托管。
附注7期后事项
7.1控股股东股权转让
7.1.1 2007年1月9日牡丹江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股权55,119,64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3.97%(其中5,310万股已质押给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被依法公开拍卖,由浙江卧龙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每股0.43元,共计23,701,445.63元竞得。
7.1.2 2007年1月22日,本公司控股股东牡丹江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与牡丹江市新利装饰材料经销有限责任公司和牡丹江市华源水暖器材经销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份3,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30%)转让给牡丹江市新利装饰材料经销有限责任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份5,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17%)转让给牡丹江市华源水暖器材经销有限公司。
7.1.3 2007年1月26日,牡丹江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卧龙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转让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6,759,526股国有法人股之股权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份56,759,52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4.68%)转让给浙江卧龙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上转让股权尚未办理过户手续。
7.2资产置换与非公开发行新股及股权分置改革
经本公司2007年1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批准,本公司拟以本公司全部资产与负债同浙江卧龙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合法拥有的全部资产与负债进行资产置换。
本次资产置换中置出资产与置入资产之间的差额,作为本公司向浙江卧龙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的对价以及作为对本公司的债权。其中:置出资产与置入资产之间的价格差额的不超过25,700万元作为浙江卧龙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认购本公司新增不超过10,000万股份的对价,其余差额作为本公司对浙江卧龙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负债。
2007年1月26日,本公司与浙江卧龙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资产置换协议》。
2007年2月14日召开的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与浙江卧龙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重大资产置换及本公司拟用非公开发行新股的方式支付资产置换差价的议案。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于2007年1月5日启动。股权分置改革将与重大资产重组相结合,采用重大资产置换和送股的组合方式安排对价:
本公司除进行重大资产置换外,由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股权分置、重大资产重组和非公开发行股份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送0.5股,非流通股股东共计送出5,075,775股股份。
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有关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通过股权转让获得控制权的潜在控股股东浙江卧龙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一)一旦受让股权成功,将履行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支付义务;
(二)其所持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三)对于未取得联系或未明确表示同意参与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的非流通股股东,其将先行代为垫付该部分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所需执行的对价安排。
以上资产置换与非公开发行新股及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资料已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
附注8 截至本会计报表批准日,无影响本公司会计报表阅读和理解的其他期后事项、重大承诺事项及或有事项。
附注9利润表附表
9.1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全面摊薄(%)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报告期利润
2006 2005 2006 2005 2006 2005 2006 2005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3.88 -3.05 -3.93 -2.65 -0.073 -0.056 -0.073 -0.056
主营业务利润
-20.08 -29.26 -20.35 -25.38 -0.375 -0.534 -0.375 -0.534
营业利润
2.12 -31.99 2.15 -27.74 0.040 -0.583 0.040 -0.583
净利润
-24.97 -31.95 -25.30 -27.71 -0.466 -0.583 -0.466 -0.5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9.2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明细项目 金额
扣除公司日常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计提
的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各项营业外收支净额
372,378.61
收取的政府补贴
95,000,000.00
冲回的减值准备 21,002,634.41
合计 116,375,013.02
所得税的影响金额
-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 116,375,013.02
十二、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载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亲笔签名的年度报告正本。
董事长:李红旗
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3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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