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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罗伯-格里耶《在迷宫里》:真确描写的不确定效果-为挣够财富以换购车明大侠的Pi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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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 17:3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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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确描写的不确定效果

在罗伯-格里耶小说中,描写是最重要的叙事元素。早期《橡皮》、《窥视者》、《嫉妒》三篇小说因充满对“物”的冷静、细微描写,而给人以 “极端客观主义”的印象。从《在迷宫里》起,罗伯-格里耶小说的不确定的魅力开始明显起来,不过,这种奇特魅力仍是由他独特的冷静、细微描写建立起来的。
在罗伯-格里耶小说中,描写的地位和使命已经完全彻底地变了。传统意义的小说或者叙事作品是以人物形象、故事情节为核心的。这类作品遵循的是一种时间逻辑,在开端、发展、高潮、结局的结构中完成,作品是运动的、发展的,叙述是小说的主体。而在罗伯-格里耶小说中,描写涵盖了叙述。从叙事节奏来看,在叙述中,故事时间大于阅读时间,速度较快;在描写中,阅读时间和故事时间基本一致,具有戏剧般的现场感。在很大程度上,罗伯-格里耶小说呈现的是一幅幅静态画面,使得小说叙事节奏沉稳下来、甚至停下来,小说的空间性得到充分地展示。《在迷宫里》也同样如此。它几乎没有什么情节,一个士兵在大雪中来到一座城市,要将一个纸盒交给某人。他在这座建筑雷同如同迷宫的城市中游荡,最终也没能将任务完成,那个须臾不可离身的纸盒里也没有什么重要东西。习惯于传统小说的读者的一切阅读期待都会落空。小说的主体即是各种场景的描写,对物的描写仍延续了罗伯-格里耶的一贯风格,如对铸铁灯柱的描写,对桌子上灰尘的描写等,用一些表示度量、定位、限定的词,精确、冷静地呈现物的视觉表象。
传统意义上的小说并不缺少的细致的描写。如巴尔扎克小说中对房屋、家具、服装、容貌、体态等都有着长篇的描写。这种描写的重要性表现在,它为故事的发展提供背景,增强人物的可信性,为人物确定行动的框架。它附属于人物,并与人物具有一定的同一性,体现人的性格、地位、甚至命运,因而,描写所承担的任务,就是为人物的活动、为情节发展确定一个稳定的环境。而罗伯-格里耶小说不再提供的唯一的、稳固的描写。《在迷宫里》中,他的描写是精确、细致的,也是反复的,正是在反复的描写中,产生了时间、空间的错乱,人物的错乱。每个单独的片段都精确、清晰,但从总体上看又是模糊不清的。反复出现的描写段落似乎是同一个场景,但又有明显的矛盾,最终而飘浮不定。因此,总体上不能营构出真实的幻象,反而呈现出某种困惑。小说开头第一段就呈现出这种效果:“现在,我独自一人呆在屋里,不受风雨的侵袭。外面下着雨,有人正在雨中赶路,低着头,一只手遮住眼睛,看着前面,只看到前面几公尺远的地方,看到潮湿的几公尺沥青路面。外面很冷,风在光秃秃的黑色的树林中间刮着,风在树叶间刮着,摇晃着将整个枝桠一起刮走,摇晃着,摇晃着,摇晃的树影投向在白色灰墙上。外面阳光灿烂,没有一棵树,哪怕一棵小树,也都没有一点树荫。有人在大太阳底下赶路,用一只手遮住眼睛,看着前面,只看到前面几公尺远的地方,看到几公尺布满灰尘的沥青路面。风在路上画出平行的、叉形的以及螺旋形的图案。” 第一段中译本有六句,第二句、第三句、及第四至六句分别是对外面场景的描写。第二句的“雨”与第三句的“风”和“冷”并不冲突,也和第一句一致,可视为“我”的所见。但读到第四句以后,一切都变了。“阳光”和前面的“雨”明显矛盾,而行路人的动作又同第二句一样。两句中必有一假。然而小说并没有肯定或否定哪一句,这种矛盾使整个段落都动荡起来,对没有任何特征的叙述者“我”也产生了怀疑。这种怀疑与不确定感不会像通常小说里的悬念,最终得到合理的解释,而是一直悬浮在那里。这个段落似乎是这部小说结构方式的一个缩影,小说的大部分描写都是这样,类似的人物、场景反复出现,却又相互矛盾,相互拆解,最终所有的描写都是悬浮起来的、非确定的。这种不确定一点点地堆积起来,最后当我们合上小说,我们会发现,它没有给我们任何稳固的东西,各种可能性复杂地堆积在一起,带给我们一种别样的感受。打个比方来说,读传统小说就像走进一个暗屋子,我们首先适应一下室内的光线,熟悉了地形之后,我们就可以向前走去。而读罗伯-格里耶小说则不同。屋子里光线不是确定的,而是忽明忽暗的。我们还没能适应一种光线,另一种光线又出现了,屋内的景象、地形也不断变化,我们只能在原地注视变幻的场景,无法前行,然而,在不知不觉间,我们已经处身于屋子外面——小说已经结束。
罗伯-格里耶小说中经常出现一些对图像的细致描绘,如照片、绘画,海报、明信片等。这些图像不仅仅作为一种“物”存在,也不是人物性格、心理的象征或表现,它们经常在不知不觉间直接侵入叙事。某幅图象在描述过程突然间活动起来,而某个场景也会在描述过程中静止为一幅图象,本应属于图像世界的场景、人物同叙事层面的场景、人物混同起来,使叙事层面的真实也虚幻起来。《在迷宫里》描写了一幅名为《莱曾费尔兹的失败》的黑白木刻画,这幅上一世纪的作品表现的是一家酒吧里的场景,双手撑着柜台边的老板,热烈讨论并挥舞着手臂的市民,跪坐在双腿上的孩子,以及坐在边上的三个士兵等等。这幅画先是作为装饰物被细细描绘,后来“活”了起来,同“画框”以外的叙事事实重合起来。士兵处身于类似的咖啡馆,遇到了类似情境,甚至成为三位士兵中的一个,且在莱曾费尔兹一役战败才受托来送纸盒的。由于小说的描写也近似于静态画面,因此在画面描绘与场景描绘之间的界限并不分明,小说在则不经意间游移于图像层面与叙述层面,但二者之间存在着时间和空间的错位,也有真实与虚构的界限,这种混同加重了小说不确定的奇幻效果。
正如题目所示,那座街道相似、建筑雷同的城市对于士兵就像一座迷宫,他一直感到周围环境一直外在于自己,对他构成威胁。因此,他才会将事物仔细打量。那些由反复的细致描写营构的不确定效果,不仅给读者带来了阅读的快感,也使读者更体会到士兵的迷宫感,从而反观自身的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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