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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交流】] 被花盆弄了一下,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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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3 13:5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几天前,从小区的一幢房子过,一个塑料盆从天而降.

幸好没打到头,打到肩膀.

抬头看去,所有窗子都是紧闭的.

看医生花了我几十元.

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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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3 14:41:42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把那个塑料盆捡起来,要高兴,因为你没被砸死,还获得了第一手物证。
其次,拿着他找物业。让他们解决或赔偿。
如果物业不管,你就把楼上的通通列为被告,向你所在的法院起诉。这样,那些人会说自己没扔,就由他们举证。适格的被告就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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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25 23:38:2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啊.物业出面开会,没人承认,是不是该上法院等等看,主要是怕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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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6 01: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物业不管,你就把楼上的通通列为被告,向你所在的法院起诉。

哈哈,北京已经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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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7 10:42: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不属于共同危险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是所有行为人都实施了置人于危险境地的行为,但不知是由谁实施的,而由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行为。在这里,花盆坠落只可能是一户住户,所以告所有住户是不合理的。所以最好是让物业配合,找到该花盆的所有者。不然,这个案件法院很难判。再说这个花盆坠落是高空抛物还是搁置物、悬挂物都没弄清,就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让所有住户举证这个花盆不是属于自己的很难。法院也不一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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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7 23:25:4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楼hufucopy2006-12-25 23:38发表的“”:
谢谢啊.物业出面开会,没人承认,是不是该上法院等等看,主要是怕麻烦.
呵呵,你怕麻烦,估计法院会更怕麻烦,诉讼成本太高。估计法院会主动给你几十元,让你撤诉,这种可能性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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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5 09:3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唉,几十块钱,你花在诉讼上的钱也不止这些。还不算你浪费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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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5 10:2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看你要考虑的是啥啦。
如果是为了“背时”,要出口恶气,那就准备一些RMB和TIME以及耐心啥的,按照上述同学说的办,基本可。这样的案子我看过分析,是成立滴。

如果你考虑的是“机会成本”,那就算了,足可以用“岁岁平安”啥的安慰一下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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