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超星 读书 找书
查看: 365|回复: 2

[【心情日记】] 再造圆明园的“大手笔”将损毁历史价值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9-19 17:03: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著名影视拍摄基地浙江横店集团,最近传出“大手笔”,他们计划筹资200亿元人民币,在横店重建圆明园,以“重现1860年以前的艺术辉煌”。(9月18日《国际金融报》)横店集团的此番举动,当然不是空穴来风。此前,关于要不要重建圆明园,早已有许多争议。而横店集团决意异地重建圆明园,则再次引来人们的关注。

圆明园到底可不可以重建?从法律的角度看,如果横店集团作为企业来投资修建圆明园,只是企业行为,只要不与有关法律产生抵触,自然也就不存在可不可以的问题。然而,在此之际,还是有两个疑问仍值得提出和讨论:一个是,此次所谓重建圆明园,是否有地方政府的投资,是否同时也渗透了地方政府的经济发展战略规划。从报道的情况看,横店集团的建园筹资,将主要依靠社会捐助,再辅以专项投资。这些社会捐助,尤其是专项投资,如果也得到了地方政府的资金支持,所谓重建圆明园就不再单纯只是企业行为,而是一种具有公共性质的政府行为。这样一来,就不能不继续追问重建圆明园的公共价值。

由于在近代中国历史上,圆明园曾横遭八国联军的侵入与焚烧,它已成为特别的象征符号,标志了中国历史上一段屈辱的经历,而这一阶段对后世中国人又是无时不在的警醒。圆明园的价值,因此主要也就在于它的历史象征价值,这使它成为了国家文物,不可以随便篡改和颠覆。而对这种历史价值最好的珍爱,就是尽量保护好被破坏后的实物原件,让历史通过现实留存来活生生地展现。任何出于其他方面考虑而对圆明园所做的修复或重建,都将是对这种历史价值的损毁和对这一象征符号的弱化。

与此同时,还要讨论的是,就算仅仅是企业行为,而无地方政府的介入,重建圆明园是否就可以完全撇开公共层面的考虑?

从将投入的资金看,重建圆明园绝不是小工程,而将是特大项目。作为投资兴建方,仅从利益角度来算计圆明园的重建价值,法律显然只能对此三缄其口。但这种法律维度上的合法,并不意味着在公共精神与社会价值上的合理。可以预料,如果几年之后,在横店这个地方,人们看到一个新版的圆明园。这种不伦不类所冲击的,直接就是游园者的历史感,其历史解构的负面效用应当正视。

而且,在建如此超大规模园林的过程中,势必会改变当地的自然面貌,对自然环境造成破坏。此次所谓重建圆明园,有关报道说将占地350公顷。这并不是小数字。在重建方案面世后,在生态环保方面有些什么样的举措,施工过程中能否保证生态安全,并没有见到相应报道。从惯例来看,这很可能就意味着对生态环境的又一次无视。

更进一步说,对圆明园的商业化、游戏化处理,也暴露了当代中国众多产业实体及产业经营者在历史情感、公共精神和文化关怀上的缺失。产业经营者做出什么样的经营策略,不仅反映了经营者的赢利能力,也反映了其审美趣味、伦理水平、价值理想与思想层次。经营者同时也是社会公民,作为公民,就需要建立起一定的道德情感与大众关怀,在自己的产业决策中尽可能关照到社会影响和公共价值。任何企业要长久繁荣兴旺,都需要充沛的企业文化作为支撑,漠视公共价值和公共精神,不言而喻是没有文化内涵和社会责任心的企业。

在时光过去近一个半世纪后,作为现代的中国企业人,意图“重现1860年以前的艺术辉煌”,简单模仿过去的事物,表明了中国产业经营者想像力的贫乏。这种毫无创新性的行为,即使从商业的角度来说是否可取,也已有人提出了疑问,而它在公共性上的有失考虑,则更不能不为人所诟病。

http://news.phoenixtv.com/phoeni ... 060919/889568.shtm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happy115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6-9-19 17:24:59 | 显示全部楼层
钱财的浪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9-19 20:01:45 | 显示全部楼层
他自己凑资金,跟其他贪污浪费的好多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网上读书园地

GMT+8, 2024-11-20 09:32 , Processed in 0.206351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