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超星 读书 找书
查看: 1440|回复: 3

[【文史类原创】] 文人之妒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10-2 22:38: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妒忌是人类的痼疾,一旦染上,如同鼠疫霍乱一样迅速蔓延,在医学不发达的时代,无良药可治,没有自制力的人只有纷纷牺牲,可惜的是很多人不知道是身染何种疾病,浑珲噩噩做了地狱的死鬼。人类存在一天,妒忌就会如影相随,赶也赶不走。

   人类的妒忌可谓是花样百出,类型繁多。可以妒忌才貌,也可以妒忌权位。西施天姿国色倾国倾城就有东施效颦,虽做得不伦不类倒也满足了屑小无法见光的心理;纶巾洒脱的周瑜虽娶得曹操也深情垂涎写诗吟诵的小乔,却对诸葛亮的盖世才华妒忌得食不甘味,夜不寝席,呕心沥血也无法超越,偏碰上个同样不服输的诸葛亮,周瑜只好哀叹:既生瑜,何生亮!呜呼哀哉。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张居正,生前享尽荣华富贵,叫上名字的伺妾就有七八个,个个羞花闭月的,张居正每日要靠吃海狗的肾补充荷尔蒙,北京的大冬天光头上朝,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当日时张居正官大位高,无人敢言声,但私地下妒忌声翁嗡,等张居正伸腿归天,散了的猢狲们举起了祭刀,可怜张氏一门皆被活活饿死。妒忌者,不得志者均在这场盛宴中找到了自己的心理平衡点。



   妒忌是人之通病,上至皇帝贵族高官,下至贩夫走卒,皆可以为屑小之事妒忌,有所区别的是草民的妒忌往往不关国家命运,只是饭后乡野市井的笑谈。倘高官再有些文化,掌握了居高临下的话语权,妒忌起来就不是简单的谈资了,有的时候可以把一个好端端的国家葬送,使无数生灵涂炭。



    战国时代的某一天,不知道天气如何,也许是晴天,也许是阴天,韩国贵族韩非子蹒跚在去秦国的路上。我这个后来人替他高兴:秦国主公嬴政是个识才的主儿,正为统一天下招揽人才,拥有贵族气质的韩非子满腹经纶,王道治国之术天下闻名,可谓是马逢伯乐,将遇良才。何况韩非子还有一个一起在荀卿门下学习纵横之术的同窗李斯呢?去虎狼之地,还有熟悉的同学在哪里等待自己,何其荣幸啊!韩非子虽心情阴霾,但想起这些不觉心宽了许多,步子也不由得轻松了。



    走入秦国阴森高耸的宫门,韩非子不仅打了个寒战,不知道这恐惧来自何方。高坐庙堂的嬴政散发着鬼魅的微笑,期待韩非子的驭民驭国之术。,急切的心情不容韩非子歇息。可嬴政没有想到的是,书呆子气十足的韩非子,不会是自己最好的合作者,竟然是为了韩国的生存来游说的,嬴政的脸阴了下来。韩非子却似乎没有注意嬴政的反应,虽然结巴,还是断断续续把韩国的存在与秦国的唇齿关系,演绎得头头是道。嬴政似乎也忽略了一个根本问题:虽然自己在群雄中是老大的位置,但却无法让一个有骨头的人马下称臣。嬴政开始怀疑:自己费尽心机网络的到底是人才?还是埋在身边的一颗定时炸弹?韩非子被束之高阁了,不为我所用,更不能为别人所用。



  韩非子在嬴政心中还是有一份眷恋,期待韩非子在闭门中改弦更张,尽快把帝王御人御国之术传授给自己。韩非子也在嬴政的牢狱中,做望门倚。


   韩非子的同学李斯出场了。两人一起在荀子老师的门下镀金,那时候天总是很蓝,日子总过得太慢,两个人曾耳鬓厮磨,彼此了解,李斯虽做了高官,多少年来无人无人撼动,可李斯骨子里却以为不如韩非子,想起当年,虽头悬梁,但总因禀赋不济,在旬卿门下,总排名第二。时隔多年各为其主,不知道韩非子又有了什么长进,倘被嬴政相中,岂不是给自己设置了绊脚石。李斯想来想去,有了主意。


    李斯上书了。李斯不愧是文人中的佼佼者,写字上书总会切中要害,击中软肋,打你的三寸。李斯言曰:韩非表面上仿佛处处为秦国着想,其实都是护着韩国。他来咸阳的目的就是存韩,所以他要秦韩团结,共同对赵 齐,这其实是为了他回去邀功的。一旦秦韩团结,这团结又是他韩非促成的,韩非势必在秦韩两国之间成为重臣,谋得他在韩国的政治地位。所以韩非淫词靡辩,饰非诈谋,其实是想盗您的心,图他的私利来的!


  李斯的一番彻骨之言,冠冕堂皇,没有一丝破绽,不明就里的人皆会为李斯的一腔爱秦国之心心潮澎湃。这不仅让政治家的嬴政深以为然,也报了当年自己总第二的耻辱,可谓一石两鸟,一箭双雕也。李斯以小人之心,把昔日同窗送上了不归之路,韩非子在同学的注视下,仰药自尽,走完了自己不长的人生之路。韩非子为自己的聪敏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纵观历史和周围,心怀嫉妒的小人何其多也,小人往往是含沙射影,暗下杀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0-8 00:37:51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把首发地址标上,版规~~~~~版规~~~~~~
偶天天说,次次说,看完了兄台的不看三国,以后大家是不是要不看版规了,说实在的我也很讨厌这条条框框,没有限制自由发挥,也许只有梦里才有的事情,因为我们不是生活在梦境之中,所以还是劝兄入乡随俗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10-8 08:40:09 | 显示全部楼层
^_^,楼上的兄台,有些事情真的不明白,请明示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0-8 15: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发文章的格式问题,请在文中标明[原创首发]或[原创非首发 地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网上读书园地

GMT+8, 2024-12-25 02:29 , Processed in 0.112270 second(s), 4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