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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日记】] 胡温撼诸侯 钦差大臣护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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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0 16:41: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香港经济日报  余木  2006-09-20  国情知闻  

胡温撼诸侯 钦差大臣护土地

  专责监察地方政府土地事宜的「钦差大臣」,在胡温高层推出土地新政这个敏感时刻,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

  国务院昨天任命国土资源部部长孙文盛兼任国家土地总督察、副部长李元兼任国家土地副总督察,以及甘藏春为专职的国家土地副总督察,而向地方派驻的土地督察专员亦同告产生。

零地价招商 引发设土地督察

  钦差大臣,在中国并非新鲜事,但为何进入21世纪的今天,胡温高层还要设立类似「土地钦差大臣」的土地督察制度呢?

  一切源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内地官场特色。早在2003年,当时国务院开展清理在全国各地有泛滥之势的经济开发区,藉此作为土地市场的治理整顿。怎知在整顿中发现,部分地方政府以低地价或零地价作为招商引资的优惠条件,成立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造成大量土地闲置浪费,不仅对宏观经济的稳定造成影响,也引发诸多社会矛盾。

  对于这个问题,相信不少港商亦很清楚,因为在这段期间,他们都获得个别地方政府的招手,游说在开发区圈地设立动辄上千亩的工业园。不过,随着「土地钦差大臣」的设立,这样的低地价圈地运动将一去不复返了!

  的确,胡温高层在发现问题后,决定改革土地管理体制,重点强化省级政府对土地管理的权力和责任,而中央政府则加强对省级政府土地管理和利用的监督。

  不过,为加强中央对土地的监督力度,胡温高层遂于2004年10月出台「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完善土地执法监察体制、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设立国家土地总督察、向地方派驻土地督察专员,监督土地执法行为。」

港商低价圈地设厂 一去不返

  简单来说,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是国务院的一种授权行为,国家土地总督察代表国务院行使监督检查的职权,督察的对象主要是地方政府的土地利用和管理行为。这样的工作性质,明显是中央向地方派驻「土地钦差大臣」。

  惟值得注意的是,胡温高层在前年10月已决定设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几乎两年时间才能落实,反映多少复杂、敏感的利益关系需要理顺、厘清。

  据悉,国务院办公厅将向各省市自治区印发「关于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到地方执行艰巨任务的「土地钦差大臣」摇旗吶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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