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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类原创】] 现代汉语时态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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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 23: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句子的时相结构主要由谓语动词的词汇意义决定,体现句子纯命题意义的内在时间特性,如动词有持续动词、瞬间动词的区别(“看”是可持续动词,可说“他看着我”;“递”是瞬间动词),形容词有动态、静态之别,如“红”是动态形容词,可说“花红了”,“伟大”是静态形容词,不能带体标记)。时制结构表现为时间发生时间同说话时间或另一参照时间的相对关系,时态结构表示事件处于某一阶段的状态。“态”表示句子所表达的事件在变化过程中所处的阶段或状态。(动作行为所处的不同变化状态阶段)
Speech time
Event time
Reference time
ST与ET的关系体现为“时”
ET与RT的关系体现为“态”
He has been here since 1960.
今天他吃了两个苹果了,还想吃第三个。
?今天他吃了两个苹果,还想吃第三个。
第二个“了”表变化,事态有了变化,他已处在“吃了两个苹果”以后的新的变化阶段中了,因此还可能吃第三个。
(1)  起始态—“起来”,动作行为或状态的变化已经开始,并含有正在进行并将继续进行下去的意念。他们唱起歌来。
未必正在进行或继续下去,如“他走起路来谁都赶不上”,这是假设的动作行为开始。
(2)  进行态—“正、正在”,表动作行为或变化处在进行之中。
别看现在正下雪,可气候却是在一天天的变暖和。
我们一直在等他。“在”可与“又”、“一直”等副词连用,“正、正在”不行。
(3)  持续态—“着”
他在穿大衣。    他正在挂画儿。
他穿着大衣。    墙上挂着画儿。→把画挂在墙上。附着动词
他正穿着大衣。   他正在挂着画儿呢。
动作本身的持续,如“站着”,瞬间性动作的反复,如“眨着眼”,动作行为结束后,结果和影响状态的持续,“桌上放着一本书”。“死、塌、垮、炸、断、摔、毕业、看见、出发、闭幕、得到”等瞬间动作多不能带“着”。
(4)  继续态—下去
人们热烈地讨论着。
休息半小时后,会议再开下去。
不能反复进行的瞬间动词,不具有上述四“态”(看见,死)
(5)  完成态
只要ET先于RT,就可用完成态。
这本书我去年看了一遍,今年又看了一遍,我准备看了第三遍以后,写篇评论文章。
第一个了,ET=去年年底 第二个了,ET=今年年底  第三个了,ET=写评论文章时
句法限制:不能出现在内嵌(embedded)的主谓短语前,*他答应了明天来。
语义因素是动作行为在某一时点前完成,点明终点,不涉及起点。
完句问题:他吃了饭… 他在北京饭店吃了饭。
(6)  变化态
变化态表一种新状态的开始,点明起点,与完成态连用,表动作行为完成的终点与新状态起点(变化新阶段)的重合。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
飞机飞过了上海了。

a.  动词本身含内在的完成义,如“到”,动补结构“考上、走到”等,整个过程结束。
他到了上海了=他到上海了。句尾“了”表变化,但动作行为告一段落。
b.  动词本身含动作行为一阶段结束而整个过程未结束之义,如“飞机飞过了上海了”,后一个“了”表动作在新阶段中继续进行。
c.  两种可能,如“这本书看了三天了”。
(7)  经历态
在某一时间范围内动作行为变化已发生,主体已有了某种经历
我要是到过北京,就知道天坛是什么样子了。
与“了”的区别?
我吃过饭了。
我吃了饭了。
他老了。*他老过。“老”只能是变化的终点。可以“年轻”后为视角,无法站到“老”的后面,“年轻”和“老”是年龄变化的两端。知道过?“知道”其实蕴涵了从“不知道”到“知道”的变化过程,而逆向变化过程则不行。“过”要求词语所指对象的终结点必须是动态的,即能继续变化发展。“平凡(了、过)”不合语法,原因在于平凡是性质形容词,不蕴涵变化义。“他去了北京”与“他去过北京”的区别:前者着眼于动作“去”的完成,可能他在路上,也可能在北京。在与瞬间动词搭配时,“了”指瞬间动作的完成,“过”指整个事件的终结。
(8)  无标记的“经常态”
他每天早上喝一杯牛奶。
有些动词不表示行为动作变化的意义,一般不带体标记。如“是、在、像、姓、认为、以为、希望、使得”等,分类动词、某些心理动词、使役动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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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 23:37:12 | 显示全部楼层
语法就是这样把学外语的人搞晕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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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 23:43:1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楼woi552007-03-01 23:37发表的“”:
语法就是这样把学外语的人搞晕菜的。

你晕菜了好几轮,俺还陷在第一轮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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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1 23:45:32 | 显示全部楼层
语法的问题,其实以该语言为母语的人往往也说不清楚,但具备内在的语法能力,一般不会出现语法错误。比如我们都知道什么时候该用“了”,什么时候不该用“了”,但是要说出“了”的意义到底有几种,每一种在什么情况下用,什么时候不用不合语法,什么时候用了又不合语法,就有相当难度了。这里只是按照《现代汉语》课程的难度,把最基本的一些问题谈出来。
语法研究的主要的应用价值还在第二语言教学和计算机信息处理方面。当然,理论上认识语法规律也很有价值。比如说理解时态意义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人脑是如何认知时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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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 23:53:2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上的说明。俺就是苦恼:学得的,似乎总是赶不上习得的那般可以用来进行流利地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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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1 23:56:28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在第二语言学习中,一开始要记语法规则,仿照规则造句子。我们学英文,老外学中文,概莫能外。而到了语言学习的最高阶段——完全掌握目的语的时候,其实说话的时候脑子里根本不想任何语法规则。这或许就是语言学习中的“得意忘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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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 00:0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5楼slough982007-03-01 23:56发表的“”:
是啊,在第二语言学习中,一开始要记语法规则,仿照规则造句子。我们学英文,老外学中文,概莫能外。而到了语言学习的最高阶段——完全掌握目的语的时候,其实说话的时候脑子里根本不想任何语法规则。这或许就是语言学习中的“得意忘言”吧。
可是,通过“一开始要记语法规则”,真的能够最终到达“语言学习的最高阶段——完全掌握目的语”么?或许从语法学起的路,本身就有问题?

当然,这个问题要区分学习外语的不同目的。我说的是把能用第二语言无障碍地与以该语言为母语的人进行交流当作学习目标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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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 10:33: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开始要记语法规则”只是一个必要条件,绝对不是达到完全掌握目的语阶段的充分条件,但是这个必要条件对于第二语言学习者都是必须经过的。比如汉语没有复数的形态变化,那我们学英语时就必须要记名词-s,-es的规则,还有不规则的变化,俄语名词有阴性、阳性、中性三种性范畴,学的时候就要知道每一类包括哪些名词。对语法教学的诸多质疑,都无法取消语法教学的作用,其实现在大家讨论更多的,还是语法具体到底应该教哪些内容,语法点的先后编排怎么样,以及如何教(传统方法,结构主义方法、功能主义方法等)。至于说要完全掌握目的语,那其中涉及的因素就非常多了,绝不仅仅是个语法教学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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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 17:58:0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5楼slough982007-03-01 23:56发表的“”:
是啊,在第二语言学习中,一开始要记语法规则,仿照规则造句子。我们学英文,老外学中文,概莫能外。而到了语言学习的最高阶段——完全掌握目的语的时候,其实说话的时候脑子里根本不想任何语法规则。这或许就是语言学习中的“得意忘言”吧。

“在第二语言学习中,一开始要记语法规则,仿照规则造句子。”这个可能得看看学习者的年龄以及学习环境,可能不一定都是一开始要记住语法规则的,比如,儿童学习语言,无论是否为第而语言,都很少去记住语法规则的,而成年人则不然,需要记了。之所以如此,与学习语言的最佳年龄有关。

另外,学习环境也很关键。身边如果有很多的说第2语言的人,而且有声媒体随处可见可用可闻,则学起来很容易。这种情况大家可以观察一下来中国工作多年的老外,如果他有意识想学习汉语,则2-3年时间,讲起汉语就可以呼噜呼噜的啦,但是还是有洋腔洋调的。那个常常在中国电视或广告中出现的加拿大人大山,咬字肯定比很多准,但是我们听起来,还是觉得其腔调与我族的不同。虽然俺的母语并非普通话,讲汉语也有地瓜腔调,但是,嘿嘿,大伙儿还是会觉得俺是华人。

换言之,学习语言是否要记住语法规则,是否会得意妄言,可能得看学习环境和学习年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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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 18: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第二语言是从习得顺序而言的,对处于语言最佳学习阶段的儿童来说,如果同时习得两种语言,其实是无所谓第一语言和第二语言的,因为实质上在儿童时期就获得双语能力的人是往往同时习得两种语言的。所以一般来说,第二语言学习就是指过了最佳语言学习阶段的语言学习者在已掌握一门语言的情况下,对另一门语言的学习。
如果儿童过了最佳语言学习阶段,其学习外语的规律其实和成年人学外语差不多,就比如从小学开始学外语,还得专门学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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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 21:39:49 | 显示全部楼层
英语单词总是无情的将我遗忘,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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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 22: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9楼slough982007-03-02 18:17发表的“”:
第一、第二语言是从习得顺序而言的,对处于语言最佳学习阶段的儿童来说,如果同时习得两种语言,其实是无所谓第一语言和第二语言的,因为实质上在儿童时期就获得双语能力的人是往往同时习得两种语言的。所以一般来说,第二语言学习就是指过了最佳语言学习阶段的语言学习者在已掌握一门语言的情况下,对另一门语言的学习。
如果儿童过了最佳语言学习阶段,其学习外语的规律其实和成年人学外语差不多,就比如从小学开始学外语,还得专门学语法。

slough98兄强调的这个概念对二语习得教学很重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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