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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严禁银行"嫌贫爱富" 不得歧视小储户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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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7 22: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针对商业银行的“嫌贫爱富”的倾向,央行有关方面负责人昨天明确表示,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开户银行,但银行不得歧视和选择客户。同时,商业银行不得采取对小企业开立账户设定最低金额标准的做法。央行强调,将严格查处和纠正中外资银行对单位和个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中设置门槛和歧视性规定。

银行不得选择客户

出于商业利益的考虑,商业银行目前对客户的选择正流露出越来越多“嫌贫爱富”的倾向,在趋之若鹜于“私人银行”等高端客户业务的同时,却正在“边缘化”小储户的相关业务。在各商业银行已普遍对一些小储户征收账户管理费之际,有商业银行近期公开表示,银行开户遵循双向选择的方式,存款人可以选择开户银行,银行也可选择客户。

对此,央行昨天明确表示,银行账户服务是银行的基本业务,是提供其他各类金融服务的基础。是银行向客户提供的最基本的金融服务,“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开户银行,但银行不得歧视和选择客户”,保障各类经济主体能够平等地享受最基本的金融服务。

“银行不得在制度规定之外为客户开立结算账户设定其他限制性条件或歧视性规定”,央行强调,银行在受理客户开立结算账户的申请时,应根据账户管理制度规定的条件审核存款人的开户资格,不得对开立结算账户这一基础性金融服务的服务对象进行排他性选择。

不得对小企业开户设限

不仅不能“选择和歧视”小储户,央行也明确反对了商业银行拒绝为小企业为其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行为。

央行称,现行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开立账户并没有最低金额方面的限制。为支持各类经济主体的发展,现行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并未对企业开立账户设定最低金额标准。

央行指出,社会各方面应当为中小企业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但“实践中,个别商业银行出于自身商业利益的考虑,采取对企业开立账户设定最低金额标准的做法,违反了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的规定”。央行认为,此举影响了小企业正常的资金结算,损害了小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合法权益,与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致力于为各类经济主体的发展营造公平支付服务环境的宗旨相悖。

在反对严禁银行选择小客户的同时,央行也提醒各银行要进一步严控洗钱。央行称,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强调了“了解你的客户”原则,银行应落实存款实名制的审核责任,对存款人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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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7 22:4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句话形容银行比较合适:落雨收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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